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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纏訟7年。(圖/報系資料照)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無罪有爭議? 知情人士:高院判決避重就輕、令人遺憾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維持一審台北地院見解,判決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所涉三中案無罪。知情人士指出,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當初北檢已把相關事證、起訴書等內容刊登網路,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本案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問題,更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可惜高院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知情人士指出,三中案有五大理由不該判決無罪:一、 三中案「不法暴利進入特定人的私囊」「不法利得總價新臺幣(下同)72億元,其中中影部分共計24億元,已依起訴書所載金額繳還國庫」,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涉犯非常規交易等罪,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在「三中案」一、二審都無罪。(圖/報系資料照)1.三中案造成中投、光華公司相關損害高達新臺幣72億9,174萬9,716元,其中很多暴利都進入特定人的口袋,經過臺北地檢署起訴以後,這些不法利得及物品已陸續返還國庫,目前總價值高達近24億元。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於107年7月9日起訴三中案後,黨產會經依起訴書認定之事實,於110年9月17日與中影公司達成和解,讓中華民國國庫向中影公司取回9億5千萬元入庫,並追回「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330部屬於國人共同記憶,並耳熟能詳之電影、戲劇作品版權返還國庫(依中影公司於94年8月間委託展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勘估結果,上開影片總值高達14億675萬1,000元),兩者總價將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該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無庸置疑,相信國人自有公評!中投總經理汪海清涉及「三中案」但一、二審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二、「時間雖然會讓國人淡忘事實的真相」,上訴二審審理期間長達4年,然107年7月9日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事證詳盡,將陸續把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在公開透明的陽光下,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三中案所涉犯罪金額龐大,所造成之總損害高達72億餘元,惟臺北地檢署於偵辦期間屢屢遭受不實資訊干擾偵查,為此更前後發佈近20篇新聞稿予以澄清,該案起訴時,臺北地檢署除以全文762頁、51萬餘字之起訴書詳述全案犯罪事實,並檢附全案卷宗3百餘宗、扣得之文件資料246宗及錄音光碟數百片等事證外,更將該案相關新聞稿、新聞簡報及起訴書節本等集結出書,並陸續將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https://www.tps.moj.gov.tw/16314/958559/1358722/Lpsimplelist),歡迎國人上網瀏覽並自為公評。  三、三中案犯罪事實嚴重損害國家社會公平正義,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之問題,更係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1.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於案發時分別為資本額高達349億及132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吸取投資大眾之資金,負有依法經營之社會責任,該二公司之資產並非國民黨所私有。2.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亦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以發行公司債等方式,向金融機構及社會投資大眾籌集資金使用,迄三中案交易前之94年6月30日,該等債務未清償餘額,分別高達120億2,200萬元、68億7,100萬元,至94年12月31日,則仍各有96億6,192萬元、67億1,900萬元之債務尚未清償。3. 因此,該二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財產處分事項除與公司及股東國民黨之利益相關外,尚涉及公司員工、債權人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且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之資本額、債務均龐大,其財務狀況之良窳及資產處分之事項均足以影響證券市場之穩定及社會金融秩序。「三中案」僅蔡正元判有罪。(圖/報系資料照)四、 被告馬前總統等處分三中案時並無急迫性,其等非常規交易之行為確使特定人獲取不法暴利,並使中投等公司蒙受72億元之重大損害。二審判決理由謂,當時國民黨處分三中案,係為符合廣電法規定,然臺北地檢署於107年10月31日新聞稿已詳盡說明,依廣電法之規定,國民黨及黨營事業當時並無退出媒體經營之急迫性,如政府公股亦係於廣電法所定期限後,始退出台視、華視之經營,而被告馬前總統於94年12月28日國民黨第17屆中常會第16次會議,亦明確表示,「儘管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所以我們沒退出也沒關係。」相關事證均已詳載於臺北地檢署起訴書。五、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61號判決駁回被告馬英九等無罪上訴之其餘理由,在107年臺北地檢署之起訴書及蒞庭相關補充理由書均已論述詳實,並附有相關事證,一一指駁,事證明確。惜該二審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

