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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棄屍案說詞兜不攏 主嫌10萬交保共犯收押禁見

陳文祥與陳文欽躲藏3天後,疑似難以承受良心壓力,13日下午2人主動投案。(圖/報系資料照)

陳文祥與陳文欽躲藏3天後,疑似難以承受良心壓力,13日下午2人主動投案。(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豐原區1名救難隊成員陳文祥(46歲)、與另名共犯陳文欽(49歲)本月10日疑似與陳姓死者(51歲)有債務糾紛,雙方談判破局,陳文祥等人竟將人活活打死,載往苗栗山區棄屍,陳文祥疑似難以承受良心壓力,在本月13日在律師陪同下自首投案,但2人供詞避重就輕、說法各異。檢方以《傷害致死罪》、《遺棄屍體罪》,有畏罪逃亡、滅證及串證之虞等理由,向法院申請羈押,而法官審酌後裁定,主嫌陳文祥10萬交保,而共犯陳文欽卻遭收押禁見。

檢警調查,死者在去年向陳文祥妻子借了100萬元周轉,本月10日陳文祥夥同好友陳文欽,相約死者到豐原區的住處談判,商討還款事宜,豈料談判破局,陳文祥、陳文欽一氣之下,竟持水管與棍棒將人活活打死,事後還將死者載往苗栗山區棄屍。

陳文祥與陳文欽躲藏3天後,疑似難以承受良心壓力,13日下午2人主動到台中市刑警大隊自首投案,大批警力隨後前往苗栗山區進行搜索,由於死者卡在懸崖山坡的樹上,光是要將死者拉起就費了一番功夫。

雖然2人自首,但檢方偵訊期間,竟發現2人說法不但避重就輕,對案情交代還有所出入,訊後,檢方以2人涉犯《傷害致死罪》、《遺棄屍體罪》重罪,且認為2人有畏罪逃亡、滅證、串供之虞,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最後法官裁定,陳文欽10萬元交保;而共犯陳文欽則是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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