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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竹王陽明偷拍性愛影片遭重判 最年輕受害者年僅15歲

蘆竹王陽明因偷拍性愛影片,遭法院重判10年(圖/翻攝自李威德臉書)

蘆竹王陽明因偷拍性愛影片,遭法院重判10年(圖/翻攝自李威德臉書)

自封「蘆竹王陽明」李威德因偷拍少女性愛影片案,桃園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5罪,重判他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本案還可上訴。

李威德雖坦承犯行,但法官考量其中2名被害人是未成年少女,李涉嫌利用2人的單純脅迫發生親密關係,並竊取少女手機內的私密影片,或是側錄與被害少女的性交影片,嚴重侵犯被害人隱私、若被害少女要求與李分手或不順其意,即在網路上公布性愛影片恐嚇及騷擾被害少女,根本就是李宗瑞翻版。

檢警查出,24歲的富少李威德,偷拍與女友、女性友人與網友的性愛影片,查扣影片竟多達300GB,並意圖Po上網或拿影片恐嚇女子與他發生行為,且其中年紀最輕受害女子只有15歲,法官認為,李威德拍攝性愛影片並散布等罪行,將嚴重侵害被害人的隱私,對身心影響甚鉅,事後李更以影片恐嚇被害女子,讓被害人精神承受極大痛苦,實應嚴懲,遭法官重判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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