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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後8年內未被教召警報即解除?國防部111年新政策實施後恐優先中籤

後備軍人進行砲操演練。(圖/軍聞社提供)

後備軍人進行砲操演練。(圖/軍聞社提供)

國防部長嚴德發明天(22日)將到立院國防委員會進行國軍提升後備戰力專案報告,報告今送達,報告內容指出,為符合教召公平性,將未曾於8年內參與教召之人員,檢討解除編管8年政策,採「後退先選」之原則召訓;故解除編管8年政策,非指延長教召年限及增加次數,而是盤點士官以上退伍幹部,且未受召訓人員,納入編管,以符公平;其餘8年內曾受召之人員,仍按現行作法實施,教召次數最多4次,以有效充實後備軍、士官編管儲備,擴增幹部選充人力,並兼顧兵役公平原則。

報告指出,國軍後備部隊擴編動員主要包含第一、第二及第三類型部隊,原總兵力約21萬餘人,受限於現有訓練機構不足,原區分二年施訓,每年平均訓量約12.5萬人,且每次教召訓練天數為5至7天;「提升後備戰力」專案改革後,後備部隊將擴充至26萬8千餘人,訓練機構擴充8個(5個甲種旅及3個後訓中心),訓練總能量增加至29萬人,可充分滿足應急作戰後備動員要求,一年內即可將編管之26萬8千餘人施訓完畢,且訓練天數增長為14天,整體教召訓能及品質大幅提升。全案擬區分階段推動,預於111年啟動。

報告指出,為提升後備戰力,針對訓練強度與課程全面檢討精進,教召期間區分「戰備基礎訓練」及「戰備任務訓練」等2個階段施訓,置重點於熟練編制專長、加強組合訓練、瞭解作戰任務與落實戰備演練,並依據各類型部隊任務特性,強化「灘岸守備」、「城鎮戰」、「反(空)機降」、「重要目標防護」等實戰訓練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