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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風暴3/美國民眾花錢請律師讓AI對罵! 上訴審不准AI寫判決
AI生成判決及訴狀問題逐漸在世界各國的司法界蔓延,不但發生兩造律師利用AI寫訴狀在法院攻防對罵的荒謬現象,連法院裁判也遭AI「淪陷」!路透社等外電報導,美國密西西比的聯邦地方法院亨利.溫蓋特法官(Henry Wingate)的助理因使用Perplexity AI工具撰寫暫時限制令,導致裁定書出現虛構人名與錯誤當事人,法官未核實審查便簽署發布,引發重大司法爭議。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今年8月擬將本案重新分案和移轉管轄其他法院。另一名犯下類似錯誤的法官是新澤西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尼爾斯,他在2025年6月公布的一宗判決被發現錯漏百出,甚至引述並不存在的案例。尼爾斯承認一名法學院實習生在未經授權和沒有披露下,利用人工智能聊天機器人ChatGPT蒐集法律資料。他說現已制定人工智能使用政策,加強審核程序。其實類似案例在美國恐怕只是冰山一角,不只是法官,有律師也犯下類似離譜的錯誤,同樣在密西西比,兩造律師被發現利用AI引用虛擬案例,法官沙里昂·艾科克(Sharion Aycock)決定取消審訊,並對涉案律師進行制裁。艾科克法官發現,兩造律師均使用生成式AI準備法律文件,且雙方律師在訴狀中均引用了由AI「幻覺」產生的不存在案例,形成AI工具互相辯論的荒謬場景,氣壞的艾科克法官做出裁決:取消審訊、撤銷所有四名涉案律師的資格,且對其中兩名律師被禁止在該法庭執業兩年,所有涉案律師被處以1000至3500美元不等的罰款。對此,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格拉斯利曾表示,聯邦法官及司法機構都有義務確保使用人工智能不侵犯當事人的權利。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約翰.羅伯茲(John Roberts)2023年12月31日公布的年終報告指出:AI顯然具有巨大的潛力,讓人們更容易獲取關鍵信息。但它有可能侵犯隱私利益,使法律失去人性。他表示,AI有潛力增加貧困訴訟當事人訴諸司法的機會,徹底改變法律研究,並協助法院更快、更便宜地解決案件。但羅伯茲強調,AI可能虛構事實,也無法複製人類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羅伯茲也認為,上訴法官不會很快被取代,因為許多上訴裁決取決於下級法院是否濫用自由裁量權,這本質上涉及特定事實的灰色地帶,「通常涉及灰色地帶仍然需要人類判斷。他認為人工智慧主要基於現有資訊,它可以提供資訊,但不能做出此類決策。」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指正下級審不該用AI生成裁判。(圖/翻攝維基百科)
獨、AI風暴2/司法院警告全國法官勿用AI生成判決 違者以法官法伺候
司法院日前發文全國各法院,警告全國法官不可以使用AI工具生成判決書,也不能採用未經實質審查AI產生的內容,否則可能違反法官法和法官倫理。有趣的是,早在前司法院長許宗力任內末期,司法院就推動以生成式人工智慧AI撰寫判決,引發外界疑慮。當時朝野立委就擔心,司法院最後會不會反讓人工智慧成為「有罪判決產生器」。現在司法院廣發公文,對全國法官三令五申不要使用AI工具生成判決書,似乎早讓立委們猜中了些什麼。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在112年間,積極推動讓生成式AI來撰寫不能安全駕駛、幫助詐欺兩類犯罪的裁判草稿,AI是否能取代法官,引發外界極大疑慮。時任司法院祕書長吳三龍則強調,僅負責初步立稿,判決每篇要寫一千字,基本架構有600、700字,運用系統後,法官可以少寫一些字,完全的AI生成還要花很多成本,司法院經費有限,目前僅協助做資料蒐集。吳三龍面對藍綠立委質詢,指稱距離真正AI生成還有很遙遠距離,司法院僅用於初步例稿,仍由法官去認定犯罪事實,斟酌有罪無罪。