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斯媛」編輯的文章列表
以前小一上學「自己走路去」年輕人都不信? 網揭原因:2命案改變社會
現在大部分學童上學、放學期間,會由家長親自騎車或開車接送,但有位1980年後出生的民眾提及,過去自己上小學時,都是自己走路上學,身邊的年輕人卻認為他太誇張。貼文一出,不少網友也紛紛回憶,「我1993,我也是自己走去幼兒園的」、「我和左鄰右舍的大小朋友一起排隊走路上學,好懷念」。有民眾近日在Threads發文直言,現在許多人很難相信,1980後的人,以前小學1年級就會自己走路上學,家人也根本不管,「真別說,很多現主時30歲上下的可能都不能理解了」、「都說我誇大其詞?」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在底下留言,「1980,連幼兒園都是自己去的」、「我1993,我也是自己走去幼兒園的,一直到求學結束都是自己去」、「1985,4歲就自己走路上幼兒園,剛開始連紅綠燈都還搞不懂,被撞飛了2、3次」、「幼兒園自己上+1,早期路大車少,人也沒這麼複雜」、「然後放學路上進去柑仔店買玩具零食」、「還會去同學家挖她起床上課」、「我和左鄰右舍的大小朋友一起排隊走路上學,總共10多人啊!好懷念」。也有人提到,「還有路隊長」、「太快到家的還不能當路隊長」、「路隊長是住最遠的同學當」、「路隊長、路隊旗還是各隊自行傳承呢」、「當時學童自己回家一個人的,還有一個特別的名稱:鑰匙兒童」、「鑰匙都放在家門口花盆下」、「聽到鑰匙兒童,好多回憶都浮現出來」、「我也有脖子掛鑰匙的時候」。不過,有鄉民觀察,現在的孩子大多需要家長接送上下課,更有人質疑「難以理解為什麼現在的小朋友不能自己上學?」對此,就有人解釋,「以前的確都自己走,是後來發生白曉燕命案,才開始兒童接送」、「因為陸正案大家開始重視鑰匙兒童問題」。1997年4月「白曉燕命案」: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到林口上學途中綁匪陳進興、高天民、林春生強行押上車帶走,最終遭到撕票慘死。兇嫌3人在逃亡期間還犯下數次強姦、強盜案,更與警方發生數次槍戰,對台灣社會造成極大震盪。1987年12月「陸正案」:年僅10歲的新竹小學生陸正,在放學後前往補習班途中失蹤,家長依照綁匪要求交付百萬元贖金,陸正仍遭殘忍撕票,遺體至今未尋獲,主謀邱和順在1988年落網,羈押至今約37年,是台灣司法史上遭羈押最久的死刑犯。
老人味有解?他買「1老牌香皂」一週就改善 藥師揭關鍵
隨著年齡增長,不少人會出現俗稱「老人味」的氣味,近日就有民眾分享,為了家中長輩「老人味」的問題,嘗試使用「美琪樂皂」並改變洗澡方式,沒想到短短一週內就出現明顯效果,原本揮之不去的氣味竟然消失,引發熱烈討論。這位民眾在Threads發文分享,最近買了「美琪樂皂」給家中長輩洗澡,告訴對方第1遍先用「美琪」洗,才能消毒殺菌,第2遍再用長輩喜歡的香皂洗,確保長輩能至少洗2次,經過一週測試,長輩房間裡的「老人味」竟消失了。原PO也補充,他平時會定期清洗長輩的枕頭巾床單被套,也會每天打掃房間,但始終能聞到「老人味」,直到長輩開始以「美琪」洗澡後,才讓「老人味」不見了。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表示,「也太厲害了」、「原來老人味是有救的」、「美琪以前叫做藥皂,不知道為什麼改名,不過依然好用」、「我阿公阿嬤多年都用美琪,真的沒有老人味」、「美琪很讚,我們家都用美琪」、「洗完記得擦乳液,不然皮膚沒有皮脂膜保護,會嚴重搔癢」、「要記得擦一點保濕乳液喔」。對此,藥師凱文也在底下留言,「老人味」的主要成因之一,確實是皮膚代謝產生的「2-壬烯醛」,一般香皂清除效果有限,而「洗2次」比起單換香皂更有效;建議先用溫水泡澡或淋浴軟化皮脂,再洗2次澡,1次清潔、1次重點部位,能更徹底去除醛類而不傷屏障,若氣味頑固,可搭配綠茶等抗氧化飲食。凱文說明,40歲後皮膚Omega-7不飽和脂肪酸氧化產生「2-壬烯醛」,這種物質脂溶性強,易殘留於頸部、耳後等處,常有油耗混青草味,這是抗氧化力下降的生理現象,並非衛生不良。至於「美琪樂皂」的功效,凱文指出,「美琪」是抗菌香皂,主要成分為三氯卡班,能夠抑制細菌、減少氧化,間接幫助清除殘留,比普通香皂強,但非專殺「壬烯醛」的神器。
