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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志賢」記者的文章列表

共發表 565 篇文章
「桓鼎-KY」4日發布重訊,指控董事張建智侵占大陸子公司崇佑新材料公司股權4.19億元,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圖/報系資料照)

桓鼎-KY提告董事侵占公司資產 張建智發聲明反擊

金屬建材及綠能廠商「桓鼎-KY」4日發布重訊,指控董事張建智侵占大陸子公司崇佑新材料公司股權4.19億元,3日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張建智發表3點聲明,指崇佑股權是經大陸律師與當地政府討論後,由律師見證下的暫時保管程序,並無不法,雙方互控糾紛愈演愈烈。桓鼎-KY昨發布重訊,指控張建智透過Buima Holding Hong Kong Ltd.代表人身分,私自將桓鼎子公司崇佑(中國大陸)新材料公司變更為張所有,估算崇佑股權價值達新台幣4.19億元,3日已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張涉嫌侵占、偽造文書罪,以全力維護員工、供應商、客戶與股東權益。不過,張建智立即發表聲明,指崇佑股權是大陸當地政府為確保企業的資產安全,以及員工、供應商等權益,經大陸律師與當地政府討論後,由律師見證下的暫時保管程序,等桓鼎在台港相關刑事偵查程序結束後,由雙方律師在大陸完成股權保管協議。張建智聲明指出,桓鼎8月22日董事會因有一席獨董未出席且未委託其他獨董代理,依規定無法決議董事長解任案,經詢問董事有無意見及臨時動議,因在場董事皆無表示,他宣布散會,依法有據,因此後續董事會未經合法召集,即屬無效。此外,張建智聲明另質疑桓鼎旗下公司統量電能參與台端興業私募案,屬重大投資,卻未向母公司桓鼎公司報告,有背信疑慮。張建智日前已向北檢指控桓鼎-KY新任董事長莊宏偉涉偽造公司章,另與統量電能董事長陳帝生等人,投資台端興業,導致母公司虧損,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及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北檢分案偵辦中。

台北地檢署。

控《周處除三害》涉嫌抄襲 名導錢人豪挨告不起訴

電影《周處除三害》去(2023)年在大陸上映,票房衝破29億台幣。不過,導演錢人豪認為《周處除三害》疑似抄襲他的劇本《無法無天》,在臉書發文指控「剽竊」,之後還爆料該電影製片公司「一種態度」負責人李烈,曾擔任評審時對他拍桌喝斥,質疑李審查不避嫌,「裁判、球證都是我的人,怎麼跟我鬥?」,李烈及該片導演黃精甫提告錢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錢人豪。《周處除三害》去年在台上映後就爆出抄襲疑雲,導演錢人豪指出片中的故事大綱、人物角色、情節與他籌備許久的劇本《無法無天》相似度很高,已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去年10月16日,錢寄律師函至文化部、台北市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指控導演黃精甫抄襲他的創意,2天後在臉書發文,指《周處除三害》與他劇本高度相似,並稱「你只抄襲了一部分,湊成一個自稱極惡的故事。極惡的是你們的行為舉止,不是電影。這不只是剽竊,而是拼接、赤裸裸的強盜」。另去年10月15日,錢在臉書發文爆料遭「大姐大」打壓的過程,影射李烈在北市府行銷會議上擔任評審對他拍桌喝斥,問他幹嘛申請?然後他的公司被刷掉了,但該次李烈的公司卻拿到200萬的補助,毫不避嫌,並引用電影《少林足球》的金句「裁判、球證全是我的人,怎麼跟我鬥?」事後李烈、黃精甫控告錢加重誹謗罪。檢方調查時,錢提出他當年的劇本大綱,證明兩劇本有高度相似,檢方認為,錢因兩劇本有高度相似之可能,因此在臉書發文,且發律師函至文化部、台北市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主張權利,難認有誹謗之真實惡意。另檢方認為,李烈在擔任評審時,雖在該公司人員簡報時離席迴避,但仍有參與審查投票,而錢依據其親身參與該審查會議之經驗,進行評論,縱使評論內容令李烈不悅,卻不構成誹謗罪要件,依法不起訴錢人豪。※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祕書長童中白無保請回。(圖/中國時報趙雙傑攝)

