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慶祥」記者的文章列表
彰化檢舉魔人出沒!冠軍半年狂拍2100件 前三名「貢獻」近5000張罰單
駕駛人小心了!彰化縣今年交通違規檢舉持續暴增,上半年累計達5萬6595件,其中北彰化一名「檢舉魔人」半年狂拍約2100件,平均每天檢舉逾11件,穩坐全縣冠軍;第二、三名也分別檢舉約1400件、1300件,前三名合計近5000件,讓警方直呼驚人。這名「檢舉王」行動力驚人,據了解,他平時騎機車外出,車上配備高階行車紀錄器,只要發現疑似交通違規,就拍照、錄影蒐證,經剪輯後再提出檢舉;由於其活動範圍多集中在住家周邊及平日通勤路線,幾乎天天都有「新作品」,平均每月送出約350件檢舉,讓警方看了也忍不住苦笑:「難道都不用上班?」從彰化縣警局統計來看,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已成為警方執法的重要來源。今年1月至6月底,檢舉案件達5萬6595件,若以全年推估,恐怕又將刷新紀錄。其中最常被檢舉的違規行為,是許多駕駛容易忽略的「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半年就有6183件:警方指出,部分駕駛變換車道、轉彎時未依規定提前打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檢舉第二名是「汽機車跨越雙黃線」。(圖/警方提供)排名第二的是「闖紅燈」,共有5982件,違規駕駛除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最高還可面臨5400元罰鍰;第三名則是「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達3162件,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而從近年數字來看,彰化的交通違規檢舉量確實一路攀升。前年全年為7萬1491件,去年更增加至8萬7845件,年增約23%;今年才過半年,檢舉量就已突破5.6萬件,照目前速度推估,全年案件恐再創新高。警方表示,民眾提出的交通違規檢舉,都必須經過審查,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才會製單舉發,並非只要被拍到就一定會挨罰。不過,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若經常在固定路線出現相同違規行為,很可能因不同民眾持續蒐證而接連收到罰單。警方呼籲,與其擔心成為「檢舉魔人」鏡頭下的下一個目標,不如從自身駕駛習慣做起,轉彎、變換車道記得打方向燈,遇到紅燈確實停車,避免因一時疏忽付出高額代價。另外,民眾也可透過彰化縣警察局官網免費申請「檢舉簡訊通知服務」,若名下車輛遭交通違規檢舉,可即時收到提醒,及早確認並改正駕駛習慣,避免同類違規一再發生,荷包也能少一點「意外支出」。
為1250美元把海洛因塞進肛門 2馬來西亞男闖高雄機場各判9年
為賺取每人1250美元(約新台幣3.9萬元)報酬,2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接受境外毒梟招攬,從柬埔寨取得26包海洛因,塞入肛門內,經香港搭機企圖闖關高雄機場,但入境隨即遭調查局攔查,體內毒品全數起出;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減刑後各判處有期徒刑9年,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馬來西亞籍的阿茲南(AZNAN BIN ABU HASSAN)與黃姓男子,去年8、9月間接受上線「BOTAK」招攬,雙方約定完成運毒任務後,每人可獲1250美元報酬,並由對方安排馬來西亞、柬埔寨、香港至高雄的機票及住宿,準備闖關。今年2月1日,阿茲南與黃男抵達柬埔寨金邊,入住指定飯店,直到2月7日清晨,由集團成員「LEWIS」交付26包海洛因;2人明知是毒品,仍分別將10包及16包塞入肛門內藏匿,先各領取250美元前置費,隨即搭機經香港轉往高雄。同日晚間6時許,2人抵達高雄國際機場準備入境,卻早已遭鎖定;高雄關與法務部調查局高雄調查站掌握情資後,在機場將2人攔下,經送醫接受X光檢查,確認體內藏有異物,隨後從2人體內取出26包海洛因;檢方清點後發現,阿茲南體內藏有的毒品淨重82.63公克,黃男體內則有130.65公克,另扣得2人聯絡用手機。