不過,國民黨立委謝衣鳳112年10月5日在立院質詢時質疑,英國已有法官用CHAT GPT寫判決,該法官警示,對於沒有做過的判決,一定要提防AI捏造假案例,美國更有法官運用AI草擬,導致判決錯誤,在AI沒有立即準確協助狀況,是否造成錯誤稿件生成?是否會變成有罪判決產生器?當時司法院資訊處回應,目前系統是使用自然語言、規則式生成,只有小部分使用AI,仍由法官認定事實;吳三龍說,目前還沒有進入到那樣的情況,是否有罪要法官斟酌,運用AI僅是讓重複性的文句不用每句都要重複寫。司法院在各界質疑下,最後AI裁判草稿系統以「審慎評估」為由,並未實施。兩年後的現在,司法院今年9月18日發文指出,人工智慧系統僅得作為審判輔助工具,不得用於生成裁判書,亦不得就人工智慧產出之內容,未經實質審查即逕予採用。如法官未依「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及相關規範妥適使用人工智慧系統,致有未盡法官應負之謹慎、勤勉或守密義務,或有其他損及法官職位尊嚴、職務信任之情形,依個別具體事實及情節,可能涉及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所定義務之違反。據了解,一些對AI極感興趣的法官,「重度使用」AI作為撰寫判決的重要參考工具,在司法圈早已不是秘密,何況司法院早已添購「Microsoft 365 Copilot」軟體幫助法官整理判決資料,而利用AI輔助法官審案寫判決,本來就是世界潮流和減輕法官工作負擔的方法之一,但問題在於這些法官究竟有無事後審核,還是就這麼放心地讓AI服其勞,才是問題的核心。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今年初在「司法節學術研討會」表示,司法院各廳處組成「科技司法推動小組」,積極研議如何利用人工智慧協助處理海量資料,包括文獻、判決先例和複雜案件檢索、整理與分析,讓科技減輕審判負擔、提升審判效能,但未再提及「智慧化裁判草稿系統」。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認為,引進AI輔助審判,裁判權仍專屬於法官,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引進AI協助整理卷證及蒐集法律見解,絕對有必要性。司法院曾啟動人工智慧系統寫判決書初稿,引發立委疑慮,時任司法院祕書長吳三龍則解釋,最後判決事實與真相,仍須由法官字斟句酌書寫。(圖/報系資料照)
獨、AI風暴1/最高法院首件對決AI上訴狀! 不反對、但亂寫就駁回
最高法院首件直球對決AI上訴狀出爐!最高法院刑七庭今年九月承審一件詐騙集團案時,發現李姓車手疑似以AI生成工具撰寫上訴書,刑七庭除了駁回上訴,還在判決揭示對於生成式AI上訴書狀的原則,刑七庭明確指出,上訴書狀及上訴理由書如全部或部分使用生成式AI工具撰寫,不構成駁回上訴理由,但若未具體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之處,將不構成合法上訴第三審理由,法院應予駁回。刑七庭指出,上訴第三審應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法定要件,至於上訴理由書狀是上訴人親自撰寫、或委由他人代擬、甚至是全部或部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稱生成式AI)工具協助製作,在所不論,只要該書狀是由上訴人依法提出並簽名或蓋章,足認其已採納書狀內容而為上訴意思之表示,就符合上訴的形式要件,不能僅因使用生成式AI工具,即認其上訴不合法。反之,最高法院也不會因為上訴狀的文字形式完整、法律用語繁複或大量引用法條、裁判,即認定當然符合上訴第三審之法定要件。刑七庭提醒,生成式AI可以生成文字,但未必寫得出一個合法的第三審上訴理由;可以協助撰稿,但不能取代當事人承擔訴訟行為。第三審所審查者,係原判決有無具體違背法令之情事,而非法律名詞的數量,亦非文字表面的專業法律用語。刑七庭強調,法院固應辨識當事人之法律主張,惟無替當事人代為修正因使用生成式AI所產生之錯誤內容(例如虛構或錯誤引用事實、法源、裁判或卷證資料等AI幻覺)、補足欠缺卷證資料、或重構上訴理由之照料義務。