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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莉控」誘騙82少女拍裸照 台大前準研究生遭判3年

林姓男子涉嫌誘騙未成年少女提供裸照、猥褻不雅照,再透過同好網路群組分享。林男日前離開地檢署時被媒體包圍,居然露出燦爛微笑。(圖/報系資料照片)

林姓男子涉嫌誘騙未成年少女提供裸照、猥褻不雅照,再透過同好網路群組分享。林男日前離開地檢署時被媒體包圍,居然露出燦爛微笑。(圖/報系資料照片)

台大前準研究生林和駿,2017年考上台大研究所,他以交往為由,誘騙82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受害者最小只有8歲,如果對方不配合,他就恐嚇揚言散布不雅照。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起訴。台北地院經過審理,林部分被控犯罪事實有罪、部分無罪,有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查出,林和駿從2014年起,陸續透過手機通訊軟體、交友網站等管道,以假帳號、假身分去誘騙82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甚至成功約出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檢警還在林和駿的電腦內,發現高達120G的裸照檔案,依姓名、年齡、學校、身材評語、日期等將被害人們的裸照分門別類,成為犯罪鐵證。林到案時還坦承是「蘿莉控」,提到自己是因為人緣差、自卑,才會犯案。

林男被檢察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等罪嫌起訴後,台大就立刻取消了他的入學資格,台北地院經1年審理,7日宣判,林被判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共要入監服刑3年,另有部分情節獲宣告無罪。 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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