2人落網後,在偵查及法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法官認為,2人因經濟困窘受毒品集團招攬,雖明知運送的是第一級毒品,仍為賺取報酬鋌而走險;且採取人體藏毒方式,不僅承受遭查緝的高度風險,也可能危及自身健康甚至生命。高雄地院合議庭進一步認定,2人在整個運毒集團中僅屬受指揮的低階角色,實際獲利有限,且才入境高雄就遭查獲,毒品並未流入台灣,加上2人均無前科並坦承犯行,若仍以運輸第一級毒品法定最低刑度15年論處,顯有過重,因此依法遞減其刑;法官最終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9年,扣案海洛因沒收並銷燬;刑期執行完畢或獲赦免後,另予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分手談不攏竟持斧砍女友!高雄男當街血洗 警壓制逮捕又驗出毒駕
分手談不攏竟持斧砍女友!高雄36歲黃姓男子昨下午與25歲陳姓女友在車內爆發爭執,陳女下車後,黃男竟持預藏斧頭追砍,造成陳女手臂、膝蓋多處受傷、血流如注;警方趕抵將黃男壓制逮捕,並在車內發現K盤,毒品唾液篩檢呈愷他命陽性,全案依殺人未遂、毒駕等罪送辦。這起駭人砍人案發生在高雄市苓雅區。警方調查,黃男昨天下午4時38分許駕駛保時捷休旅車,載著陳姓女友行經光華二路與五權街口時,雙方疑因感情問題發生口角,陳女提出分手,黃男卻不願放手,兩人爭執愈演愈烈。陳女憤而下車離去,沒想到黃男竟失控,拿出車內預藏的斧頭,朝陳女揮砍,造成她左手臂遭砍傷,膝蓋也受傷,鮮血當場直流。陳女受傷後被拖出車外,驚悚畫面嚇壞路過民眾,現場一度血濺街頭,民眾立即報警求助。警方及消防人員獲報趕抵,黃男疑仍試圖駕車離開,警方立即將他攔下並強行拉出車外。面對員警逮捕,黃男不斷掙扎抗拒,數名員警合力將人壓制在地,最後順利上銬帶回偵辦,過程中黃男還不斷喊痛,與先前持斧攻擊女友的凶狠模樣形成強烈反差。陳女則強忍疼痛等待救援,意識仍清楚,救護人員先在現場替她止血、包紮,隨後送醫治療,所幸暫無生命危險。事後陳女還將受傷畫面發上限時動態,只見她高舉滿是鮮血的左手,背景還拍到黃男遭警方壓制逮捕。她氣憤表示,黃男自稱「七賢幫」,「把我砍成這樣還想跑」,並直呼「被警察壓制了,活該啦!」相關畫面曝光後,也引發網友震驚。警方進一步查出,黃男社群限時動態疑曾出現疑似吸毒後神情恍惚的照片,甚至曾放話要對陳女開槍。員警在逮捕黃男時,也發現保時捷車內擺放一個疑似吸食K他命使用的K盤,隨即對他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因此依規定實施扣車、扣牌。全案訊後依殺人未遂、毒駕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黃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全案持續釐清中。被砍傷的陳女(右),隨即PO出疑似男友吸毒後迷茫的照片;黃男限動中還曾放話要對陳女開槍,行徑囂張。(圖/報系資料照)
燒金驗貨取信竟是搶金圈套!屏東男拿56萬黃金換泰達幣 太陽聯盟4人落網
家住屏東的被害人原以為找到買家,帶著3.28兩、價值約56萬元黃金赴超商,準備換取2萬顆USDT(泰達幣),沒想到對方竟當場「燒金驗貨」博取信任,接過黃金後立刻拔腿狂奔,56萬元黃金瞬間遭搶走。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追查發現,案情背後竟牽扯黑幫太陽聯盟,專案小組一路追查至新北三重,逮捕4人到案。警方調查,陳姓嫌犯利用Telegram加密通訊軟體的匿名特性,鎖定持有黃金、急於變現的民眾,先以「泰達幣換黃金」為餌,與被害人談妥以2萬顆USDT、交換市價約56萬元、重達3.28兩的黃金,雙方再約定於便利商店面交。雙方碰面後,陳姓男子為降低被害人戒心,還特地拿出工具當場檢驗黃金。他當著被害人的面「燒金驗貨」,動作看似熟練、煞有其事,讓被害人誤以為遇到熟悉黃金交易的買家,防備心隨之降低。沒想到,黃金一到手,陳嫌瞬間翻臉,根本沒有交付泰達幣的意思,徒手搶走黃金後拔腿衝出超商,迅速逃逸,被害人這才驚覺自己落入精心設計的搶金陷阱。