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不斷!黃子佼8月駕賓士擦撞婦人逃逸 今遭新北地檢署起訴
知名藝人、主持人黃子佼今年8月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不慎擦撞右側婦人機車後逃逸,今遭新北地檢署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知名藝人、主持人黃子佼因加入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逾2000部兒少性影片,一審遭判刑8個月,上訴後,高等法院二審改判1.5年、緩刑4年,逃過牢獄之災。不過他今年8月24日上午駕駛賓士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擦撞一名同向林姓女騎士機車,導致對方連人帶車倒地,全身多處擦挫傷,而黃子佼在事發後卻逕直駕車離開現場,事後到案則宣稱「沒感覺撞到人」,被警方在10月依法函送新北地檢署。檢方今(26)日偵結,依肇事逃逸罪嫌起訴,過失傷害部分,則因林姓騎士撤告或不起訴處分。
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8月24日晚間接獲報案,當日上午7時許,三重區五谷王南街發生肇事逃逸事故。警方調查發現,黃子佼當時駕駛紅色賓士休旅車行經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方向,在五谷王南街46巷巷口疑似為自巷口駛出的機車,導致車輛右偏擦撞同向後方由林婦騎乘的機車,造成林婦人車倒地,臉部、手肘與膝蓋多處擦傷。黃子佼則在肇事後沒理會婦人,自行駕車離開現場。
檢方指出,黃子佼在偵查時向檢警供稱,前方機車是出現在他的左前方,當時視線是往左前方看,不記得有無看向右方看,自己也沒有發現撞擊或撞擊聲音。但林婦指出,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有往她倒下的地方看,但並未留下車查看,隨即駕車離去。
檢方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時發現,被告駕車為禮讓前方機車先行而驟然右偏停止,導致林婦閃避不及人車倒地。當時林婦機車倒地力道及聲響巨大,黃理應知悉車輛右側人車倒地,亦應可預見與其駕車突然停止有關的事實。之後黃的車輛慢慢往左邊挪動,明顯為避開倒地之人,理應知悉車輛右側有人發生車禍事故的事實。
新北地檢署26日偵結,依《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起訴黃子佼。另過失傷害部分,由於林婦接受和解撤告,檢方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