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警分局巡邏車遭縱火!警方10小時跨區桃園逮人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昨(5日)上午發生巡邏車起火事件。(示意圖/AI生成)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發生巡邏車起火事件,1輛停放在分局前警用停車格的巡邏車,昨(5日)上午突然不明原因起火,底盤冒出火勢,當時正準備出勤的員警發現後,立即拿取滅火器撲救,並通知消防隊到場支援,所幸火勢迅速受到控制,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發現51歲李姓男子案發前曾在現場附近徘徊,行跡可疑,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並於案發後約10小時跨區前往桃園市觀音區將人拘提到案,全案後續將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案發時間為昨日上午10時53分許,地點位於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459號,也就是汐止警分局前側邊的警用停車格。當時分隊員警接獲勤務派遣,準備離開分局執行勤務時,意外發現停放在停車格內的巡邏車底盤突然起火,隨即通知其他同仁拿取滅火器進行灌救,同時通報消防隊到場協助,避免火勢進一步擴大。
事件發生後,汐止警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案發地點周遭監視器影像,逐一過濾可疑人車及相關畫面,發現李姓男子在案發前曾於巡邏車起火地點附近徘徊,期間舉止異常,引起警方注意。專案小組進一步掌握李男身分及相關特徵後,隨即展開追查,於昨晚10時11分許循線前往桃園市觀音區吉祥街一帶,持士林地檢署核發的拘票將51歲李男拘提到案,從案發至查獲嫌犯,警方約耗費10小時便完成跨區追緝。
警方表示,由於當時已進入法定夜間停止詢問期間,將待今日完成相關警詢程序,進一步釐清李男涉案動機及詳細案情後,再將全案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汐止警分局副分局長林柏宏也指出,專案小組在案發後10小時內便跨區前往桃園地區查獲李姓犯嫌到案,展現警方積極偵辦的決心。對於任何蓄意破壞警用裝備、挑戰公權力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警方均秉持零容忍態度,絕不寬貸。後續除將全面檢視並強化分局駐地安全維護措施,也將依法究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及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