屏東縣警察局東港分局獲報後展開追查,辦案人員發現嫌犯活動範圍不只屏東,足跡還遍及高雄等南部地區,隨即由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第三隊統合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林濬程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循線追查,不僅還原現場搶金過程,更查出這不是單純的個人犯案,背後有明確分工及指揮層級。警方掌握,全案共有4人涉案,負責到場搶走黃金的陳嫌,並非真正主導者,而是受魏姓男子指揮,幕後另有許、李姓男子操盤,其中許嫌更被查出是黑幫太陽聯盟成員。警方掌握集團成員身分及犯罪事證後,分批發動搜索、拘提行動,追查範圍一路從南部拉到北部,最終在新北市三重區將許嫌等4人全部逮捕,並查扣作案手機等相關證物。警方訊後依搶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4人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持續追查是否還有其他被害人,以及集團是否涉及更多類似黃金交易搶案。
體操協會秘書長遭控「私放棄」世界賽 立委徐富癸陪選手家屬赴屏檢告發背信
中華民國體操協會驚爆選手參賽爭議!屏東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原獲得今年10月荷蘭鹿特丹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卻遭控協會秘書長未經選訓委員會決議,也未事先告知選手、教練,就逕自向國際體操總會回覆放棄參賽。立委徐富癸今日上午陪同選手家屬等人赴屏東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秘書長江建東涉嫌背信,要求司法介入調查。立委徐富癸上午9時在程耀樑律師陪同下,會同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選手教練邱意婷、兩名選手家屬、體操協會理事鄭志緯及屏東縣體操委員會代表,前往屏東地檢署正式提起刑事告訴暨告發,矛頭直指體操協會現任秘書長江建東。這起爭議源自選手潘采宸、李佳蔚獲得今年10月荷蘭鹿特丹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但協會秘書長江建東在沒有事前通知選手及教練,也沒有看到選訓委員會作成放棄參賽決議的情況下,就直接代表協會向國際體操總會回覆放棄參賽,等於由個人逕自替選手決定是否踏上世界賽場。更讓選手一方無法接受的是,協會事後發布聲明,反指教練沒有主動通報參賽訊息,並認為兩名選手實測成績與國家代表隊出賽標準仍有相當差距,因此客觀上未達參賽條件。徐富癸質疑,如果選手是否參賽,依法應由選訓委員會決議,秘書長究竟依據何種授權,能夠直接向國際體操總會「放棄」參賽?相關決定是否經過完整程序、是否符合協會內部規章,以及究竟是誰做成最終決定,都有必要由司法機關調查釐清。徐富癸認為,這不只是兩名選手能不能出國比賽的問題,更涉及體育團體權責是否遭到架空,以及選手多年苦練所爭取的國際舞台,能否受到制度保障。若未經正當程序就被迫放棄參賽機會,對選手職涯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影響,也恐重創社會對體育協會的信任。徐富癸強調,《刑法》第342條背信罪涉及受託處理事務者是否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益,或損害本人利益而違背任務,是否構成犯罪仍應由司法機關調查認定;此次提告就是希望釐清秘書長決策過程及法律責任,而非讓爭議停留在雙方各說各話。他表示,選手把青春、時間及多年訓練投注在競技場上,國家體育團體更應建立公平、透明的選訓制度,不能讓選手辛苦爭取到的國際參賽機會,在沒有充分溝通及正當程序下被輕易放棄。此次將要求司法儘速調查,還原事情經過,給選手、教練及社會大眾一個清楚交代。
