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投票年齡應下修18歲 時力強推提升公民權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18)日針對下修18歲公民權修憲議題召開記者會。(圖/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18)日針對下修18歲公民權修憲議題召開記者會。(圖/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18)日針對下修18歲公民權修憲議題召開記者會。三位立委邱顯智、陳椒華與王婉諭表示,時代力量曾在第9屆提出《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條文修正草案》,最後功敗垂成;新會期會再爭取各黨立委連署,完成這項高難度的任務。

邱顯智表示,時代力量2017年即提出18歲公民權修憲案,此議題各黨團有高度共識,希望今日拋磚引玉提出版本後,各黨可以盡快提出草案,由院長召開修憲委員會,進行討論,期望將公民權下修為18歲的目標可以早日達成。

邱顯智也補充,奧地利公民權已下修至16歲,台灣已經落後很多國家,當初我國制定憲法第130條是在50年代,後續世界各國如德國等,都已經把公民權下修到18歲,已成世界趨勢。

王婉諭則說,眾多議題都聽得到青年的聲音,包含能源轉型、居住正義和氣候變遷等,青年的聲音及權利義務需要被正視。目前雖然18歲成年,但權利義務有很多混亂的現象,事實上也凸顯了國家對青年的態度,因此希望推動18歲公民權修憲案。

陳椒華也指出,台灣現在愈來愈多年輕人重視公共議題,許多亞洲國家如印尼、泰國、日本、韓國都是18歲或17歲即有投票公民權;德國、瑞典、法國、英國等也都為18歲公民權投票制度。為了讓年輕人早日參與公眾事務,熟悉其權利義務,呼籲各黨團支持此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