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爭議延燒 王鴻薇拿「32元電鍋案」對比:標準在哪?
徐佳青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爭議持續延燒,王鴻薇以「32元電鍋案」對比,要求政府以一致標準調查釐清。(圖/周志龍攝)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日遭民眾黨團質疑,海外出訪期間曾讓未成年兒子隨行,並以「攝影官」名義出現在活動中,丈夫唐博偉也被指使用駐美代表處公務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6)日再度質疑政府處理標準,並以先前引發討論的「32元電鍋案」作為對比,認為若基層人員因價值數十元物品就面臨司法追訴,高階官員涉及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的疑義更應徹底調查,否則恐讓民眾產生強烈「相對剝奪感」。
王鴻薇在臉書發文指出,徐佳青先前因兒子參加僑委會舉辦的東沙島活動,被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裁罰10萬元;近期又接連出現其他爭議,包括丈夫被指疑似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跨州載送家人,以及徐佳青2022年赴歐洲出差時,當時14歲的兒子被指以「攝影官」身分隨行並搭乘外館車輛。上述情況目前仍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
對於徐佳青帶未成年兒子出訪一事,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受訪時曾表示,徐佳青帶的是未成年孩子,身為母親有照顧責任。王鴻薇則質疑,許多公務人員出差時同樣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顧,是否就能因此讓孩子以「攝影官」身分隨行,相關行程究竟有沒有動用公帑或其他公務資源,都應對外說清楚。
至於徐佳青丈夫唐博偉被指使用公務車,王鴻薇表示,唐並非公職或外交人員,因此有必要交代其使用甚至駕駛外交單位公務車的依據。她並主張,如果相關爆料最終查證屬實,是否進一步涉及刑法或《貪污治罪條例》等法律問題,也應交由主管機關依法認定。
王鴻薇同時提起「32元電鍋案」作為比較。台北市環保局一名黃姓清潔隊員2024年間,將清運取得、估值32.56元的回收電鍋帶回測試後轉贈拾荒婦人,之後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及褫奪公權1年,檢方今年1月決定不上訴。
王鴻薇認為,基層人員因價值32元的物品遭到司法追訴,對照徐佳青近期接連出現的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疑義,如果政府未以相同態度調查釐清,很容易讓一般民眾感到標準不一。她並表示,若此次相關指控經調查證實,就不能再以單一偶發事件看待。
面對外界質疑,僑委會已否認徐佳青有濫用公帑或不實核銷情形,強調其率團出訪、海外視察及參與僑界活動均屬依法執行公務,出訪規劃、人員配置、預算動支與經費核銷也都有相關規範及審計機制。行政院長卓榮泰6日則表示,已要求外交部及僑委會調查,希望儘速釐清事實並回報;他也強調,公務人員除了依法行事,也應提高自律並注意社會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