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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看手機還刪他裸照 暴力男友持鐵碗痛毆女友 打到不能上班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編輯/洪健皓】

屏東一名黃姓男子因為郭姓女友不給他看手機,以及女友沒經過他同意刪除他手機內的裸露照片,就以鐵碗或徒手方式,把女友打成腦震盪、骨盆腔發炎…等傷害,導致她無法工作,又毀損郭女iPhone6S手機。對此,屏東地院審酌後判決黃男應賠44萬9900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起訴書內容指出,黃男和郭女2人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郭女曾因不願意給男友看手機,以及刪掉男友手機內裸露的照片,被黃男先後以徒手、鐵碗毆打她,致使骨盆膜發炎、右側耳骨膜創傷性破裂、腹壁挫傷,以及頭部挫傷併腦震盪、手腕擦傷,還毀損她的iPhone6S致不堪使用。郭女因此有8個月的時間因傷無法上班,身心都感到痛苦,要求賠償85萬。

法官開庭時,黃男表示傷害女友等事已與她和解,也寫下和解書。但法官經查發現和解書並未有提及和解金等事,但黃已因傷害郭女案件被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以及郭女請求的精神賠償金過高,判決黃男應賠償4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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