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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甥施「水刑」害溺斃 狠姨求死被輕判8年

劉佩雯狠心對外甥施以水刑害溺斃,今被判處8年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劉佩雯狠心對外甥施以水刑害溺斃,今被判處8年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40歲女子劉佩雯因不滿15歲外甥寫功課不聽話,竟將其手腳捆綁並把他壓進浴缸,導致少年溺斃,劉嫌在審理期間多次表示希望法院判處死刑,高等法院則考量犯嫌符合自首要件並有悔意,也已得到死者父親原諒,今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處8年徒刑定讞。

據了解,死者有輕度智能障礙,前年火災後與妹妹搬去與阿姨同住,而去年8月,劉嫌不滿死者寫功課時打瞌睡,認為他摸魚偷懶,又不願聽從命令半蹲,一氣之下竟將少年手腳綑綁押進注滿水的浴缸,殘忍程度電影中出現的「水刑」。

劉嫌命令外甥躺在浴缸內,死者則不斷哀求,哭喊「阿姨不要」,劉嫌狠心將他頭壓進水中30秒,隨後到客廳抽菸,3分鐘後返回浴室,發現少年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劉嫌也立刻被逮捕。

一審期間,劉女否認殺害,表示自己只想體罰,被依「家暴殺害未成年人罪」判處12年,劉女在二審時改口認罪,還多次希望被判處死刑,高院法官認為她深具悔意,且事後立刻報警送醫,符合自首要件,也已獲得死者父親原諒,該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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