京華城案擴大調查! 「前知名主播」童中白無保請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已加快偵查腳步,繼昨天第四度提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後,北檢今再指揮廉政署兵分29路搜索,約談柯文哲親信、時任柯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祕書長童中白、威京集團員工共10名被告、證人前柯文哲隨扈(現為大安分局行政組組長)陳文鐘、前行程祕書黃馨香6人。其中童中白訊後獲無保請回。檢廉今天傳喚的京華城案被告、證人共16人,是繼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約談威京集團負責人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之後最大的偵查行動,廉政署訊問後,將被告李文宗、朱亞虎、童中白及證人陳文鐘共15人移送北檢複訊。遭約談的童中白是前媒體人,曾任電視主播,她曾任沈春池文教基金會祕書長,沈春池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父親,涉及京華城案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也曾是沈春池文教基金會祕書長。檢廉連日傳喚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甚至3度傳喚前都發局長林洲民作證,另前都發局黃景茂也由證人轉列被告,這些當時承辦公務員證詞均不利於柯。另檢廉也多次以證人身分傳喚反對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的都委,包括交大退休副教授黃台生及交大榮譽退休教授馮正民等人作證,藉以證明柯文哲明知違背法令,仍提高京華城容積率,圖利威京集團逾200億元不法利益。檢方調查,2020年威京集團透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向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柯指示都發局辦理,之後京華城向北市都發局申請爭取容積獎勵,同年12月24日都委會決議組成專案小組研議。當時包括專案小組的專家學者、甚至多名都委會都委,都曾質疑京華城案不符都更條例、危老條例、土管條例,無法適用容積獎勵項目,擔心造成當地環境、交通衝擊。但事後反對的都委及專家都被換掉。※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弊案,27日發動29路大搜索,約談10名被告、6名證人,當中包括多位威京集團基層員工及部分民眾黨工,前沈春池文教基金會祕書長童中白(見圖)移送北檢複訊。(圖/中國時報記者趙雙傑攝)

京華城弊案偵查擴大約談10被告、6證人 前知名主播入列其中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已加快偵查腳步,繼昨天第四度提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後,北檢今再指揮廉政署兵分29路搜索,約談柯文哲親信、時任柯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祕書長童中白、威京集團員工共10名被告、證人前柯文哲隨扈(現為大安分局行政組組長)陳文鐘、前行程祕書黃馨香6人。檢廉今天傳喚的京華城案被告、證人共16人,是繼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約談威京集團負責人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之後最大的偵查行動,廉政署訊問後,將被告李文宗、朱亞虎、童中白及證人陳文鐘共15人移送北檢複訊。遭約談的童中白是前媒體人,曾任電視主播,她曾任沈春池文教基金會祕書長,沈春池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父親,涉及京華城案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也曾是沈春池文教基金會祕書長。檢廉連日傳喚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甚至3度傳喚前都發局長林洲民作證,另前都發局黃景茂也由證人轉列被告,這些當時承辦公務員證詞均不利於柯。另檢廉也多次以證人身分傳喚反對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的都委,包括交大退休副教授黃台生及交大榮譽退休教授馮正民等人作證,藉以證明柯文哲明知違背法令,仍提高京華城容積率,圖利威京集團逾200億元不法利益。檢方調查,2020年威京集團透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向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柯指示都發局辦理,之後京華城向北市都發局申請爭取容積獎勵,同年12月24日都委會決議組成專案小組研議。當時包括專案小組的專家學者、甚至多名都委會都委,都曾質疑京華城案不符都更條例、危老條例、土管條例,無法適用容積獎勵項目,擔心造成當地環境、交通衝擊。但事後反對的都委及專家都被換掉。※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近5年法院判決酒駕致死有罪者平均刑度為37.8個月,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量刑刑度過輕,恐難以遏止酒駕犯罪。圖為警方執行酒測攔檢。(圖/報系資料照)

