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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寮社宅申請倒數一周 高雄社宅興辦效率「緊緊緊」 增加戶數冠居全國
高雄市長陳其邁就任屆滿六年來積極興辦社會住宅,市府自建的大寮社宅有384戶正在招租中,將於8月25日截止受理申請,請有需求的民眾盡快把握最後一周申請機會。 近年高雄在市府和與中央合作下,全力推動社會住宅興辦,戶數從109年的790戶增加到今年23,055戶,累計陳其邁市長任內共新增22,265戶,增加戶數彎道超車居住壓力較大的雙北地區,衝上六都第一、冠居全國。除營運中和已完工的社宅外,新規劃社宅均已發包,顯現高雄落實居住正義的效率與魄力。都發局表示,在陳其邁市長「緊緊緊」的要求下,高雄市社宅興辦戶數於短時間內急起直追。根據內政部109年至115年7月的統計資料,高雄市新增社宅22,265戶,排名六都第一,增加數量遠超新北市的13,642戶、台南市的11,858戶、台中市的11,078戶、桃園市的9,784戶和台北市5,860戶。都發局強調,高雄興辦速度能快速追趕的關鍵,在於陳其邁市長上任後採取主動攻勢,責成林欽榮副市長督導成立「社會住宅推動平台會議」,積極盤點轄內可用的國公有土地,也與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合作成立「社會住宅推動平台會議」,解決法令與需求整合問題。由主掌社宅政策的都發局統籌擔任幕僚機關,透過平台的單一窗口,整合硬體工程建設到軟體的社福單位,克服各項瓶頸,大幅提升興辦效能。隨著社宅陸續進入工程階段,自辦社宅陸續啟用,市府也參考中央經驗,於114年設立行政法人「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透過法人化治理,中心得以引入民間專業人才、提升行政彈性,並專責負擔提升社宅營運品質、推動公辦都更、輔導民辦都更及活化公共資產等四大使命,讓住宅與都更政策快速轉化為具體行動。除興辦社宅外,為了回應青年成家和育兒需求,高雄也率全國之先首創保留社宅40%作為「婚育宅」,優先照顧新婚及育有子女的家庭,此項創新政策更獲得中央內政部肯定並推廣至全國。對於入住高雄市社宅或請領租金補帖者,市府也提供「育兒租金補貼3.0方案」,加強對青年和婚育家庭的支持,讓有住宅需求的市民不僅能「租得到」,更能「租得起、住得穩」。高雄持續擴大社宅供給,大寮社宅384戶目前正受理招租,申請至8月25日截止,提供有居住需求的民眾更多選擇。(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高雄市社會住宅興辦戶數持續成長,截至115年7月達23,055戶,較109年增加22,265戶,增幅居六都之冠。(圖片提供/高雄市政府)
中運雇用台籍船員國內比例第一高,呼籲中運工會信守協商共識, 保障船員權益
有關中運工會今(8/12)日指控公司打壓台籍船員、損害船員權益乙事,中運特此澄清說明如下:中運船隊之台籍船員比例高達 80%以上,為國內航商第一高船員市場取決於國際供需,由於少子化、人力成本較高等因素,目前國內其他航商台籍船員比例平均僅佔總船員15%,然而中運公司一直以落實照顧台籍船員為重要的企業社會責任,因此歷來台籍船員比例均高達80% 以上,高居國內航商之首。中運公司近年汰舊換新8艘船舶,在新舊船舶併存時,台籍船員人數較多,隨舊船逐漸汰除,台籍船員相應減少約140人(外籍船員也同步降減),並非如同中運工會將近期航運契約結束之台籍船員人數一併納入計算,因而宣稱有300人離職,不僅不符航運慣例,也容易造成外界錯誤解讀。因為近期下船之台籍船員,只要中運公司有運務需要,而船員之資格條件亦符合,均可與中運公司簽訂定期僱傭合約再回到船隊服務,事實上,目前已有許多台籍船員陸續再被調派上船,平均岸上等候派船時間約2~4個月(外籍船員平均約等候4~5個月)。中運公司強調會正常維持 300多位台籍船員之調派,未來亦將維持國內同等規模船公司台籍船員比例第一高之承諾。至於台籍船長部分,因具備類似資格、專業與資歷的人在業界相對稀缺,各船公司都在積極爭取,中運公司想提高雇用比例並非一蹴可及。工會所稱陸籍船長,多數係因已在中運公司服務多年晉升而來,且僅於中運巴拿馬籍船舶服務。中運公司建置有船員調派系統,依據績效表現選派上船,表現不佳甚或涉不法行為(如近日有前中運工會幹部涉案寄送血腥物品恐嚇主管遭判刑)均不予再派,與是否台籍或外籍船員無關,其意在提供船員安心工作環境,並確保公司船舶之安全運作。 因應礦商提運模式改變,比照日韓鋼廠赴陸提運鐵礦原料,已成為常態配合世界最大礦商巴西 VALE提貨模式改變,近年日本韓國及台灣鋼廠均須就近於該礦商在大陸設立之混礦場提領鐵礦砂,而中運公司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只能使用兩岸船籍船舶之規定,爰基於無適當之台籍船舶,僅得租用提貨區當地公司船舶,此模式已行之數年,與此次中運工會所稱船員派遣問題並無關聯,特此澄清。對下船船員辦理退保是依法辦理,不影響派船機會,與工作權無關中運公司不再對已無僱傭關係之船員繼續辦理勞健保,除係法令明文規定,亦為其他航商一致之作法。惟為體恤下船船員,中運公司勞資雙方遂於今年7月10日進行協商,針對下船船員退休金、福利金保障及加發再上船獎金均已協議並簽有紀錄,未料中運工會竟片面否定協商共識,改採抗爭手段;對此,中運公司實深表遺憾。這段期間,中運工會亦曾向法院聲請中運公司不得退保之定暫時狀態,惟法院已於8月7日駁回,足見中運工會訴求亦未盡正當與合理。中運公司迄今不放棄任何勞資協商的機會,只要在合法的基礎上,中運公司願意與船員達成共識,期望工會能夠回歸理性溝通管道,共同維護中運公司員工、船員及其眷屬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