「李團長」龐氏騙局害豐原王家5口走絕路 擺爛不出庭再判賠226萬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前年陷入「黃金、團購投資」騙局,被45歲女團購主李惠雯以高獲利話術套牢,陸續掏出752萬元,最終不堪債務及恐嚇壓力走上絕路。李女一審遭判11年徒刑,案件衍生民事求償,但羈押中的她擺爛不出庭,台中地院日前再判她必須賠償2名被害人共226萬6000元。45歲李惠雯過去經營團購事業,但因生意失敗、積欠員工薪資,甚至向當鋪借貸,財務狀況逐漸失控。沒想到她非但沒有收手,反而從113年6月起另闢「投資」財路,對外宣稱經營網路團購、刷卡買黃金轉售獲利,甚至打出支付50萬至100萬元會員費、每月保證獲利10%且還本等誘人條件,吸引被害人砸錢。檢警調查發現,李女實際上根本無力負擔如此高額獲利,竟採取「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把後來投資人的錢拿來支付前期投資人的利息,營造事業獲利穩定、投資有賺頭的假象,前後至少騙取王家等12名被害人逾1536萬元。其中,王家一家5口因相信李女的說法,陸續投入752萬元,最後不僅血本無歸,還背負沉重債務。更讓悲劇惡化的是,李女為逼迫王家還錢,長期傳送恐嚇訊息,甚至傳送割腕流血照片施壓,造成王家人長期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最終一家5口不堪重負走上絕路。台中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為,李惠雯明知自身財務狀況早已陷入困境,仍以投資高獲利等方式向外吸金,並對王家人施以恐嚇、逼討債務,犯行手段惡劣,因此依銀行法吸金、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刑事案件之外,另有黃姓、林姓2名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其中黃女指控,自己經張姓美容師介紹認識李女,先後因團購會員、車貸及黃金投資等名目受騙,原先主張遭騙223萬5575元。不過審理時她表示,黃金刷卡款項已由李女全數代繳,扣除已經返還部分後,目前實際尚欠團購及車貸款156萬6000元,因此向李女求償。至於林女則指控,李惠雯先以團購投資話術吸引她,再以刷卡購買黃金獲利為由騙取資金,分別損失53萬元及17萬元,合計70萬元。由於李惠雯目前仍遭羈押,民事求償案審理期間,法院合法通知她出庭,她卻具狀表示「不願被提解到庭」,既未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爭執。法院因此依刑事判決及相關卷證認定,李女以詐術造成2名被害人財產損失,侵權行為明確。台中地院日前判決,李惠雯應賠償林女70萬元;另應給付黃女156萬6000元,2案合計226萬6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雙星大樓爭議2/雙子星驚爆「兩套價」! 延工罰10.8億市府裝沒事
除了開發商擅自降低樓層,影響雙子星大樓私地主權益,捷運局在一場秘密會議中透露,私地主「委建」費用,高達73.8萬元,而捷運局才36萬元,簡直把地主當冤大頭。此外,地主質疑,根據合約,今年12月18日兩棟大樓必須竣工,目前看來,恐得延到明年底,屆時開發商得罰款10億8千萬元,但市府隻字不提,彷彿沒這回事!「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私有土地地主權益促進會」會長王小玉指出,私地主佔18%,由於雙子星大樓核定的容積率是1150%,也就是說,當初地主參與合建,每提供一坪土地,在大樓建成後,可分到11.5坪,而預估未來每坪價格達300萬元,但前提是私地主必須負擔建築成本。遊戲規則是這樣的,如果不委建,僅能分得63%、約189萬元,這差太多了!因此,除了少數1、2個真的拿不出錢委託開發商代建的地主,幾乎所有人都表明要委建,可是,委建價格,捷運局一直諱莫如深。王小玉指出,捷運局曾透露口風,私地主委建費用為73.8萬元,事後又否認,公然說謊。(圖/林慶祥攝)王小玉透露,2023年6月28日,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袁如瑩召集會長王小玉、副會長黃文政等地主代表開會,討論委建費用,會中提及私地主委建費用是73.8萬元,而同樣也是地主的台北市政府與鐵路局,委建費用僅36萬元,公私地主待遇差了一倍多,簡直把佔少數的私地主當肥羊宰。私地主怒了!於是捷運局否認有此事,還以「府捷聯字第1154000788號函」否認私地主委建費用是73.8萬元;但到底是多少?到現在捷運局都沒有講清楚。對此,王小玉怒批:「袁如瑩說謊」!