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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檢舉陸資券商設局奪「台北天空塔」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陸資華泰證券集團子公司以外資身分到兆豐銀行參加聯貸案協調會。(圖/摘自華泰證券官網)

陸資華泰證券集團子公司以外資身分到兆豐銀行參加聯貸案協調會。(圖/摘自華泰證券官網)

號稱台北信義計畫區新地標「台北天空塔The Sky Taipei」開發案,經營團隊碩河開發的股東向台北地檢署檢舉碩河董事馬廷海、副董邱冠勳疑涉勾結陸資券商「華泰證券集團」,華泰證券透過子公司持有開曼群島註冊的Huatai Special Opportunities Fund I, L.P.,借款約1.1億美金給台北天空塔專案,並由馬、邱以該專案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權質押,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旦違約華泰即可以股權掌控台北天空塔運營。

台北地檢署表示,已針對股東指控部分,進行了解中。

台北天空塔2017年由碩河開發董事長詹偉立與銀行團簽下205.5億聯貸案,當時有10家金融機構參加;2020年重組後,聯貸銀行剩6家,本月初聯貸銀行召開2次協調會,討論是否動撥貸款餘額。未料華泰證券宣稱持有台北天空塔債權,無視陸資投資許可辦法的相關規定,以外資之名參加台北天空塔聯貸案兆豐銀行的協調會。

據週刊報導,華泰證券指派的潘路洋、Wayne Robert Porritt及碩河副董邱冠勳均出席2月7日協調會;會中參貸銀行質疑華泰證券宣稱的股權質押會損及聯貸行的權益,具有公股性質的兆豐銀行對華泰證券是否為陸資,則宣稱保持中立角度。

碩河開發主張,聯貸案迄今繳息正常,聯貸行卻沒有依合約進度撥款。若聯貸行未撥款或遲延撥款導致工程進度延緩甚至停工,將造成碩河違約。一旦碩河違約,華泰就可以債權、接管人接管碩河上層控股公司,達到承接股權掌控台北天空塔目的。

據公開資訊顯示,華泰證券是在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註冊,2010年2月1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首次發行人民幣普通股,同年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檢舉內容指出,華泰股東大多是大陸國營企業,明顯為陸資,華泰涉入天空塔股權質押,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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