從而,上訴書狀及上訴理由書縱疑似全部或部分使用生成式AI工具撰寫,仍不構成駁回上訴之理由,但若其未具體指摘原判決究有何違背法令之情事,致不足認已合法表明第三審上訴理由,法院應認其上訴不合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李姓車手所屬詐騙集團113年10月起,透過LINE散布投資股票獲利訊息,被害人洪姓民眾信以為真,114年4月1日匯款12萬元到銀行帳戶,李姓車手接獲詐團成員「牛哥」指示,當天到高雄九如交流道領取「牛哥」提供的提款卡和密碼後,前往台南的萊爾富超商的ATM領出12萬元,李姓車手藉以抵銷積欠「牛哥」1200元債務,被害人察覺有異後報案,全案經台南市警局第三分局報告台南地檢署偵查起訴李姓車手。一、二審時,台南地院和台南高分院皆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李姓車手1年2月,李姓車手上訴最高法院,遭最高法院第七庭打臉,合議庭駁回上訴,並告誡以生成式AI寫上訴書,需具體指摘原判決有何違反法令之處,否則最高法院還是會以上訴不合法而駁回,全案定讞,李姓車手須入獄服刑1年2月。本案承審的最高法院第七庭審判長梁宏哲,受命法官鄭富城,陪席法官楊力進、陳德民、游士珺。最高法院刑七庭在駁回判決中提醒,生成式AI可以生成文字,但未必寫得出一個合法的第三審上訴理由。(圖/翻攝司法院法學資料查詢系統)
獨/台大新聞所兩所長學經歷鬧雙包! 媒體人踢爆疑Ai複製貼上
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官網今遭前媒體人蕭榕踢爆,台大新研所兩位前所長洪貞玲、林照真,彼此的學經歷、著作與研究計畫幾乎100%複製貼上!蕭榕不可思議指出:他認識洪貞玲不認識林照真,學生說所長是用ai做的,所長沒再確認怎麼開這種玩笑啊!?曾任蘋果日報財經中心攝影主任的蕭榕表示,林照真教授的學經歷、著作與研究計畫幾乎100%複製自洪貞玲教授,僅有Email、電話與授課領域等少數基本資料欄位不同。在複製過程中,甚至連英文著作中的作者署名「Hung, C.」都未作修改。蕭榕在臉書指出,他整理後發現:洪貞玲、林照真學歷100%完全相同,兩位皆填寫:美國賓州州立大學博士、政大新聞碩士、台大法律學士。經歷100% 完全相同還包含台大新研所所長、NCC 委員、台北時報/自由時報/財訊/台灣日報記者等 14 項經歷完全一致。蕭榕從搜尋結果側面印證:林照真教授實際上是以調查報導、假新聞研究知名(例如她曾主講「假新聞管制與言論自由」論壇),她的專長與經歷不太可能與洪貞玲教授(原住民傳播、NCC委員、媒介政策)完全一致到連學歷、經歷年代、得獎紀錄、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研究計畫全部逐字相同。
泰國駐台代表參訪調查局 文那隆和陳白立討論跨國毒品及詐欺案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代表文那隆(Mr. Narong Boonsatheanwong)8月20日率團參訪法務部調查局,局長陳白立親自接見並感謝泰國政府及相關執法機構長期以來的大力支持。台泰雙方在跨國執法合作上已建立深厚互信,未來調查局將持續與泰方緊密聯手,全面提升打擊跨境毒品犯罪及跨國電信網路詐欺案的執法力道。文那隆代表一行參觀調查局反毒展覽館,深入了解該局反毒歷史與最新緝毒成效。另針對深化雙邊打擊跨國毒品及電信詐欺犯罪執法協作及共同應對各類跨境犯罪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調查局將持續與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及泰方執法夥伴並肩作戰,以實質且高效的合作行動遏止各類跨國不法行徑,共同維護兩國人民財產安全與區域安全穩定。
高檢署檢察官轉戰金融服務業 洪敏超:虛擬資產布局應從金融角度發揮
前高檢署檢察官洪敏超日前退休,擅長虛擬貨幣及打詐的他,轉戰金融服務業。他表示以往站在偵查的第一線,看到許多檢警調,以及廉政機關,甚至法院,都把虛擬資產視為洪水猛獸,認為虛擬資產就是詐騙,毫無用處,他有不一樣的看法。他認為從區塊鏈本身是支付系統及帳本的角度來看,虛擬資產若運用的妥適,除了可以作為支付工具使用外,也可以當作某種憑證來流通。洪敏超66年次,台大法律系、政大法研所畢業,司法官訓練所47期結業,曾兼任政治、東吳大學副教授,辦過微軟經理收回扣案,遠銀swift盜轉18億案,幣託交易所遭駭案,支援協辦王牌交易所、steaker吸金案。洪敏超認為,唯有以金融的角度來正視虛擬資產,將它納入金融體系來監管,才能夠完整的貫徹打詐以及反洗錢的政策,積極面來看,則可以實現普惠金融,快速結算的目標。