婦產科男醫「PO不孕症病患個資」遭檢舉 高市衛生局出手了
台灣生殖醫學會前理事長、婦產科名醫黃富仁,18日在社群平台貼出一張不孕者患者的診療資訊,僅將病患的姓氏遮擋住,還直言「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遭到網友炎上。對此,黃富仁19日已將貼文刪除並致歉;高雄市衛生局則表示已蒐證展開調查,確認違規將開罰。黃富仁18日在Threads上傳了患者的診療資訊,圖中可以看見病患的姓氏已遮擋,但仍留下姓名最後1字及詳細年齡,甚至精確到幾年、幾月、幾天。他還在貼文中寫下,「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為自己加油打氣。黃富仁貼出患者診療資訊。(圖/翻攝自Threads)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認出自己就在名單上,更有不少人截圖向衛生局檢舉並痛批,「洩漏病人隱私」、「有缺流量缺到這種程度嗎?」、「又是男醫為了流量公開病患個資,還故意馬掉疑似年紀不夠長的,一個女性滿40歲後因為想要小孩看個醫生,還得冒著被公佈個資羞辱的風險,嫌生育率太高?」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回應,針對該案相關人證及事證,衛生局已依法進行蒐證及調查,根據《醫療法》第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反者將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依《醫師法》第23條規定,醫師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違反者將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黃富仁則在19日上午撰文致歉,「昨天的發文,思慮不夠周全,造成當事者可能的潛在風險,在此發文致歉!我會進行自我再教育、再學習!我也完全接受所有指正!」
痘痘貼用錯更慘! 醫列「3種痘痘」不適合貼:恐讓發炎升級
不少人長痘痘時,第一時間都會貼上痘痘貼,希望能遮醜、快速消炎。不過,皮膚科醫師林昀萱說明,痘痘貼並非「萬用解方」,也不能直接代替治療,若使用方式錯誤,甚至可能讓痘痘越變越嚴重。林昀萱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近日有患者問她「鼻子長一顆悶痘,貼了痘痘貼怎麼越來越大?」其實痘痘貼的核心成分是「水膠體」,可以吸收膿和分泌物、隔絕細菌與髒污、防止手亂摸以及幫助傷口修復,有些還會添加水楊酸、抗菌成分、草本萃取,學理上能加強抗發炎效果,但要是貼錯、亂貼,可能讓痘痘變更嚴重。對此,林昀萱提醒,若是以下3種痘痘,千萬不要使用痘痘貼:1、粉刺(白頭、黑頭):粉刺是固體的角質跟油脂,沒有膿、沒有液體,痘痘貼根本吸不起來。2、悶在裡面的囊腫痘:痘痘貼密閉跟悶熱創造出厭氧環境,讓痤瘡桿菌更開心、發炎直接升級。3、紅腫熱痛的嚴重痘痘:已經明顯感染的痘痘,又把它貼住,會讓膿排不出來、發炎更嚴重。至於什麼樣的痘痘才能使用痘痘貼?林昀萱指出,如果是「已經冒白頭的痘痘」,濕潤環境可幫助排膿,水膠體吸收分泌物,可以加速癒合;若是「已經破掉的痘痘」,痘痘貼可以吸分泌物、保護傷口,以減少感染機會。林昀萱建議,使用痘痘貼之前,應先清潔皮膚先、保持乾燥,貼完不要一直撕起來,會失去黏性,如果變白、鼓起就該換;要是越貼越腫,要立刻撕掉並就醫,若開始發紅、癢、刺,也要撕掉去看醫生。最重要的是,痘痘貼不能取代治療。
台中女中外牆施工!學生怒教室沒冷氣「像在蒸籠裡讀書」 校方回應了
