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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心靈講座非法吸金172億元 太仁心靈導師黃圓映判囚10年

最高法院將非法吸金172億元的太仁心靈導師黃圓映判囚10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最高法院將非法吸金172億元的太仁心靈導師黃圓映判囚10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女子黃圓映自稱是「太仁心靈導師」,2003年起以舉辦心靈講座的名義非法吸金172億多元,受害人近7935人,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認定,依非法經營銀行罪將她判囚10年,黃的丈夫林鑫益與胞妹黃鎂銀各判8年定讞。由於黃目前並未被收押,最高法院已啟動防逃機制,通知檢方儘速將黃發監服刑。

黃圓映自稱「太仁心靈導師」,她向加入的道親收取款項,每月支付3%利息、並以新台幣100萬元為1個投資單位吸金,她將收取的款項購買不動產、名車、投資股票、黃金、古董等。

台中高分院更二審斥責她竟為發展該道場事業之目的,主導以道場名義對外向不特定多數人非法吸收資金,填補先前既存之資金缺口,使金融風險日益擴大,一時無法妥善收拾,讓被害人畢生積蓄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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