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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林偉信」記者的文章列表

共發表 6 篇文章
前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中)誆騙民眾募資、借貸逾億元(圖/中時資料照片,吳佩蓉攝)

宜蘭縣府前專員「詐欺6500萬元」 二審逆轉改判4年10月

宜蘭縣政府前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誆騙募資與借貸,詐騙6500萬元,一審依照貪汙等罪判處12年徒刑,但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不構成貪汙只成立刑法詐欺罪,改判4年10月徒刑。可上訴。許智信從2020年2月到2023年9月,負責縣府公共造產相關業務,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又因許支援縣長室基層服務業務,對外彰顯是縣長祕書、助理、縣長團隊駐區宜蘭市專員等,代表或陪同縣長聯繫、了解基層、參與活動、即時反應民眾訴求等。許智信明知積欠高利貸無力償還,基於詐欺取財犯意,2023年1月至9月間,向多名被害人佯稱可供投資等方式詐欺,詐騙金額高達6500萬元。

本名蘇陳端的網紅「貴婦奈奈」涉吸金上億元,潛逃加拿大7年後被調查局押解返台歸案。(圖/陳麒全攝)

貴婦奈奈返台200萬交保境管 橘子成外逃通緝首頁

本名蘇陳端的網紅「貴婦奈奈」涉吸金詐騙近2億元,潛逃加拿大遭通緝,她逃亡7年後搭機返台,檢方前天讓她以200萬元交保並境管,實施科技監控配戴電子腳環,調查局也將她從「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撤下,目前該網頁首頁是逃亡中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祕書「橘子」許芷瑜,她被檢方認定逃亡未歸,且與柯文哲有串供可能性。8個多月前,京華城案爆發後,北檢就以柯文哲供詞歧異且他的祕書許芷瑜人在境外未歸,有羈押必要為理由,向法院聲押柯文哲,柯也被法官認定有串證、滅證之虞,偵查中、起訴後一直被羈押禁見至今。北檢懷疑許芷瑜2022年「某時地」協助保管沈慶京行賄柯的1500萬元, 被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洗錢防制法》通緝,依《刑法》規定許女追訴權時效為30年,加計三分之一為40年,通緝時效至2064年止。對於檢方指控,柯文哲相當不以為然,他多次在法庭上表示,許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僅是證人,且其僅涉政治獻金案,未回國接受偵訊對貪汙案沒有影響。柯文哲還曾在法庭上說,橘子只是愛玩的小朋友,不是週刊講的地下黨主席,她之前就常去日本短期留學十多次,也不是他要求對方出國。至於備受矚目的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及政治獻金案,北院從5月8日起幾乎每周二、周四都提訊柯文哲進行審理程序,開始證人交互詰問等證據調查程序,檢方認定本案最關鍵的證人許芷瑜通緝中,也將影響檢方在後續法庭攻防的訴訟策略。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17日開庭,共諜案邱世元、黃取榮(見圖)與柯一樣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3人與他案被告一同搭囚車抵達北院,等候法官開庭。(圖/鄧博仁攝)

綠營黨工共諜案擴大「2人延押」 卓揆挨諷「洩漏國家機密是你們」

檢調偵辦綠營黨工共諜案,案情擴大。在押的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特助黃取榮2人,經檢方聲請延押,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後,17日裁定2人自4月20日起延長羈押期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17日開庭,共諜案邱世元(右)、黃取榮與柯一樣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3人與他案被告一同搭囚車抵達北院,等候法官開庭。(圖/鄧博仁攝)面對共諜案連環爆,行政院長卓榮泰17日在行政院會中裁示,現今查核制度需要重新檢視,政府必須從制度面加強把關,提供公務人員更有力保障,他請政委馬永成兩周內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強化方案,未來可能依接觸機密的程度來辦理人員忠誠考核。卓榮泰昨表示,面對日益嚴重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近期在政府積極偵辦下破獲首起共諜案件,被滲透的機關多屬機敏單位,需要特別重視,凡涉案人員一率依法嚴懲。卓揆強調,政府應該全面強化國家安全機制,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公務人員需要辦理特殊查核」,相關制度及執行有必要重新加以檢視,是否執行不夠落實、或現行規範有需要因應情勢變化加以精進之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補充,忠誠查核目前僅根據職等、職稱進行,不是依人員接觸機密的程度辦理,這可能是未來的檢討方向。藍委翁曉玲則諷刺,民進黨政府與其現在提修法,不如先把自己內部的共諜查清楚,尤其在部會首長旁有這麼多中共同路人,她點名前祕書何仁傑捲入共諜案的國安會祕書長吳釗燮,應趕快辭職下台,不要再指責在野黨會洩漏國家機密,「洩漏國家機密的正是你們」。目前這起綠營黨工共諜案,至少有5名被告,包括在押的吳尚雨、邱世元、黃取榮及前外交部長吳釗燮辦公室祕書何仁傑4人,另前立法院長游錫堃助理盛礎纓則獲2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

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到台北檢察署前按鈴控告《美麗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圖/中時資料照片,林偉信攝)

