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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和平區長遭懲戒撤職 3個月內補選

台中市原住民自治區和平區區長林建堂(左)因案遭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撤職,區長一職由民政課長代理。(圖/中國時報王文吉攝)

台中市原住民自治區和平區區長林建堂(左)因案遭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撤職,區長一職由民政課長代理。(圖/中國時報王文吉攝)

台中市原住民自治區和平區長為民選產生,現任區長林建堂於2014年及2018年涉及準收受賄賂罪及背信罪;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後,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台中市政府收到公懲會公文,預定8月22日補選,並派任和平區公所民政課長古志偉暫代理區長至補選完成。

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說,林建堂於2014年底當選區長前,曾向王姓地方人士募款,並承諾當選後區公所機要祕書職務由其舉薦,涉及準收受賄賂罪;2007年間以自己名義借名登記土地,後於2017年否認借名登記,並主張土地權利為依法購得,拒絕返還土地涉及背信罪。

吳世瑋指出,林建堂去年6月經監察院彈劾通過並送公懲會,公懲會於25日公告林建堂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依法規規定,由市府派員代理且代理人員應以山地原住民為限,經通盤考量,派任具行政經驗的民政課長古志偉代理。

因林建堂上任未滿2年,依規定應自去職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市府已發函選委會辦理區長補選事宜,預定8月22日補選。民政課長古志偉將代理至完成補選,且新任當選區長於公告當選並宣誓就職前1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