「三中案」僅蔡正元一、二審遭判刑。(圖/報系資料照)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判決主文公布了! 高院僅對蔡正元判刑還要沒收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駁回北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無罪所提上訴,至於原判決關於蔡正元業務侵占及沒收部分撤銷。高院判決主文指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未扣案蔡正元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億3千919萬7983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113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之財產不予沒收。其餘上訴駁回。一審時,北院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遭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2億8032萬犯罪所得。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遭北檢起訴,雖然一、二審皆判無罪,高檢署仍不放手。(圖/報系資料照

高檢署輸了三中案仍不放手! 仍對馬英九等人無罪研議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高檢署得知高院維持一審對馬英九等人無罪判決後,仍不放手,聲稱要「研議提起上訴」。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台北地檢署認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宣判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遭北檢起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出庭。(圖/方萬民攝)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仍無罪! 張哲琛、汪海清高院也判無罪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10點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檢方在高院辯結時痛斥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高院從重量刑,沒用。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檢方公訴指出,被告馬英九是國民黨主席,且為實質中投公司與光華公司負責人,但合議庭認為依照當時公司法規定(公司法於101年與107年修訂),行為人必須是具有公司董事或經理人共犯此犯罪時,才會適用;合議庭認為,馬英九需為具有身分的共犯,才會構成犯罪。江俊彥指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律師公會抗議律師錄取名額過多。(圖/翻攝臉書)

律師公會怒了!14年錄取律師1萬3千人 這個月又多了1042人

律師錄取人數創新高,全國律師聯合會今(12月29日)罕見發布新聞稿,抗議律師錄取名額過多,造成市場供需失衡,全國律師聯合會抨擊考選部、法務部與教育部長期未就律師教考訓制度進行整體檢討,現行政策顯已偏離建立合理專業門檻、維護執業水準之法制本意,籲請推動修法。由於不少律師公會高層向來支持執政的民進黨並關係密切,未來律師錄取率備受關注。全國律師聯合會指出,針對2025年12月12日考選部榜示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結果,錄取人數高達1,042人,再創律師考試史上最高紀錄。我國執業律師人數於2013年僅6,853人,截至2025年底已攀升至13,016人,短短12年間成長近倍。法務部早於2017年之研究報告即指出,我國合理執業律師人數約為1萬人;然自2011年律師考試改制放寬門檻以來,14年間累計錄取人數已逾1.3萬人。全國律師聯合會抗議並發表三大聲明指出:一、忽視職前訓練容訓量,造成考訓銜接斷層。二、錄取人數持續大幅增加與市場容納量嚴重脫節,衝擊法律服務品質。三、悖離專技人員考試法意旨,溝通無效將主動提案修法。不過律師公會也誠摯祝賀錄取者辛勞有成,並對新加入律師界的成員表示熱烈歡迎。

矯正署長林憲銘平安夜慰問「天下第一所」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圖/矯正署提供)

矯正署長平安夜關懷「天下第一所」囚情 林憲銘赴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

矯正署長林憲銘昨天(24)平安夜前往號稱「天下第一所」的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慰勉執勤人員,並特別送給每人一份平安福袋,關懷寒冬中堅守崗位的矯正人員,林憲銘強調法務部與矯正署會全力做最堅實的後盾,持續提升監所安全設備,並爭取增支專業加給(待遇)合理調升。「天下第一所」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收容大台北地區刑事被告、短刑期受刑人與受民事管收人,昨晚戒護超過4,000名收容人,矯正人員面臨高度戒護壓力與危險,須配合法院與檢察、調查及警政機關辦理提訊、出庭、還押等勤務,加上執行新收入(監)所與服刑(處分)完畢出(監)所人數,每日平均逾200名收容人進出機關,各項矯正業務深具挑戰,可謂全台監所之冠!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戒護超過4,000名收容人,矯正署長林憲銘平安夜關懷寒冬中堅守崗位的矯正人員。(圖/矯正署提供)林憲銘表示將逐步凝聚同仁對戒護職稱共識,未來努力推動相關提振士氣方案,強化矯正職場權益!呼籲各界一起給予這群用心守護社會安全網的英雄們-「矯正人員」更多支持與肯定!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22日晚間前往東吳大學與大學生進行面對面座談,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陳方隅(見圖)火辣提問。(圖/報系資料照)

