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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謙「切女兒肉吃下肚」 家屬落淚:律師還幫辯解

凶嫌陳柏謙(右)在法警的戒護下,還押看守所。(圖/中時資料照)

凶嫌陳柏謙(右)在法警的戒護下,還押看守所。(圖/中時資料照)

【編輯/林姸君】

華山大草原分屍案,兇嫌陳伯謙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再殘忍分屍13塊,甚至將死者乳頭、外陰部切下欲製作成標本,一審被判死刑。女學員父親控訴,陳伯謙切割女兒身體肌肉,包括大腿及小腿,並且吃下肚,到現在都沒有交代去處。

判決書中指出,高父曾在宣判前向法官表示,事情發生後,全家一年來都陷入悲痛焦慮之中無法平息,真是情何以堪,陳伯謙到現在都不敢說女兒的肌肉到底去哪裡了,連檢察官、警察追問都沒有交代,「因為陳伯謙吃下肚,這種泯滅人性之惡徒,懇請司法處以極刑。」

高父聆聽判決後,認為判決符合社會期待,痛批陳是殺人魔、食人魔。(圖/中時資料照)
高父聆聽判決後,認為判決符合社會期待,痛批陳是殺人魔、食人魔。(圖/中時資料照)

高母則表示,女兒失蹤的18天是全家人的夢魘,大家費盡生命去找尋,可是得到的卻是這種結果,每一次的開庭,都像是在撕裂傷口,而每每看到陳伯謙逍遙自在、毫無悔意的態度,好像殺人像殺雞那麼簡單,「不怕女兒半夜索命嗎?每天真的可以睡的安穩嗎?」

高母氣憤說,陳伯謙為了想脫罪,甚至嫁禍給虛擬人物,而他身邊的律師們助紂為虐,替他辯解,這樣值得嗎?不希望陳伯謙再有機會出來社會去殘害另一個家庭,希望女兒是最後一個犧牲者,懇請法官讓陳伯謙被判以極刑,以慰女兒在天之靈。

案經一年多審理,台北地院5日一審宣判,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毀壞屍體、遺棄屍體、竊盜罪等罪,判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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