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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拿不到!為父親30萬遺產 男子花7個月辦理各式文件證明「我爸是我爸」

大陸廣東惠州一名男子,為了證明「我爸是我爸」,不斷地遭到各種單位刁難,無法申請親屬關係證明。(示意圖/pixabay)

大陸廣東惠州一名男子,為了證明「我爸是我爸」,不斷地遭到各種單位刁難,無法申請親屬關係證明。(示意圖/pixabay)

大陸廣東惠州一名男子,為了繼承過世父親遺留在銀行中,約人民幣7萬多元(折合新台幣約30萬元)的存款,在銀行、公證處、派出所等地方不斷的被踢皮球、辦理各種證明文件,最後耗費7個月的時間,依舊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仍然無法取回父親的遺留存款。

根據《人民網》報導指出,廣東惠州的陳姓男子,他的父親於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銀行留下7萬多元的存款。他於3月2日前往銀行,打算將存款領出。但卻無法通過銀行的人臉辨識系統無法取款,銀行告訴他,這種狀況屬於「存款繼承」,應該向本人住所地、經查居住地、銀行所在地的公證單位申請繼承權證明書,才能取款。

之後,男子就陷入了各種被踢皮球的窘境,他先是帶著戶口本到公證處要申請證明,但卻被公證處說「需要派出所的親屬關係證明」,男子又跑回派出所申請,但派出所卻跟男子說「現在已經不再出具親屬證明」,因此駁回男子的要求。公證處又說,派出所複印戶口底冊也可以,但派出所又以涉及隱私為由,拒絕辦理。公證處又對男子說,可以向居委會申請開立親屬關係證明,但居委會也用各種理由拒絕,而公證處也對男子說,拿不出證明就無法辦理公證。

為此,陳姓男子大半年的時間就在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之間不停地跑動,耗時7個多月,卻依然無法取回父親的存款。最後男子向國務院督察組陳情後,督察組實際到廣東惠州走訪,發現男子陳述內容均為事實,最後在協調之下,陳姓男子父親的原所在單位,願意出具親屬證明,這才讓陳姓男子順利的於20日拿回父親遺留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