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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街頭暴力警方火速清場惹爭議 陳其邁:蒐證偵查須符合法令

對於鳳山街頭暴力警方的處置,高雄巿長陳其邁23日受訪表示容有檢討。(圖/曹明正攝)

對於鳳山街頭暴力警方的處置,高雄巿長陳其邁23日受訪表示容有檢討。(圖/曹明正攝)

高雄巿長陳其邁上任後首次主持治安會報,對於鳳山發生街頭暴力,警方「火速」清理現場,被質疑證據保全的問題,陳其邁回應,犯罪偵查必須確保符合法令,至於其他細節容有檢討的地方,警察局必須就這部分檢討。

鳳山發生兩派人馬疑似為了喬債在街頭砍殺濺血,警方見媒體陸續到場,「火速」將遭砸的車輛開走。陳其邁強調,刑案現場的搜證,或整個犯罪的偵查,必須確保每一個動作都必須符合相關的刑事訴訟跟整個法令的規定。

至於其它執行的細節容有檢討的地方,例如第一時間現場必須能很快速地向媒體、民眾妥善的說明,他請警察局長劉柏良必須就這部份檢討。打擊暴力犯罪,警察同仁本於職責,對於相關案件的追查,也要展現破案決心。

劉柏良指出,昨天凌晨鳳山街頭的案子,警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趕快做傷患救護,然後現場跡證帶回派出所保全,過程中也透過現場監視器的調錄,還有遺留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對方曾在前鎮轄區談判被警網盤查過。

所以凌晨3時許,跟前鎮分局連絡,拿到名單車號,早上4時許抓到10人,6時許抓了12人,到了昨晚總共抓了22人,其中1人並由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對於街頭暴力,警察局不容許發生,一旦發生,也要在最短時間查緝到案。

劉柏良指出,整起案件還會向上溯源,目前據了解是因為1萬塊問題,但是不是如此,還要擴大清查,對相關涉案人等,警方絕不放手。陳其邁說,未來街頭鬥毆、暴力犯罪,必須在最短時間破案,將加害者或行為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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