當時她與律師在場都有聽到這個數字。王小玉指出,坊間鋼骨結構的大樓興建成本,一坪約30萬元,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物,則是約18萬元,開發商跟捷運局要價36萬元,雖然貴了些,還在可以容忍範圍內,一口氣跟私地主索價73.8萬元,真的是很離譜,而捷運局也自知開發商這個價碼對社會交代不過去,所以到現在都不願意說清楚、講明白。王小玉強調,不委建,建商抽走私地主利潤37%,以每坪300萬元計算,相當餘建築成本是111萬元,委建則比官方多了一倍多,私地主是委建也吃虧、不委建虧更大!王小玉怒斥捷運局,放任開發商把地主當成砧板上的魚肉宰割。此外,根據合約,開發商「台北雙星」開發團隊必須在破土後的1339天之內竣工,也就是今年12月18日,但目前預定完工日期是明年年底。合約規定,開發商每延遲一日完工,必須罰款600萬元,如此,開發商將被台北市政府罰10億八千萬元。延遲完工已經是定局,但到目前為止,台北市政府捷運局都沒提及要罰這筆錢,似乎得了失憶症。王小玉表示,捷運局官員跟開發商關係好得共穿一條褲子還嫌肥,這筆錢如果不罰,官員就是瀆職!因為合約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此外,若延遲交屋,地主也是受害者,罰款應該部份用來補償私地主,這部分,捷運局應該要拿出一個合理的辦法。針對私地主的指控,捷運局表示,投資人臺北雙提出樓層調整方案,並將減少樓層後的樓地板面積填補部分挑空空間,因此總樓地板面積不變,才提送都市設計審議,故全案於114年2月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始依程序辦理建照變更,全程均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絕無損及地主權益之疑慮。其次,地主控「改變樓層不需私地主同意」,對此捷運局表示,依市府與私地主簽訂之土地聯合開發契約與市府與投資人簽訂投資契約書約定,均無要求投資人辦理建築設計變更須取得地主同意書,即便如此,捷運局仍要求投資人於112年6月及11月召開地主說明會,向地主說明變更內容,所有變更程序均依法依約辦理。至於委建費用問題,捷運局指出,106年招商說明會所提每坪36萬元,係當時針對預估造價所作的說明,並非本案最終建造成本或本府與投資人約定的委建價格。本案鑑價基準日依轉換原則規定,以111年10月25日建造執照領得日為準,目前捷運局亦已委託第三方專業單位辦理鑑估價作業,每坪建造成本尚未定案,絕無公家委建每坪36萬元、私地主高達73.8萬元之情形;換言之,實際委建費用應由私地主與投資方協商約定,捷運局鑑價結果亦不能拘束其約定內容。此外,針對完工日期延宕是否罰款,捷運局強調,應依投資契約約定,就相關事由及事證覈實審理;如涉及契約責任,捷運局也將依投資契約約定辦理,並無所謂「放水」情形。
雙星大樓爭議1/雙子星偷降樓層省50億 總工程師一句話惹怒90歲地主
台北車站旁興建中的「雙子星大樓」,捷運局在未徵得私地主同意下,讓開發商降低樓層,減少50億成本,六月四日都發局將「變更案」審查會改成「預審」,不作出決議,等於不幫捷運局背書。八月十九日捷運局開協調會,總工程師魏國華公然說:「降低樓層不需私地主同意」,氣得地主拍桌怒罵、搶佔主席台,痛罵捷運局罔顧地主利益,最後協調破裂。私地主組成的「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私有土地地主權益促進會」會長王小玉指出,「雙子星大樓」原訂C1棟56層、D1棟74層,這是私地主與台北市政府白紙黑字簽約,應該蓋好、蓋滿的樓層,但捷運局私下同意「台北雙星」將C1棟少蓋3層樓、D1棟少蓋6層樓,如此,可以幫建商省下50億的支出,可是,擁有土地面積18%的私地主,無一人得知。今年6月4日,還是都發局召開變更設計審議案,通知私地主,他們才知道被捷運局出賣了!王小玉表示,當初市府評估,兩棟大樓興建費用約700億元,可是得標的「藍天宏匯」(由藍天電腦與宏匯集團組成)卻以606億元低價搶標,成立「台北雙星」開發團隊,如今蓋到一半要變更設計,減少樓層,想撈回本!捷運局卻沒有通知私地主,「地主權益促進會」強烈質疑捷運局官員圖利「藍天宏匯」。當天私地主跑到都發局審議會抗議,議員簡舒培痛批捷運局行政傲慢,要求都審會在捷運局與地主達成共識前停審,勿踐踏私地主權益。果然,捷運局搞出這烏龍,都發局不肯背書!