因此,他曾在司法官學院開給檢調人員的金融證照課程裡教授defi(去中心化金融),並向下扎根延伸到東吳及政大等大學課程裡。他表示,純以檢察官的角色,並不足以實現相關願景,隨著川普對加密貨幣政策的開放,及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法的通過,他決定轉換跑道,加入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的諮詢顧問公司擔任數位資產負責人,憑藉著過去面向執法人員、金融機構、行政機關授課與交流的經驗與專業知識,從不一樣的角度出發,從金融面來進行虛擬資產支付架構設計、系統app開發、幣流分析與鑑識、穩定幣場景應用、rwa資產鑑價、反洗錢、法規政策建議等,提供全面性的完整專業諮詢服務。
獨/最正檢察官劉昱吟轉戰律師界 曾拍《HERO》反賄選影片爆紅
被稱為「最正檢察官」的前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劉昱吟,108年任職桃園地檢署期間拍攝《查賄HERO》反賄選宣導微電影爆紅,其精緻五官與高顏值在社群媒體引發熱烈討論。不過劉昱吟繼去年底與外籍夫婿成婚,引發粉絲心碎一地後,現在又有重大訊息,劉昱吟已向士林地檢署辭職,轉戰律師界。劉昱吟74年次,政大法律系、法研所畢業,留德法學碩士,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院)52期結業,同事評價她辦案平穩、守本分。劉昱吟去年底與外籍夫在家鄉花蓮成婚,與她情同姊妹的閨密、被封為「最美檢察官」陳漢章還以伴娘身分陪在新娘身旁,成為法界話題。劉昱吟在社群媒體PO文指出:「雖著年歲增長體力下滑,辦案環境愈來愈艱辛,士林刁讓我有服務業化的感覺,還有不吞抗焦慮藥不能成眠的夜晚愈來愈長,對於另一個職業的想像也愈來愈有清晰。」她表示:「都還記得通過一試、錄取、進辛亥看守所、實習,初分發新任檢察官的那些感覺,好像都才昨天一樣。辭職從來不是一個衝動的決定。而是歷時數年,不停在反覆問自己,卻始終沒有得到答案的問題。原因其實很簡單,我熱愛檢察官這份工作,也還充滿著使命感。一開始只是一個想法,給自己開放的選項,不設限的未來。」劉昱吟「期待新的職涯,有更多不同的風景、更多美好的遇見,也希望自己能用過去累積的一切,繼續為社會做一些有意義的事。人生下一章,正式開始。」劉昱吟與南非籍夫婿在故鄉花蓮成婚,不少法界人士到場觀禮。(圖/翻攝臉書)劉昱吟日前PO文如下:這篇文章該發出很久了,卻不知道為什麼這麼難實際按下送出。可能不昭告天下,自己就彷彿還是檢察官都還記得通過一試、錄取、進辛亥看守所、實習,初分發新任檢察官的那些感覺,好像都才昨天一樣。辭職從來不是一個衝動的決定。而是歷時數年,不停在反覆問自己,卻始終沒有得到答案的問題。原因其實很簡單,我熱愛檢察官這份工作,也還充滿著使命感。一開始只是一個想法,給自己開放的選項,不設限的未來。雖著年歲增長體力下滑,辦案環境愈來愈艱辛,士林刁讓我有服務業化的感覺,還有不吞抗焦慮藥不能成眠的夜晚愈來愈長,對於另一個職業的想像也愈來愈有清晰。最後在知道信一學長那邊有位置後,我有種天時地利人和的感覺!以前學長總是支援我的每個專案,也曾經幫我每週詢問外籍移工重利案的被害人。對學長,我一直有一種特別的溫暖與信任。所以能夠加入學長的事務所,讓原本對於離開體制、重新開始,甚至是創業這件事有些驚慌的我,心裡多了一份踏實與安定。在還很熱愛檢察官這份工作時要離開,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最後幾個月開庭、訂進行、寫書類都分外的珍惜。最後一週,機動站希望可以執行一件緊急專案。我想著,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動專案了,那就讓我們好好把它執行完吧。結果進去搜索就開花了。一路忙到凌晨三點才回到家。現在回頭想想,也許這也是檢察官生涯最後送給我的一份禮物吧。就這樣,真的離開了。一切都還很不踏實,心裡也還在慢慢調適。身為一個多愁善感又惜情的人,當然還是帶著很多感傷與感謝,繼續前往下一個旅程。感謝這一路上遇見的每一個人,可愛又專業的書記官、檢事官,檢助們,還有我們辛苦基層的行政同事們、司機工友們。有你們最給力的付出,是我們心無旁騖辦案的後盾。當然也謝謝主任跟襄閱們,還有謝謝我的同事們,以及各個合作單位。啊,離開時新的檢察長是我們以前桃檢的主任、後來的最帥襄閱之一「王以文檢察長」真的超抱歉他剛走馬上任我就送上辭呈大禮但是被我敬愛的長官手上接下臨別贈禮,也是個難得的巧合。