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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2審兇手逃過死刑 高檢署今請求發回更審

華山分屍案凶手陳伯謙2審逃過死刑,但高檢署今已上訴最高法院請求發回更審。(圖/取自陳男臉書)

華山分屍案凶手陳伯謙2審逃過死刑,但高檢署今已上訴最高法院請求發回更審。(圖/取自陳男臉書)

震驚國內的華山分屍案2審逆轉改判,凶手劉伯謙逃過死刑,不僅引發社會不滿聲浪高漲,死者家屬高爸爸更當場落淚崩潰,他連日尋求各方協助上訴,而台灣高檢署也聽到了他的聲音,認為高等法院認定凶手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尚有疑義,今(29)日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正式提起上訴,請求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凶手陳伯謙涉及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且殘暴地將死者肢解成7大袋棄屍,一審認為陳男犯行人神共憤,判處極刑,但高院今年4月7日2審宣判時,卻認定陳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而逆轉改判為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當天聆判的死者家屬當場落淚悲憤欲絕,他堅決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將請檢方提上訴。

據了解,高檢署認為,陳伯謙在檢方偵查時就辯稱他在警方逮捕前,即已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求輕判,但北檢曾傳訊承辦的派出所長,該所長證稱警方當時已有確切根據,合理懷疑陳是凶嫌,檢方遂此認定陳不符自首要件,且一審亦認同陳不符自首要件。

但高院卻以陳男供出棄置屍塊地點,作為符合自首要件,顯有疑義,因此高檢署認為高院判決違背法令,今上訴最高法院,請求最高法院撤銷高院判決,發回更審釐清自首要件疑義。

一審判決書指出,現年39歲的凶手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女數度至草堂上課,2018年5月31日下午4時,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高女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在草堂內塑膠箱,還偷走高女背包內的200多元花用。

6月3日深夜11時,陳持教學用利刃將高女分屍,在草堂內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並將死者左乳、下體割下,4日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返回住處,企圖製成標本收藏。

家屬苦尋不到高女,曾帶搜救犬前往草堂尋找,警方也查出高女最後現身在草堂,6月17日警方第2次調查陳男,他才坦承殺害高女並棄屍。

一審審理期間,陳翻供否認殺人,推稱凶嫌是「Eric」的男子,但卻提不出「Eric」身分。檢方及一審都認為,警方在高女家屬通報失蹤後,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清查,且懷疑陳殺人,陳不符合自首要件,一審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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