副局長劉美秀表示,都審會僅就投資人(台北雙星)送審開發案的建築量體、周邊人行道等專業空間問題作審查,投資人未說明地主有反對意見,(都發局)不知道存在溝通問題,此次審議會變成「預審」,等雙方取得共識後再正式審理變更案。王小玉說,沒想到都發局已經表明立場了,捷運局還繼續為虎作倀!8月19日捷運局召開一場協調會,王小玉與副會長黃文政等地主代表出席,一進入會議室,驚見「台北雙星」張姓總經理坐在主席位置,主導會議。高齡九十歲的地主氣憤表示,難道當年與馬英九簽的契約書不算數?(圖/林慶祥攝)整個協調會過程,捷運局自說自話,一再保證「樓層雖降低,但總樓地板面積(總容積)不變」,最離譜的是,捷運局總工程師魏國華竟然當場嗆說:「降低樓層不需要私地主同意」!氣得90高齡的黃文政當場痛罵捷運局官員「惡奴欺主」。接著王小玉等人搶上主席位置,欲發言表明私地主立場,卻屢屢遭到阻礙。她表示:「依據公開招標時的投資計畫書,C1註明應建為56樓,D1應建為76樓,擅自更改,顯然是詐欺、背信行為,檢調應該主動偵查」;黃文政則指著一本厚厚的契約書說:「當初地主與前市長馬英九簽的合約,到底有沒有效?如果有效,為何可以不經過我們同意就降低樓層,幫投資商省錢?」此外,擁有土木博士學位的王小玉也質疑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袁如瑩:「降低樓層,但樓地板面積不減少」,是否有重新做電腦模擬,檢核新的結構載重分布?原樑柱設計是否符合變更的結構?風洞試驗、消防逃生模擬、高層建築消防檢查,據了解是都沒有作!她研判開發商採取「填補非必要樓板挑空」的工程手法,摳出樓地板面積,但此作法可能會犧牲建築物結構與消防安全。這場協調會,在吵吵鬧鬧中結束,調解破裂。對此,王小玉氣憤的說:「哪有你與人合建房子,建商降低樓層而部份地主不知情,這種事情放到任何市民身上,都是無法接受」。且「台北雙星」未提出財務影響分析、市場價值分析、權益差異分析、區為分配,以及委建費用等重要報告,自己說變就變,簡直把地主當傻瓜,他們認為,主管機關官員明顯涉瀆職。針對私地主的指控,捷運局表示,投資人台北雙星提出樓層調整方案,並將減少樓層後的樓地板面積填補部分挑空空間,因此總樓地板面積不變,才提送都市設計審議,故全案於114年2月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始依程序辦理建照變更,全程均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絕無損及地主權益之疑慮。8月19日協調會,因官員一句「降低樓層不需地主同意」,談判破裂,場面火爆。(圖/王小玉提供)其次,地主控「改變樓層不需私地主同意」,對此捷運局表示,依市府與私地主簽訂之土地聯合開發契約與市府與投資人簽訂投資契約書約定,均無要求投資人辦理建築設計變更須取得地主同意書,即便如此,捷運局仍要求投資人於112年6月及11月召開地主說明會,向地主說明變更內容,所有變更程序均依法依約辦理。至於委建費用問題,捷運局指出,106年招商說明會所提每坪36萬元,係當時針對預估造價所作的說明,並非本案最終建造成本或本府與投資人約定的委建價格。本案鑑價基準日依轉換原則規定,以111年10月25日建造執照領得日為準,目前捷運局亦已委託第三方專業單位辦理鑑估價作業,每坪建造成本尚未定案,絕無公家委建每坪36萬元、私地主高達73.8萬元之情形;換言之,實際委建費用應由私地主與投資方協商約定,捷運局鑑價結果亦不能拘束其約定內容。此外,針對完工日期延宕是否罰款,捷運局強調,應依投資契約約定,就相關事由及事證覈實審理;如涉及契約責任,捷運局也將依投資契約約定辦理,並無所謂「放水」情形。
欠債惹禍!空軍上兵遭鄰居兄弟球棒猛打臀部 隔天喊「媽媽我快死了」最終不治
嘉義縣侯姓空軍防空部志願役上兵疑因積欠債務,5日晚間遭鄰居侯姓兄弟約出「談債務」,過程中因無法清楚交代欠款情況,遭哥哥持球棒朝臀部猛打10餘下;隔日侯男身體急遽惡化,傳訊母親「想吐」、「媽媽我快死了」,送醫後於7日宣告不治,警方依過失致死移送侯姓兄弟,哥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檢警透露,侯姓上兵前在外積欠多筆債務,部分欠款已由伯父協助處理,但伯父後來得知侯男疑似又欠下新的債務,擔心事情越演越烈,於是拜託侯男的鄰居、40歲及36歲的侯姓兄弟協助了解欠債情況。5日晚間,兄弟倆約侯男前往嘉義縣六腳鄉一處民宅碰面,原本疑似要釐清債務問題,沒想到談話過程中,侯男始終無法清楚說明相關情況,讓哥哥越講越氣,竟拿起球棒朝侯男臀部連續猛打10多下,疑似想以暴力方式「警告」侯男。