仍舊罰不怕!酒駕致死判太輕 難以遏止犯罪

近年酒駕頻傳,造成不少家庭破碎,依據法務部統計,近5年全國檢察官偵結的20多萬名酒駕犯中,累犯有3.6萬人,法院判決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平均刑度為18.3個月;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平均刑度為37.8個月。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量刑刑度連法定刑一半都不到,刑度過輕,恐怕難以遏止酒駕犯罪。據統計,近5年全國地檢署酒駕案件偵查終結有犯罪嫌疑者逾20萬人,其中酒駕初犯者18萬6392人,占83.3%,2犯者2萬7711人,占12.4%,3犯以上者9560人,占4.3%,可見酒駕累犯問題嚴重。此外,全國地檢署執行科統計,近5年酒駕案件短期自由刑得易科罰金人數計18萬9669人,其中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占7成3,聲請易服社會勞動1萬9185人,占1成。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8570人,不准比率為6.2%,呈上升趨勢,自2019年2.7%上升至2023年14.0%,為近5年最高,原因是檢察官對於判決有罪確定者從嚴審核,對於酒駕累犯或情節嚴重者不准易科罰金所致。近5年執行酒駕案件經法院裁判確定有罪20萬4867人,其中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占95.9%,平均刑度為3.6個月;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以判處1年以上至2年未滿占61.4%較多,平均刑度為18.3個月,只有4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占45%,平均刑度37.8個月,只有145人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現行《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對酒駕案量刑偏輕,刑度大多未達法定本刑一半,恐給予酒駕者僥倖心理,難以遏止酒駕犯罪。(開車不喝酒 酒後不開車)

北士科案檢廉20日約談6名當時承辦的市府公務員,釐清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有圖利新光人壽情事。圖為前台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左)月前遭約談。(圖/報系資料照)

北士科案新進展!檢廉約談6承辦公務員 查柯文哲有無圖利新光人壽

繼京華城案後,檢廉針對台北士林科技園區案展開第二波偵查行動。檢廉繼8月27日首波約談前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前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時任某壽險公司林姓經理3名證人後,20日再度約談6名當時承辦北士科案的市府公務員,釐清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處理北投士林科技園區設定地上權招商過程,是否有圖利新光人壽情事,檢廉訊後全數請回。北士科案招商爭議,台北市議會日前組成專案調查小組,歷經4個多月、7次會議的調查後,於20日公布調查報告,提出八大結論、四項建議,台北市議會開議後,經大會同意就會將報告送交檢調、監察院以及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因在台北市長任內,將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地上權,給前民眾黨立委吳欣盈家族企業新光人壽,更拍板免提投資計畫,引發爭議,檢廉今年5月分案偵辦。檢廉為查明柯市府的北士科案決策過程、事後為何僅新光人壽投標,8月27日約談當時參與北士科案的前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前地政局長張治祥等人查證,昨天再約談多名承辦公務員說明。議會調查報告指出,當時北士科在在2次流標後,市府明顯抱持著「趕快標出去」的心態,一再放寬招標條件、為標而標,不符當初科技園區的目標;其中新光人壽標得的T17、18地段免附投資計畫書,確實屬行政缺失。報告也揭露,招商顧問公司早就建議北市府應將3塊基地分開招標,T16段先對外招標,T17、18於不同時段再招標,既可帶動地方繁榮,亦可增加市庫收入,但市府卻自行決定3塊基地合併招標,導致招標不如預期。日前外界質疑,柯文哲參選總統時的副手吳欣盈曾為新光集團副總,T17、18由新光人壽得標又不用附投資計畫書疑涉圖利。調查報告指出,吳任職新光副總期間雖未掌管不動產投資管理業務,但同時擔任該公司副總及民眾黨立委,其身分與北士科招標期間顯有衝突,社會觀感不佳。調查報告建議北市府增列「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標售底價3成」的規定,保有地主權益之餘,也讓日後案例有所依循。至於廠商得標後若沒有財力開發,市府也應研擬更實質的裁罰制度,不能放任得標者消極不作為。由於T17、18區段免附投資計畫書,讓新光人壽成為純投資、純收租金的二房東,完全失去產業園區的意義,調查小組也建議市府,未來針對有政策方向的園區必須附投資計畫書,減少不確定性。

