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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鐸獎校長約砲不成 連續4天塗液體在對方車上

已婚的瑞井國小校長張昆鵬(圖),曾獲得師鐸獎,卻疑「約砲」被拒,4度吐口水「滋擾」對方被罰7千元。(圖/翻攝自學校官網)

已婚的瑞井國小校長張昆鵬(圖),曾獲得師鐸獎,卻疑「約砲」被拒,4度吐口水「滋擾」對方被罰7千元。(圖/翻攝自學校官網)

台中市曾榮獲師鐸獎的瑞井國小校長張昆鵬,某日性慾大起,傳訊約已婚、從事理髮業且相差20歲的黃女一起到摩鐵「談公事」被拒絕,他憤而連續4天朝黃女的汽車手把上吐東西並塗抹,但不知道是口水還是精液,學校家長聽聞後認為,該行為實在不應再為人師表。

據了解,校長張昆鵬因理髮時而認識30多歲的黃女,雖然兩人差距快20歲,但互動漸漸頻繁,除了透過LINE上聊天,黃女還送他一支筆,張校長認為是可以開房間的暗號,開心的傳訊息給黃女「喝咖啡?」黃女答覆「好啊!」張男又傳「找個安靜的地方」黃女也回:「好」,他又再傳「那妳會排斥到汽車旅館嗎?那兒隱密性高」。

黃女答覆:「你想到哪了?正常人會去的地方嗎?」「我對你太失望了!」張校長趕緊向黃女辯解「我是說摩鐵的咖啡比較好喝。」

不久之後,黃女連續4天都發現在停放住處前的自用汽車,駕駛座車門門把上,被塗抹異物(不明液體),黃女認為此異物有腥味,應該是精液,氣得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男身影,他則坦承是自己吐口水。

台中地院認為,張男邀約黃女上汽車旅館不成,先後4次藉端滋擾,妨礙其居住安寧,行為自屬不該,但因沒有進一步鑑定,無從認定是否為精液,加上其是校長身分,實在不應該,故處以7千元罰鍰。

學校家長說:「約不成摩鐵沒關係,但是不要吐人家口水,實在沒禮貌」,不過校長這樣的壞行為,應該立即退休才對;教育局長楊振昇也痛批張男的行為根本不適任,將立即召開相關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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