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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夫偷拍醉同學私處 妻隨身碟見不雅照踢爆枕邊人

擁有高學歷的吳姓男子涉嫌利用女同學酒醉之際,掀衣褲偷拍,法院依《乘機猥褻罪》等判吳有罪。(圖/報系資料照)

擁有高學歷的吳姓男子涉嫌利用女同學酒醉之際,掀衣褲偷拍,法院依《乘機猥褻罪》等判吳有罪。(圖/報系資料照)

一名已婚 、擁有醫學院碩士高學歷的吳姓男子,竟涉嫌趁女同學酒醉借宿之際,潛入房間掀開被害人衣褲,用眼睛意淫被害人的胸部、私處,再拿手機拍下「戰利品」。吳男自以為無人知曉,但有天妻子發現吳男隨身碟內的不雅照片,無法忍受丈夫醜行,憤而向女同學揭發此事而曝光。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處吳男7個月,可上訴,而偷拍身體私處則是依《竊錄他人隱私部位罪》,遭判刑2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已定讞。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與妻子及受害人過去都就讀同一所大學,彼此認識,2012年間,吳男等大學同學在KTV開慶生趴,不勝酒力的受害人借宿吳男家,吳男凌晨趁妻子熟睡之際,潛入被害人房間,小心翼翼掀開被害人衣褲,使被害人胸部、私處曝光,吳還拿手機偷拍留念,猶如電影情節。

吳男以為醜行沒人知曉,不料,妻子無意發現吳男隨身碟內的不雅照片竟是女同學,不能忍受丈夫行為而告知女同學,被害人憤而報警,吳男自知事態嚴重,拿70萬元要跟女同學和解,遭女同學拒絕。

法院審理時,吳男為求脫罪辯稱是動眼沒動手,但法官認為吳為滿足色慾,在被害人無力抗拒情況下,即使沒碰被害人身體,仍觸犯乘機猥褻罪,將吳判刑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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