法務部

死刑釋憲判決合憲 法務部強調「37死囚均涉最嚴重犯罪」:不宜釋放

憲法法庭今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堅定表達死刑制度合憲,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重,目前37名死囚均合法羈押於監所,並無釋放人犯問題,由於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不宜逕予釋放,將請最高檢察署依法嚴謹審核非常上訴,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法務部表示,目前37位人犯在判決確定前均依法院裁定合法羈押,羈押期間符合刑事訴訟法及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於判決確定後,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雖憲法法庭認為檢察總長得依職權或各聲請人請求,對37人提起非常上訴,但在最高法院未撤銷原死刑確定判決前,37人仍應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並無釋放人犯問題。法務部指出,最高檢察署將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審慎研議是否提起非常上訴,若提起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因程序回復到未確定前狀態,37人將無法再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但37人皆歷經法院多次審理,認事證明確,縱因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而須重啟審理程序,亦須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為避免釋放發生人犯逃匿,法務部將促請最高檢具體建議最高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若未同時自為判決,而將案件撤銷發回更審時,應啟動羈押程序。法務部說,法務部尊重憲法法庭判決,但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若逕予釋放,對於社會治安、司法公信性將造成嚴重衝擊。憲法法庭既然判決認定對於最高法院依非常上訴程序撤銷原確定判決時,37死囚羈押次數及期間不受速審法限制,羈押期間及次數應重新計算,法務部將要求承辦檢察官對於法院審理是否羈押人犯時,應具體論告各該人犯繼續羈押之必要性,建請法院裁定羈押,以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之進行,以實現社會正義及保障社會安全。此外,對於憲法法庭對於部分不符合判決意旨之法規,法務部將儘速依法檢討及配合相關機關修正。對於符合非常上訴救濟程序之個案,亦將請最高檢依法嚴謹審核,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針對憲法法庭死刑釋憲案,最高檢今天下午開會研議(圖/最高檢提供)

死刑合憲!37死囚可透過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邢泰釗:預擬相應措施

憲法法庭今針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認為死刑合憲,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因此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都可以透過檢察總長邢泰釗提起非常上訴翻案。對此,最高檢表示,37名死囚具體情節各有不同,最高檢將待收受死刑案卷後,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再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最高檢表示,死刑議題受國人高度關注,最高檢非常重視,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年8月即指示成立10人因應小組,由他擔任召集人,主任檢察官吳慎志擔任副召集人,就各種可能的判決結果預擬相應措施。憲法法庭今判決後,最高檢下午4時召集全體檢察官開會決定因應作為,其中死刑因應小組成員檢察官林麗瑩等人,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共有5點,分別如下:1.憲法法庭判決指出,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第226條之1前段強制性交殺人罪、第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第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死刑規定,僅適用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方為合憲。最高檢將審酌研議案件是否提起非常上訴。2.修正前刑法第348條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部分,最高檢將依法提起非常上訴。3.被告防禦權、辯護權之程序保障部分,最高檢將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4.死刑判決應經一致決部分,最高檢將與最高法院協商調取相關資料,審查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5.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最高檢察署將待修法完成後,依新法及個案情形審酌是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說,由於37名死囚個案具體情節各有不同,需逐案閱覽卷證資料後,才能判斷個案是否有憲法法庭判決所指情形,最高檢將待收受死刑案卷後,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京華城案新進展!前都發局長黃景茂500萬元交保並境管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黃景茂2020年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後,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由黃景茂批可後送都委會審議,促成京華城提高容積率,涉嫌圖利,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黃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14日凌晨諭令黃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廉懷疑,柯文哲2020年3月10日與應曉薇便當會時,口頭承諾會交辦京華城陳情案,隨後便函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都發局曾上簽給柯文哲,提到京華城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至678%一事,指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不過,該公文提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而當時的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長黃景茂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甚至都委會卻未待行政訴訟結果出爐,便召開首次專家會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在第五度開會,邀請黃景茂說明,黃景茂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檢廉懷疑,柯文哲、彭振聲與黃景茂3人,涉嫌協助京華城提高容積獎勵,涉犯圖利罪。黃景茂究竟是受柯文哲交辦行事,或是自行揣摩上意行事,將進一步查明。北檢今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通知黃景茂赴廉政署說明,經檢察官初步訊問後,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疑重大,當庭改列為被告,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待其委任律師到場後,才開始詢問。

沈慶京的律師越方如(右)。(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沈慶京進看守所健康持續惡化 律師趕赴法院聲請交保停押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但沈進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且持續惡化,律師曾以此聲請抗告遭高院駁回,沈的律師今赴看守所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沈的辯護律師越方如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希望法院基於人道立場,准其交保。沈慶京因涉嫌透過北市議員應曉薇,向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促使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事後行賄應曉薇4740萬,檢廉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威京集團及相關企業,約談沈慶京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沈獲准。沈慶京進入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律師為此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遭駁回,沈也被民眾目擊坐輪椅,由看守所人員戒護就醫檢查,檢方提訊沈二次,沈都坐輪椅出庭應訊。沈的律師今發現,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沈的辯護律師越方如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說,「我們希望能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他(指沈慶京)真的情況不太好」,越說,沈和上一次不同,今是另外的狀況,他每次身體的狀況都不一樣。他今天好像上吐下瀉。」媒體問越今晚到法院的目的,越說,就是為沈聲請具保停押。媒體問她法院會准嗎?越回答「我覺得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但最後當然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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