令人錯愕的是,暴力毆打結束後,現場氣氛竟未立即失控,3人還坐在一起吃東西、喝酒,當時似乎未料到侯男的傷勢已經相當嚴重。直到隔天,侯男身體狀況突然急遽惡化,不僅出現噁心、想吐等症狀,還向母親傳訊息說「想吐」、「媽媽我快死了」,家屬驚覺情況不對,趕緊將他送醫搶救。醫師檢查後發現,侯男臀部有大面積嚴重瘀血,甚至出現組織壞死,傷勢已引發急性肝、腎衰竭等嚴重併發症,經醫療團隊搶救仍回天乏術,7日宣告死亡。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8日將侯姓兄弟依涉嫌傷害致死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檢方訊問後認為,哥哥涉案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弟弟則因目前涉案程度等因素,訊後飭回。法院審理後認為,侯姓哥哥的犯罪動機仍有疑點,包括是否另有他人指示等情形尚待釐清,加上涉犯傷害致死罪屬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其可能與共犯勾串,具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因此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後續將由檢警持續追查案情及釐清債務糾紛始末。
再爆假發票侵佔政治獻金1379萬!林岱樺與胞弟3人遭雄檢追加起訴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先前才因涉嫌詐領1496萬元助理費,遭高雄地檢署起訴,如今檢調追查政治獻金再有新進展;雄檢查出,林岱樺與胞弟林岱融等3人,疑透過實質掌控的茂盛、融威公司開立虛偽發票,不實申報兩屆立委選舉支出,涉嫌侵占政治獻金共1379萬2969元,今依公益侵占等罪追加起訴。檢方調查指出,林岱樺分別於2020年、2024年參選第10屆、第11屆立委,兩次選舉政治獻金專戶合計募得逾1億2400萬元,而且直到各次選舉投票日前一天,帳戶內都還留有逾億元餘款,相關鉅額政治獻金流向也成為檢調追查重點。雄檢查出,林岱融是佳安稅務記帳士事務所、茂盛公司及融威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涉嫌從2021年起,利用茂盛公司帳戶開立大量不實發票,再指示不知情員工向監察院申報為林岱樺第10、11屆立委選舉支出,累計虛偽申報647萬6587元。檢調進一步追查金流發現,相關款項並未全數用於選舉,部分遭林岱融提領現金,甚至被挪作支付與政治獻金無關的費用,包括佳安事務所客戶的稅款,以及高雄市環保婦女志工協會、了凡社會服務協會、競爭力論壇等3個協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資金用途與政治獻金規範明顯不符。此外,林岱樺、林岱融及林姓大學同學另被控利用融威公司操作另一筆政治獻金。檢方查出,自2021年10月起,林岱融以發票金額5%作為代價,要求林姓同學採每月固定金額的方式,由融威公司開立虛偽發票,再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支出,兩屆選舉合計不實申報731萬6382元。檢方追查這筆款項後發現,資金除了用於融威公司繳稅、公司增資、辦公室租金及帳務管理費等支出,其餘款項竟被規劃成可由相關人員自行運用的「小金庫」,藉此規避政治獻金相關法規對款項用途的限制。面對檢方指控,林岱樺否認犯行,辯稱父親林三郎過世後,政治獻金申報工作即全部交由弟弟處理,自己並不了解申報細節及作業流程。林岱融同樣否認犯罪,表示自己在茂盛公司僅擔任財務顧問,公司也確實曾替林岱樺執行選務工作。雄檢認為,政治獻金依法只能用於人事、宣傳等法定競選支出,即使選後仍有結餘,後續使用方式也受到法律規範。林岱樺等3人卻疑以公司虛偽發票製造不實支出,將1379萬餘元政治獻金轉作其他用途,已嚴重破壞政治獻金查核及管理制度。由於林岱樺先前因涉嫌詐領助理費等案件遭起訴,目前仍由高雄地院審理,雄檢認定本案與前案具有牽連關係,因此偵查終結後,依公益侵占等罪向高雄地院提起追加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