台中女中正誼樓今年初起,開始進行外牆及教學空間修繕工程,導致多個教室至5月底都無法開冷氣,近期天氣炎熱,就有不少學生抱怨,學校不僅沒有相關配套措施,還要求不能開窗戶,整個教室悶熱又不舒服。對此,校方回應,工程是為了改善建築長期滲水問題,也已加強改善相關問題。最近社群平台、臉書社團「靠北中女中」出現多篇貼文,指出台中女中因外牆施工拆除冷氣室外機,讓學生只能在「蒸籠」裡讀書,更有人上課上到頭暈、險些中暑,即使學校給了2台電風扇,卻沒有足夠的插頭。校長4月15日開座談會時,喊話學生「心靜自然涼」,希望學生們能共體時艱,坦言「我在家也沒開冷氣」,引發學生不滿。還有學生無奈道,學校應該租直立式冷氣應急,現在天氣這麼熱,還不能打開窗戶,加上最近有游泳課,整個教室悶熱又不舒服,「本來皮膚就不好,現在過敏還越來越嚴重,學校應該還是有租冷氣的錢吧?」對此,台中女中校方回應,此次工程是要解決裂縫、長期滲水等問題,加上台灣地震頻繁,2024年就已提案修繕,2026年初學測過後開始施工,預計5月23日前完工,最快4月30日鷹架拆除後就可裝回冷氣、開窗戶。校方提到,校長在會議上的意思是指「校長在辦公室也沒有冷氣」,由於校長室同樣位於施工範圍,期間也沒有使用冷氣,校長想表達他已習慣在校沒開冷氣,所以在家也沒有使用。針對相關配套措施,校方說,3月27日放學前已發放足夠數量的立扇到受影響的班級,也加強教室通風,並彈性調整課程時間;若遇到考試,將進行妥善分配,將學生帶到有冷氣的空間進行。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18歲竟確診大腸癌三期! 醫揭2症狀是警訊:別再當成小毛病
大腸癌連續10多年位居國人癌症發病率的首位,不僅死亡率高,更有年輕化趨勢,更有18歲的少年確診了大腸癌三期。對此,胃腸肝膽科醫師舒敬軒示警,多數年輕人對身體警訊的敏感度不足,往往把異狀當成小毛病,錯過了黃金檢查時機。舒敬軒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大腸癌正在年輕化,就有18歲的少年確診大腸癌三期;2026年最新臨床數據顯示,年輕人從「感覺身體不適」到「確診大腸癌」,平均比長輩多拖了128天,而這4個月的差異,往往就是病情蔓延關鍵,係因太習慣將身體警訊歸類為小毛病。舒敬軒提到,許多年輕人發現排便帶血,直覺會認為是痔瘡,但壞細胞作怪不分年齡,在與血便作伴時,癌細胞可能正在腸道內加速擴張;雖然痔瘡確實會出血,但大腸癌也會,只要發現血便情況持續2週沒有改善,就可能是身體在發出求救信號。舒敬軒指出,如果經常感到腹部不明原因悶痛,即便一般的常規檢查(如超音波)顯示正常,但症狀依舊存在,建議進一步安排大腸鏡,排除結構性的病變可能。舒敬軒說,若長期排便習慣改變,或不明原因腹痛、家族病史,千萬別再因為「年輕」而掉以輕心,應立即諮詢醫師。
宜蘭9旬婦成「蠟屍」!兒伴屍4年詐領年金 高大成曝無臭味原因
宜蘭縣羅東鎮16日傳出一起「蠟屍」案,91歲張姓老婦不明原因在家離世,其65歲張姓兒子涉嫌隱匿母親死訊,將遺體放在房間長達4年,期間仍持續去領每月4000元的老人年金,直至檢警持搜索票破門才發現,張姓老婦已成乾枯的「蠟屍」。對此,法醫高大成,「蠟屍」就是遺體呈現「蠟狀」硬化狀態,由於女性皮下脂肪通常較多,較容易形成。據了解,張姓兒子與母親同住,長年未露面,家住附近的女兒多次聯繫不上,返家探視時更被弟弟以「母親熟睡」等理由拒於門外。不僅如此,鎮長上門送重陽節禮金也遭拒,警方多次前往查訪時,張男也強烈拒絕警方入內,而戶政單位清查時更發現,老婦長達4年未有健保就醫紀錄。警方16日持搜索票強行進到屋內,就發現老婦躺在臥室,已成乾枯的「蠟屍」狀,推估至少已死亡4年,但遺體整體完整、無明顯外傷,僅部分衣物破損,現場幾乎沒有屍臭味。警方調查發現,張姓男子在母親過世後,並未進行通報,反而按月到郵局提領老婦每月4000元的老人年金,累積金額超過20萬元,檢方遂依偽造文書、詐欺罪聲押。針對此案,高大成說明,人死後3至6個月會開始「蠟化」,體內脂肪經由厭氧細菌分解後形成蠟狀物質,讓遺體腐敗速度降低,腐敗速度是一般情況的1/7,也不容易產生異味,因此不易使人察覺。由於女性皮下脂肪相對較多,形成的機率較高。高大成表示,遺體蠟化狀態大概2年之後就固定了,細菌無法存活,讓遺體過10年後也不會腐敗,但此類情況通常發生在潮濕的密閉空間內,如棺材、浴室、混凝土環境中。
「天琴座流星雨」4/23達極大期 免望遠鏡就能觀賞美景
