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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生活費沒給!女怒告男友性侵 屢不出庭又撤銷

日本籍男女在台談戀愛,卻因金錢起糾紛,因女方撤告,北檢今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片)

日本籍男女在台談戀愛,卻因金錢起糾紛,因女方撤告,北檢今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片)

1名 30多歲的日籍女子在台結識來台投資的日籍商人,兩人交往,女方多次示意需要對方援助日常生活開銷,而男方也一口答應,不料卻沒兌現承諾,於是女方翻臉控告強制性侵及猥褻;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日女均未到庭,之後又遞狀撤告,宣稱雙方是誤會一場,檢方今將日男不起訴處分。

根據了解,今年7月間,由日本來台做生意的男子透過同鄉友人介紹,與該另名日籍女子陷入熱戀,由於女方孤身在台,有經濟壓力,在2人交往期間,曾經多次向對方示意,希望能資助她,而男方也一口答應。

結果男方未履行承諾,女方一氣之下報警控告對方強制性交及猥褻;警方找到日男,他喊冤強調2人正在交往,發生親暱行為時,未違反女方意願。

檢察官數度傳喚日女,但她卻始終沒到庭,不久遞狀撤告,聲稱2人糾紛是誤會,認為日男被控性侵及猥褻的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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