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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元不給就滅門!中年男恐嚇親媽要車錢 法院判刑3個月
計程車錢引爆家庭恐嚇案,母親只給700元嚇到報警。(圖 /翻攝畫面)
台中市近日發生一起令人錯愕又心寒的家庭糾紛案件,1名48歲的劉姓男子,因計程車車資問題,竟以極端言語恐嚇自己的母親,揚言若拿不到2800元,就要「殺光全家再輕生」,讓母親心生恐懼,最終選擇報警處理。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已構成恐嚇取財未遂,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內容2月8日,劉男因隔天打算從彰化搭乘計程車返回台中北屯住處,事前以通訊軟體傳訊息給母親,要求準備2800元車資,並聲稱這是「計程車司機要求的精神賠償」。他還提出荒謬條件,表示若母親不給錢,就要「掃地1600小時」作為替代,甚至語氣急轉直下,直接威脅「不給我就殺了全家,然後輕生,你不信試試看」。
面對兒子激烈又偏執的言語,劉母雖然感到害怕,但仍依照平時相處慣例,只給了700元作為日常生活費。然而,她也擔心兒子情緒失控、真的做出傷害家人的行為,最終決定向警方報案,希望透過司法介入避免憾事發生。
庭審中,劉男辯稱自己當時因精神疾病發作,加上飲酒,導致思緒混亂,才會傳送出如此激烈的訊息。他也解釋,實際情況是計程車司機希望他先行支付車資,他才打算向母親借2800元周轉,並非真的想恐嚇母親,只是因母親未同意,措辭才會變得激進。
不過,法院並未採信其說法。法官認為,從訊息內容與行為判斷,劉男在傳送訊息時意識清楚、能清楚表達具體金額與威脅內容,難以認定其辨識或控制行為能力因疾病而顯著降低。再加上他身為成年人,卻以暴力威脅方式向母親索財,已對被害人造成實質心理恐懼,因此依法認定構成恐嚇取財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