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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動男大生性騷女同學 誣告系主任GG

台東大學男大生誣告系主任遭判5個月。(圖/中國時報楊漢聲)

台東大學男大生誣告系主任遭判5個月。(圖/中國時報楊漢聲)

曾在台東大學就讀身心整合與運動休閒產業學系也稱「心動系」的甘姓男大生,對音樂系上1位葛姓女同學相當心動,經常尾隨騷擾,系主任請甘男簽下悔過書保證不再騷擾,他卻控告系主任偽造簽名,被林姓系主任反控誣告,遭台東地方法院判刑5個月。

甘男騷擾葛女發生在8年前,在教官及音樂系系主任、心動系系主任協調下,甘男分別簽下悔過書與道歉函,保證不再騷擾葛女,但在簽署道歉函、悔過書及切結書後,甘男仍持續以簡訊騷擾、跟車尾隨等行為騷擾葛女,未履行承諾。

甚至在2年前甘男向台東地檢署控告音樂系林姓主任偽造文書,結果檢方查明真相後對林姓系主任不起訴,林姓系主任反控甘男誣告。

判決書指出,當時任心動系系主任為避免學校對甘男做出過於嚴重之懲處,當天就請甘男手寫悔過書及道歉函,但因甘男文筆不佳、字跡潦草,他才加以潤飾交由助理繕打,再交由甘男確認內容無誤後,請甘男簽名及按捺指印,最後才將書函交給音樂系林姓主任。

況且當時甘生坦承他做錯事情 ,讓那麼多老師費心實在很對不起大家,願意誠心誠意的向各位老師及音樂系○生道歉,並保證從今以後絕不會再騷擾葛女,不會再用任何方式接觸,縱使在路上或校園內遇見,也會像陌生人一樣不要打招呼,並且願意立下道歉函及悔過書,希望學校能再給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種種證據都顯示悔過書及道歉函都是甘生親筆所簽。

法官認為,甘男對師長及同學等因故心生怨懟,不思循正當途徑處理糾紛,竟以誣告方式,非但浪費訴訟資源,亦影響司法威信,因此判刑有期徒刑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