綠委沈伯洋後繼有人?黃士修、賴苡任這樣說 東吳教授陳方隅被虧紅孩兒2.0

綠營學者、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陳方隅昨(22日)在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到校演講時,兩人對槓,核能流言終結創辦人黃士修和擬參選台北市議員的賴苡任今天不約而同在臉書PO文質疑陳方隅的政治立場和家庭背景,黃士修直呼陳方隅是繼綠委沈伯洋之後的紅孩兒2.0。黃士修指出,陳方隅不是一般青鳥,他爸爸是陳惠邦,曾侵佔學生的獎學金217萬公款。又在竹教大校長任內,去馬克思主義學院視察,跟中共簽訂交流計畫,再侵佔67萬公款,被判刑。他可是繼沈伯洋之後的紅孩兒2.0啊!至於陳方隅本人,其實比沈伯洋還早出名。他在2015年寫過一篇《「恢復徵兵」不是加強國防的唯一解答:淺談「非武裝國防」》。然後他在十年後批評馬英九改募兵制?賴苡任則也指出,我不會因為令尊的行為要你道歉。您父親陳惠邦新竹教育大學前校長,被檢調查出侵占校內用於發放獎學金的公款217萬元,與中國簽訂學術交流計畫,又趁機侵吞67萬餘元公款,新竹地院依公益侵占與公務侵占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2年,條件是需向公庫繳納350萬元。賴苡任認為,說白了,你不是真的認為鄭麗文需要道歉,你只是像隻青鳥一樣想在嘴皮子上佔便宜,只想透過拿著麥克風的期間趁機羞辱跟你意識形態不同之人!陳方隅昨在鄭麗文演講時開炮提問,昨一開場便表示有2個建議跟3個問題,首先是建議鄭麗文以後別再消費伙伴跟同志,尤其民主化過程中黑名單的前輩,批評他們為了選票有點不太厚道,第2個建議則是要鄭不要看不起同學。

法務部明年最多有6個一、二審檢察長職缺,不少檢察官躍躍欲試。(圖/報系資料照)

票選檢察長開跑!要走4人卻最多開缺6個 檢察長們好擔心提早下課

法務部明年有4位檢察長卸任或離職,不過日前卻宣布提前啟動檢察長遴選作業,預估職缺4至6名,嚇壞不少任期尚未屆滿的一、二審檢察長們,擔心自己是否就是法務部新聞稿中4至6名的其中一人。法務部檢察官審議委員會9位票選委員今(12月23日)傍晚發布聯合聲明,今天起至115年1月7日(三)17時30分止,受理檢察長候選人之報名及推薦。9位票選委員強調,今起受理檢察長候選人之報名及推薦,仍須被推薦者明確表達有意願才會納入,票選委員亦將逐一確認本人有意願始納入,如本人表示無意願者則不予納入。然後將公告全部候選人名單,開始向全國檢察官及各界廣徵意見。為促進檢審委員了解候選人,且避免不當私下直接接觸,訂於115年1月16日(五),邀請候選人至法務部,舉行「見面說明會」。限檢審委員及有意願出席之候選人親自實體出席。「見面說明會」預計每位候選人時間暫訂為15分鐘(視報名出席人數調整),現場不作PPT簡報、不看書面資料。9位票選委員表示,9位票選委員將於115年1月7日(三)上午10時許,第一次公布當時彙總之全部候選人名單、其現職及司法官期別,供全國檢察官檢視有無遺漏及正確性。同(7)日17時30分許截止報名後,再盡速公布最後彙總之全部候選人名單、其現職及司法官期別。逾前揭截止期間始向票選委員報名之候選人,依法雖仍具有候選人資格,但其有無規避全國檢察官公評及廣徵意見等情,將列入票選委員審酌之因素。9位票選委員將自115年1月7日(三)至1月15日(四)之期間,向全國檢察官及各界廣徵意見。票選委員訂於115年1月22日(四)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提請全體檢審委員討論。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日前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明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今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明年初至少釋出四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

