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放生2/《私校法》修訂捐款全抵稅 專家:還沒興學先肥禿鷹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教職員曾在2018年赴教育部抗議,直言新入主的團隊根本是計畫性趕走教師並掠奪校產,果不其然,亞太學院在2019年夏天走入停辦,教師一夕之間失業,校舍人去樓空,欠薪呢?如今還在追討。(圖/報系資料照)
位在苗栗的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停招,背後燒出私校經營問題,在少子化浪潮下已非個案,教育部卻打算放寬《私立學校法》捐贈抵稅額度,讓企業有望百分百捐助私校抵稅。專家憂心,私校帳務不透明已是老問題,往往到「爆炸」了才要求政府「擦屁股」,如今還想提高捐款免稅額度,簡直是教育部「帶頭養禿鷹」。
CTWant調查,面對少子化衝擊,近年不少私立學校主張《私校法》第62條必須修正,比照對公立學校單位的捐贈行為,應讓企業100%作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或列為費用或損失。行政院會則於2024年5月通過由教育部提出的修正草案,打出「落實公私立捐贈抵稅衡平」、「提高個人或營利事業大額捐款意願」等口號,希望無論個人或營利事業,只要對私校捐款者,皆可100%作為列舉扣除或報稅抵減,比起原先個人25%、企業50%優惠不少。
目前草案已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並開始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然而在「財團獵校」頻傳之際,不少教育團體批評,如此全額抵稅卻不見監督與附帶條件,將成為財團操控私立學校的「神助攻」,根本只是養肥「禿鷹」。

民眾黨籍教育文化委員會委員劉書彬直言,目前企業捐資私校抵稅額度未進一步放寬前,「高教禿鷹」問題就已滿天飛,常見私人或企業捐資私校時,提出過半董事席次入主私校等條件,甚至堂而皇之將校名冠上財團名號,「變魔術」把公共校產挪為私產,這類形同買賣的「附條件捐贈」,若再獲得政府助攻免稅,教育場將淪為財團避稅天堂,說是為私校找財源續命,其實是自欺欺人,面對不可逆的少子化海嘯「只是把問題甩給下一代」。
曾任財政部次長的一名財稅學者強調,《私校法》62條修法絕不宜冒進,原因有三:首先,在少子化之下,稅損都還沒做好評估,卻一味放寬捐獻抵稅額度,只是把政府搶救私校的責任甩鍋給民間;第二,私校的財務透明度和正確性都不足,若要修法,就必須配套要求私校,比照上市櫃公司,定期公開財務報表;最後,若對私校抵稅開放,那麼私人療養院、育幼院、醫療院所等,同為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一定也會要求比照「根本沒完沒了」。
台灣高等教育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批評,近年私校常態性領發政府的學費補助等高比例捐助,財務報表揭露程度卻非常低,在主管機關教育部的放任縱容下,私校甚至可以惡性退場,還有利可圖者就改辦其他產業續命;無利可圖者就像亞太技術學院一樣拍拍屁股走人,最後的「擦屁股」工作仍得全民埋單。

林柏儀呼籲,在政府捐贈比例已逐年攀升的今天,教育部不能再鴕鳥心態,放任私校胡搞,必須具體要求私校每季在公開資訊網公布會計師簽認的財報細節,並比照上市櫃公司,董事會要有一定外部人士擔任,並定期改選,也必須限制連選連任次數,避免「萬年董事」問題,而教職員也該有「教師董事」替同仁發聲,否則將導致「學還沒興,先肥禿鷹」。
教育部則對此回應,《私校法》第62條修正草案能落實公私立學校抵稅額衡平,進而提高個人或營利事業大額捐款意願,引進民間力量共同興學,2024年5月行政院也已決議通過並函送立法院審議,教育部將持續與立法院溝通並爭取修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