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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結識國中女 鹹濕約炮簡訊被抓包遭訴

林男約炮15歲少女被起訴。(圖/資料照)

林男約炮15歲少女被起訴。(圖/資料照)

林姓男子上網結識15歲少女,約對方蹺課見面後,拐到西門町飯店「打炮」,事後,少女因夜歸被父親查覺有異,經查看女兒手機內有林男「約炮」訊息,忿而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少女與林男發生性關係並無遭強迫,認定未違反少女意願性交,但林仍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今依法起訴。

檢方調查,林男去年12月間,透過交友軟體「BAND」結識就讀國中3年級的15歲少女,並於今年3月14日下午約少女蹺課在西門町見面,並帶少女到附近飯店開房,摸撫搓揉少女胸部後,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少女返家後,父親因查覺女兒有異狀,查看她手機,才發現女兒被陌生男子「睡了」,即帶女兒報警提告林男性侵。

被害少女在檢方訊問時,指稱她被林男壓著身體無法抵抗,才與林男發生性行為,但檢方發現,少女自承與林男發生性行為後,即躺在林男身旁睡覺,之後又一起去吃飯,回家還與林男聯絡聊天。

檢方依據2人事後的LINE對話內容,認為林男並未違反少女意願性交,但林男因與15歲少女發生性關係,仍觸犯《刑法》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猥褻罪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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