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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今追查練台生錢櫃大火案刑責 訊後諭令1百萬交保境管

錢櫃董事長練台生今天被北檢傳喚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諭知他以1百萬元交保候傳,同時限制他出境出海。(圖/報系資料照)

錢櫃董事長練台生今天被北檢傳喚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諭知他以1百萬元交保候傳,同時限制他出境出海。(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傳喚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到案說明,檢方追查練台生有無涉及業務過失致死刑責,訊後以涉嫌重大,諭令1百萬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根據了解,錢櫃大火案除了現場人員有刑事責任外,防火管理人、防火計畫書內容、消安檢查業者、消防局主管單位人員等等都有責任,也是檢警需要調查的重點。

尤其錢櫃大火發生時,消防設備關閉完全沒有發揮作用以致造成重大傷亡,錢櫃的消安檢查是怎麼通過的?誰指示關閉消防設備?是單店行為還是旗下的店都這樣做?這些都跟「決策」有關,也就是和練台生有關。

目前的消防設備會有偵煙器(10樓以下)及灑水系統(11樓以上),當溫度過高,就會響起火災警報及啟動灑水、排煙裝置,如果關掉,這些設備當然全部沒有作用所以「關掉」這些設備是很要命的事,沒有決策,不太有人敢自作主張,尤其建築物會有防火管理人(要受訓取得證照)、防火計畫書(包括應變、防火人員編組……),這些在消安檢查時都要報給消防局主管單位。

由於錢櫃董事長練台生負經營決策,檢方認為他應該有責任的,今天特別傳喚他到案說明以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