再次感謝曾經一起辦過的案件、熬過的夜、一起努力過的夥伴,也感謝那個曾經很認真、很用力當好檢察官的自己。我過去一直很兢兢業業,不追求辦大案,只求盡力做最正確的決定。檢察官這個身分,會一直是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只是從此以後,更換一個位置,繼續做我相信有意義的事情。期待新的職涯,有更多不同的風景、更多美好的遇見,也希望自己能用過去累積的一切,繼續為社會做一些有意義的事。人生下一章,正式開始。以後請大家多多指教了(跟賜案了)活潑外向又喜歡運動的劉昱吟,體態和外型都保持得相當好。(圖/翻攝網路)
法律學者指通報義務不能無限上綱 中聯油脂裁罰案有討論空間
近日中聯油脂公司生產之油品被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信安指出,在追究食品安全責任與檢討制度之餘,相關法律問題仍應回歸法律本身討論,而非以政治立場或價值判斷取代法律分析。陳信安認為,《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於48小時內向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至於未通報該如何依法裁罰,仍有進一步討論空間。陳信安認為,本案真正的法律爭點,在於《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所稱的「食品」,是否包含尚未進入產品製程、尚未成為最終產品的原料。《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條第一款雖將食品定義為「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陳信安認為,該條文同時明確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其法律效果原則上僅及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本身。法律解釋上,相同文字未必在不同法規中具有完全相同的意義。若認為食安法中的定義當然適用於所有其他法規,將忽略不同法規各自的立法目的與規範體系。陳信安解釋,《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並未就「食品」另作定義,也未明文準用食安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在此情形下,若逕自將食安法對食品的定義直接套用於自治條例,再據以認定業者違反通報義務並加以裁罰,是否符合行政罰法定原則,值得審慎思考。尤其自治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違反第八條通報義務者得處以罰鍰。既然涉及行政處罰,主管機關更應採取嚴格解釋,而非擴張解釋。否則將產生法律未明文規定,卻因解釋而創設新義務的情形,與法治國要求人民得以預見法律效果的原則有所扞格。此外,地方自治也是憲法保障的重要制度。《地方制度法》明定衛生管理屬直轄市自治事項,《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即是在此法制架構下所制定的自治法規。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牴觸上位法,或經憲法法庭宣告無效之前,地方自治團體對於其自治法規的解釋與適用,本應受到尊重。除非經有權機關依法認定其解釋明顯違反上位法,否則不宜以個人法律意見直接取代自治法規主管機關依法作成的法律判斷。陳信安提醒,食安事件最值得檢討的,或許不是急著追問哪一個地方政府應承擔政治責任,而是現行制度是否足以因應原料階段的風險管理、中央與地方資訊是否能更即時交換,以及跨縣市監管機制是否仍有精進空間。唯有回歸事實、回歸法律、回歸制度,才能真正提升食品安全治理品質,也才能維護法治國最基本的價值。
調查局線上影展登場 用鏡頭就能守護家園!
