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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才知「大聘60萬被暗槓」怒告公婆 婚禮紀錄片讓她逆轉敗

結婚不到半年就離婚了,還反目成仇互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結婚不到半年就離婚了,還反目成仇互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台南一名翁姓女子與莊姓男子結婚不到半年就離婚,沒想到對方竟伸手討家用費、不給就提告,意外揭開公婆暗槓60萬聘金一事。一審法院判翁女勝訴,夫家須賠償大聘;不過全案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卻因為一支婚禮紀錄片逆轉。

判決書指出,莊男個性內向、不擅與人互動,因此於2014年透過婚友社認識翁姓女子,2人進而交往,並於2015年12月6日訂婚。訂婚當天,翁女父母自知沒有準備嫁妝,因此只收下20萬小聘,而60萬大聘則由翁女父親退回給男方家。

沒想到婚姻僅維持半年就告吹,雙方撕破臉於隔年6月離婚,莊男也向翁女要求給付生活費。翁女回家求助父母才知道,原來當初大聘早就退給夫家了;她認為,公婆暗槓這筆錢,因此怒提起告訴。

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翁母的2位好友都證稱,當時夫家同意將大聘給新娘,用作新人新家裝修的補貼,讓新人在金錢方面不會這麼辛苦,因此判夫家須歸還60萬大聘給女方。

對此,莊男不服上訴;他強調,一切都是談好的,怎麼可能在訂婚當天就隨性臨時決定由女方收大聘,而女方卻不添附嫁妝的可能,而且若娘家真要將大聘轉贈給新娘,為何在之後都沒有積極詢問新娘是否有收取到?而是到離婚後才告知,不合理。

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婚禮紀錄片中女方家屬收下聘金有提到「小聘我就收下來, 大聘我就還給你們」,加上2位證人的說詞並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屬私下言明,即無可採,因此判翁女敗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