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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偷吃全家當證人 正宮偕兒女跟蹤抓姦

新北市一名人夫,與女下屬發生婚外情,妻子與兒女一同跟監蒐證,最後憤而提告。(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人夫,與女下屬發生婚外情,妻子與兒女一同跟監蒐證,最後憤而提告。(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與上司張姓人夫發生婚外情,兩人暗通款曲多年,兩人愛的足跡遍布各間汽車旅館;在去年2月22日,張妻及兒女跟監多時,當場目睹2人親暱進出新北市土城、彰化縣的摩鐵,張妻才崩潰提告。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張男妻小證詞應堪採信,2人應賠償張妻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中指出,張男與陳女是上司下屬關係,但卻在工作當中,發生不倫戀情,更頻繁相約在汽車旅館幽會。有一天張妻在張男手機中發現陳女所傳的曖昧簡訊,簡訊中提及「你在哪裡?」、「跟你老婆在一起嗎?」,陳女還甜喊「親愛的」、「老公」,讓張妻發現丈夫在外偷吃,但卻苦無證據。

直至去年2月22日,張男以工作名義出門,實際上卻是與陳女幽會。張妻與一雙兒女,當天就開始跟監張男,果然目睹,張男與陳女分別在新北市土城區、彰化縣的汽車旅館親暱進出,最後張妻決定心痛提告,新北地院衡量張男、陳女破壞張妻婚姻程度,判處張男以及陳女須賠償張妻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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