「天琴座流星雨」於每年4月中下旬登場,極大值預估在23日凌晨3至4時,台北天文館建議民眾選擇光害少、視野遼闊的地方觀賞,只要仰望天空即可,不必額外準備望遠鏡。天文館指出,「天琴座流星雨」於每年4月中旬至月底出現,今年的活躍期為4月14日至30日,預估極大期將出現在4月23日凌晨3至4時,每小時天頂流星數量(ZHR)約18,在此前後數日,都是很好的觀賞時機。天文館表示,4月「天琴座流星雨」以速度快、亮度高著稱,極大時預估每小時可見約10顆流星,由於流星雨輻射點約21時升起,而當晚近上弦月,午夜前即落下,在無月光干擾下觀賞條件極為良好,流星雨盛況精彩可期。天文館提及,「天琴座流星雨」流星數量雖不及大型流星雨,但平均亮度高,常出現比金星還亮的火流星;而自古以來即有記載,「天琴座流星雨」是最早在古籍中出現的流星雨之一,《春秋左傳‧莊公七年》中「夏,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指的就是西元前687年出現的天琴座流星雨,其母體源在1867年被確認為柴契爾彗星C/1861 G1(Thatcher),也是最早被確認母體源的流星雨。天文館提醒,「天琴座流星雨」出現的時間和位置並不固定,也無法預測,民眾可選擇無光害且視野遼闊處,躺下後輕鬆掃瞄全天空,不需要望遠鏡,用肉眼就能盡情觀賞。若要使用相機進行攝影,建議將其裝在腳架上,以高感光度、大光圈及長時間曝光等待,就能捕捉到流星瞬間的美麗身影。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醫批評法官:分不清轉介和照顧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16日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批評法官,不僅沒有搞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還將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沈政男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兒福聯盟接受出養委託,負責該童全日托育,等於把該童帶離原生家庭或監護人進行家外安置,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因此必須保證該童安危,而兒盟指派陳姓社工進行追蹤保護,而陳姓社工也必須保證該童安危。沈政男質疑,目前住在兒童安置機構、寄養家庭與給保母托育的數千名兒童,若有什麼三長兩短,負責轉介的社工是不是也要負擔所謂的保證人義務?同理,老人家被送到長照機構與安養院,也是家外安置,如果在機構內發生意外或死亡,送老人家到安養院的家屬,是不是也涉及過失致死?沈政男斥責,法官完全沒有分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把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轉介與照顧的差別在於,轉介是把實際照顧工作委託給其他專業單位或人員,而照顧是親力親為,幫忙把屎把尿,而社工的專業就是轉介,把照顧責任委託給保母,而這個委託動作,是因為保母有專業證照,代表國家已經背書保母的照顧品質,「怎麼出事了要社工負連帶責任?」沈政男指出,該案保母完全沒有虐童紀錄,社工也不可能把所有受委託的保母當成可能潛在虐童者,每一次訪視都嚴加拷問,絕不輕放,而陳尚潔3次進行家訪,看見小孩有傷口、變瘦、牙齒脫落,都有詢問保母怎麼回事,而保母也說明原因,社工當場判斷並非虐童,因此沒有進一步通報或處理,這樣的做法已符合專業必要義務與合理裁量,但法官卻以「後見之明」,指摘該名社工未能保證該童安危,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沈政男感嘆,一個無辜的孩子喪命,確實令人悲痛,但問題是應該檢討整個出養、寄養、機構照顧與托育制度出了什麼問題,而不是把一個等待出養的兒童,所有生死安危責任都加諸接受出養委託的單位與相關工作人員,「法官竟然說,進行家外安置,就是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好像整個社會到處是龍潭虎穴,大家都可能是惡魔轉世一樣。」沈政男認為,該案社工有沒有過失,應比照醫療糾紛,委託專業團體鑑定,而不是法官依個人常識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