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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製毒工廠爆炸!1人喪命 2人改判從輕量易科刑

屏東製毒案潘嫌命喪毒煙,主謀潘姓遭判3年4月定讞。(圖/翻攝畫面)

屏東製毒案潘嫌命喪毒煙,主謀潘姓遭判3年4月定讞。(圖/翻攝畫面)

一宗製毒事件在屏東縣揭開面紗,曾姓師傅因製毒工廠爆炸送醫傷重不治,引起廣泛關注,主謀潘姓遭判3年4月定讞,同案的郭、戴二被告《運輸毒品罪》改判無罪,僅以《隱匿證據罪》成立,各獲得輕刑5和6月,可易科罰金。

法院指出,潘男在2019年1月將友人住處視為製毒工廠,使用感冒藥錠、化學藥品和製造工具,與曾男合作製造毒品;然而,不幸的是,該工廠在2019年1月20日深夜發生爆炸,導致潘、曾2人嚴重受傷。

潘男清醒後發現曾男已失去意識,緊急找龔姓友人將其送醫,最終仍宣告不治,友人在醫院遭警方查問時,因無法交代傷勢及有異味,最終揭發製毒事件。

潘男為掩飾行為,對警方隱瞞實情,但因故事不合邏輯,最終被揭發,且請戴、郭2友將製毒原料藏在雞場內的詭計也被揭發,最終3人都依違反《毒品危害條例》被起訴。

屏東地院判處潘有期徒刑3年4月,已確定無上訴,戴、郭2人原被判《運輸毒品罪》,但因毒品尚未製成,所以不構成運輸罪,高院改判《隱匿證據罪》,分別判刑6月和5月,仍有上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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