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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國民年金法修正案 中低收入戶符合標準年金保費可補七成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圖/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今日審查《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符合《社會救助法》認定之中低收入戶者,將增列為保險補助對象,比照所得未達1.5倍的保費補助標準,補助保費70%,預計有4.8萬人受益。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日於議場表示,政府在民國97年起開始實施《國民年金法》,為的是加強照顧弱勢的經濟生活。但過去美中不足的是,國保並未與時俱進。

劉建國並指出,國保與勞保同屬社會保險,但勞保遺屬年金給付限制為勞保投保薪資第一等級2.38萬元,國保遺屬年金給付每月工作收入限制,卻以月投保金額18282元為基準,不符合社會現況,故加以修正,以基本工資為基準。

此外,《開放國會行動方案》公決案也於今日通過。提案人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表示,世界上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荷蘭、德國、法國等78國,都已經入「開放政府夥伴聯盟」,並積極推動開放政府,使民眾可以獲得政府資訊並參與討論,有疑慮時可透過問責機制向機關要求負責,促進民眾參與。

林昶佐指出,為使立法院更符合國際開放的國會趨勢,並強化國際交流,做成以下決議:「建請本院與民間協力推動《開放國會行動方案》,促進台灣與世界各國國會外交、交流各國國會透明化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