憲法法庭5個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推翻憲訴法修正案,符合民進黨政策。(圖/翻攝憲法法庭官網)

謝銘洋、呂太郎等5人讓憲法學會驚呆了! 1/3大法官幹這事太恐怖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今(12月20日)發表聲明,認為昨天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主筆大法官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所作釋憲判決,竟把持不同意見的三位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排除於大法官現有總額,未來僅1/3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而總統賴清德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啦!憲法學會強調,若任此解釋路徑成為常態,將掏空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十五人合議以確保多元、慎重之組織規定,總統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未來僅1/3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憲法裁判之權威,終須建立在明確、拘束且可預期之程序門檻上;總統與立法院應即履行提名與同意之憲政義務,補足大法官缺額,回復憲法法庭正常運作與社會信任。本會籲請憲法法庭避免以極少數人之決定取代立法決定;亦籲請社會各界就制度修補進行理性對話,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憲法學會指出,憲法法庭昨天做出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核心爭點不止在實體判斷是否正確,而更在多數意見之僅五位大法官為使裁判得以作成,採取「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計算路徑,是否逾越憲法訴訟法明文所設之正當程序界線及扭曲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大法官十五人合議之組織意旨。憲訴法第12條明定僅「依法迴避」者不計入現有總額,其意旨在於避免將不應參與評議者視同參與者,並維持分母與2/3門檻之客觀、可預期與程序正當。然本案「拒絕參與評議」並非「依法迴避」事由,多數意見以「無直接明文」為由,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形同由裁判者自行改寫審判權組織成立之前提要件,使法庭組織成立之門檻得因不參與而被縮小,致使確保審判權組織成立正當性之憲法訴訟法之程序規定之拘束蕩然無存,難免損及憲法裁判之正當性與社會信賴。援引釋字601號作為支撐亦屬失當:該解釋係在迴避脈絡下,為避免因迴避致無法院可審,而要求有迴避事由者不得再以迴避拒審;並非授權將拒審者排除出現有總額之計算,更不容反向創造「拒審即可降低組織成立門檻」之制度誘因。憲法法庭5個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推翻憲訴法修正案,符合民進黨政策。(圖/翻攝憲法法庭官網)

北檢聲押鍾文智簽到造假共犯副所長李俊良(右1)和帳房葉仲清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鍾文智簽到造假爆出副所長千萬不明資金 李俊良和帳房葉仲清收押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棄保潛逃至大陸。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懷疑警方協助其在派出所簽到佯裝報到,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台北地檢署今(19日)清晨聲押禁見前副所長李俊良,以及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台北地院深夜11時裁准羈押禁見。另2名現任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則被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調發現,李俊良近3年近千萬元可疑金流,顯與其副所長薪酬不符,李雖否認與鍾有關,但無法交代來源,另葉仲清疑受鍾文智指示,透過李員等員警偷查民眾個資,認為李員涉嫌《刑法》盜用印文、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個資法》等罪,另葉男涉嫌《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蒐集個人資料罪,2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鍾文智今年3月12日重判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前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不過檢警調懷疑,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台北地檢署12月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李俊良、古志銘、梁思強等人住居所及福德所、三張犁派出所等辦公位置共15處所,並以被告身分通知李、古、梁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另傳喚10多名證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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