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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嫩妹網約帥男模!嗨玩「矇眼性愛」被問:胖嗎 她掀眼罩見真面目崩潰

(示意圖/Pexels)

(示意圖/Pexels)

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先前玩交友軟體,因擔心外貌、體態不佳,遂盜用長相帥氣的男模照片尋找獵物,成功和一名22歲嫩妹相約一夜情,但他擔心見面後身分曝光,竟佯稱自己有特殊性癖好,要求女方玩曚眼性愛。交歡過程中,女子掀起眼罩一看,驚見眼前的人根本不是帥氣男模,才發現慘遭「照騙」,氣得報警提告。

判決指出,郭男於2018年間使用交友軟體「SKOUT」,因擔心外貌不佳影響交友狀況,即擅自使用男模特兒照片當作大頭貼,並自稱他就是男模本人,和被害女子相約性行為,隨後佯稱其有特殊癖好,要求女方進行矇眼性愛:女子答應後,遂應約前往男方住處,在門口戴上眼罩後,接著進房和郭男發生關係。

雙方激戰到一半,郭男突然詢問「我是不是變胖?」被害人直覺不對勁,決定偷偷拉開眼罩一探究竟,孰料眼前男子根本不是帥男模,嚇得大喊「不要,你不是那個人!」同時試圖將對方推開;誰知郭男置若罔聞,仍繼續性交行為約數十秒,直到女方第2次拒絕才停手,事後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

庭訊時,郭男坦承盜用他人照片和女子約炮,也確實提出矇眼性愛的要求,但否認強制性交犯行,辯稱當時2人已經完事,而他把女方的眼罩取下後,雙方就沒有再發生關係;被告辯護律師則稱,郭男被女方發現後,即未繼續任何性交行為,與一般強制性交犯行並不相同。

台北地院審酌,被告因外型不佳盜用他人圖片,並為圖滿足性慾,不顧被害人拒絕、推阻,竟不願罷手,顯未能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女子心理創傷甚鉅,所為應予非難,加上他犯後矯飾其詞,未見悔意,兼衡其智識程度、工作等一切情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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