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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妹泣訴遭持刀硬上 摺疊刀?蝴蝶刀?說法兜不攏!法官判男客無罪

台北1名按摩妹指控,2018年間被陳男帶出場開房間,遭對方亮刀恐嚇後霸王硬上弓,法官調查後因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圖/翻攝Pixabay)

台北1名按摩妹指控,2018年間被陳男帶出場開房間,遭對方亮刀恐嚇後霸王硬上弓,法官調查後因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按摩妹小星(化名)2018間,被1名陳男「框」出場帶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小星泣訴遭對方亮刀恐嚇,「若妳要走的話,我後面會對妳作出什麼事,我不知道!」之後性侵得逞。事後小星報警,不過此案經調查,因證據不足,無法認定陳男性侵,地院判處無罪。

判決書指出, 2018年12月29日凌晨,陳男前往吉林路某按摩店消費,「框」按摩妹小星出場,2人先到KTV唱歌,後來到附近旅館開房間。小星指控,陳男一進房後將她壓制在地上,她試圖反抗,卻遭對方猛扯頭髮,接著更拿出2把刀恐嚇,更撂下狠話「如果妳要走的話,我後面會對妳做出什麼事,我不知道。」最終侵犯小星得逞,也因為過程中2人拉扯導致其頸部受傷。

陳男遭逮後表示,2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但絕無性侵、恐嚇對方等情形,性交過程中也沒有強制行為,他也坦承身上攜帶1把折疊刀,但未拿出把玩。由於小星離開汽車旅館回到店內也沒對同事提及被性侵,陳男因而反咬整起事件是對方說謊。

然而,小星提出和同事聊天的對話紀錄來佐證,包括「很怕我的生命,可能因為他一時快樂就這樣毀了」、「我當時哭著對他說我甚麼都不要,我只想回家」等語。

法官審酌後認為,小星在偵查時和法庭審理期間,對陳男所攜帶之刀械放的位置甚至刀械式樣為摺疊刀或蝴蝶刀,說法通通前後不一,加上小星傳給同事的對話截圖中寫道「他有亮(刀)出來雖然沒有對我怎樣」,最終認定陳男性侵證據不足,判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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