吳子嘉控陳時中靠疫苗A「1億美元」挨告 二審判賠200萬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政論節目稱「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一億美元」,被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告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吳賠償300萬元,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陳擔任衛福部長任內之疫苗採購行為已在政府歷次公開資訊中獲得一定之澄清,改判決吳賠償慰撫金200萬元。可上訴。陳時中提告主張,吳子嘉2022年8月至112年5月間,未盡查證義務即陸續四次在「董事長開講」、YouTube網路直播節目中,發表誣指他擔任衛福部長期間,洽談BNT疫苗採購時意圖貪污一億美金等與真實不符之言論,侵害他名譽,爰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吳子嘉賠償慰撫金300萬元。高院認為,吳指摘衛福部與香港公司簽訂購買500萬劑BNT疫苗之合約,已付定金5000萬美金,與郭台銘贈與數量相同,惟價差一億美金,陳已封存合約,該合約如果買成,陳貪汙賺一億美金等言論,客觀上足使社會大眾質疑被上訴人任衛福部長期間就疫苗決策及執行採購之守法性、公正性及廉潔度,已侵害陳之名譽。高院表示,吳其所舉言論依據即上海復星公司授權代表提供之對話紀錄、文件等,客觀上無法合理推論陳涉高價採購疫苗而意圖貪污一億美金,且對方亦證述其僅提供資料而未查證,吳難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高院審酌疫情期間陳職務上之疫苗採購作為深受國人矚目,吳之言論已上傳至YouTube供不特定人閱覽,以網路平台傳播人數無限、迅速,堪認陳名譽受侵害之情節重大。惟上開言論已強調陳涉嫌貪污之疫苗採購交易未成,而陳人為公眾人物,有較高之自清能力,且政府對於疫苗採購資訊,及媒體、民眾質疑官員於疫苗採購過程涉有不法,本有具體向人民說明,取得執政信賴之必要。高院指出,衛福部向來以發布新聞稿或召開記者會方式,敘明政府疫苗採購策略、洽購疫苗進度及供貨情形,或就採購爭議、媒體人評論疫苗採購誤導訊息提出澄清說明即明,可見陳任衛福部長任內之疫苗採購行為已在政府歷次公開資訊中獲得一定之澄清,及兩造陳明之學經歷、資力,吳加害程度、陳受損情節等一切情狀,判決吳賠償之慰撫金以200萬元為適當。

前合庫董事長廖燦昌。(本報資料照片)

前合庫董座涉詐貸案 遭檢方依特別背信罪起訴

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集團詐貸銀行400億元案,檢方指控前合庫董事長廖燦昌任職台企銀董事長時,多次收受潤寅負責人王音之高檔水果禮盒,接受王請託,施壓下屬配合潤寅貸款,造成合庫損失2.9億,依特別背信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5日開庭,廖否認犯罪,與潤寅集團、王音之也沒有任何金錢往來,也沒有干預授信審查。庭末,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廖另在合庫董事長任內涉嫌協助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貸款,讓事後接任土銀董事長黃伯川、合庫銀總經理陳世卿,均遭北檢起訴,創下公股行庫首度有董總在任內遭起訴。廖並因遠航案請辭第一金控董事長。潤寅實業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去年判刑27年、25年確定後,已入獄服刑。檢方指控,廖燦昌2014年轉任合庫董事長,王音之開始向合庫申請授信,廖2016年召集下屬開會針對潤寅相關授信案指示「應照客戶申請條件盡速通過」。合庫員工在廖交辦壓力下,潤寅財務狀況不佳,楊文虎夫婦都已被聯徵中心註記為呆帳戶,仍從2016到2018年持續授信撥款共4.6億,其中呆帳2.9億。

資深台語歌手陳盈潔。(本報資料照片)

涉嫌教唆偽造本票 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遭判3年2月

曾以「風飛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紅的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被訴教唆偽造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歷審曾將她判無罪,或宣告緩刑,但經最高法院第二度發回後,15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依教唆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將她判刑3年2月,未來如果上訴遭駁回,她須入獄服刑。檢方起訴指控,陳盈潔以要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在2013年向邱姓友人商借200萬元,後來再加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盈潔為了順利借到錢,沒有得到妹妹陳郁心的授權,卻教唆姊姊陳乃嘉偽造本票。陳乃嘉在2011年10月22日到邱男住處,在面額280萬元的本票發票人欄上偽簽陳郁心署名,偽造陳郁心與陳盈潔共同簽發本票,拿來向邱男借款110萬元,再轉交給陳盈潔。邱事後追債時發現陳盈潔教唆偽造本票,憤而提告。陳乃嘉在2015年遭法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檢方認定陳盈潔是共犯,依涉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她,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將陳盈潔判刑3年2月,高院二審改判無罪,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判刑1年8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高院更二審認為,依證人證述及卷內客觀事實,認定陳盈潔確有犯罪,她辯稱對陳乃嘉只是情緒性言語並沒有教唆偽造本票,不足採信,她構成教唆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3年2月徒刑。更二審認為,陳盈潔因本案獲有110萬的犯罪所得,扣除已返還的66萬9800元,餘額43萬200元應宣告沒收。本案仍可上訴,不過因為是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陳盈潔未來如果遭判刑定讞,就得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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