法務部調查局與知名影音平台 CATCHPLAY+ 跨界合作,正式推出國家安全線上影展「餘音與光影:凝視島嶼的脈動」(https://mjib.catchplay.com )。透過光影鏡頭的獨特視角,將嚴肅的國家安全議題轉化為引人入勝的影音饗宴,邀全民一在通勤時、在家裡,甚至在運動時都能夠免費看大片、輕鬆提升國安意識!調查局線上影展精心挑選多部涵蓋地緣政治、言論自由、公民韌性等多元題材的熱門影片。透過精緻的鏡頭語言與緊張刺激的劇情發展,讓民眾在享受頂級視覺與聽覺體驗的同時,也能從中體會國家安全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深刻內涵。調查局表示,電影不只是娛樂,更是記錄時代與溝通理念的重要載體,希望藉由鏡頭傳遞的光影魅力,打破大眾對國安議題的刻板印象,提升全民國安意識。「餘音與光影:凝視島嶼的脈動」線上影展即日起開放免費觀影到12月底,為確保最佳的觀影品質與順暢度,使用 Apple iOS / iPadOS 裝置(iPhone 及 iPad)之使用者,請務必使用裝置內建之 Safari 瀏覽器開啟網站觀看以獲得最佳體驗。
獨/金門高分檢檢察長由姜貴昌代理 鄭鑫宏掌高檢署襄閱獲最高檢門票
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近日退休,由於尚未到二審檢察長通盤調動時刻,加上年底選戰將屆,需要有豐富檢察長及查賄經驗的資深檢察官鎮守外島救火,外傳法務部已派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姜貴昌代理金門高檢檢察長,期限可能到明年初。至於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升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所遺職缺,則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接任。姜貴昌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歷任金門、宜蘭、新竹及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及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等要職,曾代理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還擔任過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檢察官協會理事長。鄭鑫宏是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臺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苗栗、雲林、連江等地檢署檢察長,現任法曹協會秘書長。一般認為鄭鑫宏接掌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等於取得未來榮升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門票。不過去年暗網傳出前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數年前疑似向時任法務部長蔡清祥等人關說司法人事案,涉嫌違反廉政規範等情事,民眾黨前立委黃國昌等多名立委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和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等人,當時鄭銘謙指出,相關訊息來源不明,真偽難辨,已交由高檢署了解。張斗輝則表示,林錫耀案正進行刑事調查,已分他字案偵辦。林錫耀則聲明表示,傳散相關虛假敘事操作輿論,已委託律師提告。外傳該案目前由鄭鑫宏進行調查,不過一年來似乎沒啥動靜,一般認為這件案子可能會交接給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戴文亮,至於是否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須俟黃河之清。鄭鑫宏資歷完整,將接任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圖/項程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