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程鎮」記者的文章列表

大法官被提名人遭爆曾教唆串證 檢察官審判長皆曝黑歷史
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今天(30日)下午宣布尤伯祥等4人被總統提名大法官,不料晚間就有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挺身指責尤伯祥,指他20年前在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涉及林內焚化爐貪污案件中,擔任其中一位共犯的委任律師時,涉嫌教唆串證。蔡啟文表示,當初他起訴這個案子,還親自到庭論告,親眼看到這個證人手上筆記有先前的別的證人的證詞紀錄,證人還說是「昨晚律師(也就是尤伯祥律師)幫我排練!」讓蔡啟文大為詫異。蔡啟文受訪時表示,尤伯祥不適任大法官,大家也對他當時做的事情不會忘記,他這幾年一直以拯救死刑犯等身分活躍在鎂光燈下,拯救死刑犯雖然有意義,但其實不是他一個人的功勞,只是他比較愛講,而其他參與的法界人士就不願站在鎂光燈下講,尤伯祥等於是掠奪其他人的功勞。蔡啟文還在臉書指出:「這等人品,卻一路透過訴訟案件的包裝,以及對於政治事件發生後的結果的(正確)判斷,成為大法官的被提名人?除了擲筆嘆息外,還是擲筆嘆息。」蔡啟文透露,自己本來不想提此事,大家也明明知道尤伯祥做過這些事,以前認為尤要這樣包裝就讓他去吧,但是現在狀況不一樣,他一路包裝到現在被提名為大法官,而大法官的職務應該是需要受到尊敬的人才能坐上去,不能就這樣過去,大法官的職務太重要了,蔡啟文強調自己沒有甚麼政治立場,但不能再繼續沉默、置之不理了。蔡啟文並在臉書公開當時尤伯祥涉嫌教唆偽證的經過。另外,當時張榮味的林內焚化爐貪污案開庭時,負責審理此案的審判長康樹正,今晚也在臉書披露此事,康樹正PO文提到:「這是一位大律師涉有串證之虞?1.事先接觸。2.筆記本有問有答,而且是一問一答,和備忘錄不同。3.詰問內容和筆記本記載相同。因為重要才公諸於世‧‧‧」康樹正曾任金門地院院長,現已退休。此外,民進黨雲林立委蘇治芬也將康樹正臉書上述貼文轉貼在自己臉書上,蘇治芬質疑:「尤伯祥律師被提名為大法官,令人震驚。雲林焚化爐案,他教唆證人偽證。」許多雲林鄉親及法界和政壇人士看到後議論紛紛。

im.B宜蘭等據點遭搜索 北檢複訊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
檢警偵辦im.B詐騙吸金25億元案,台北地檢署今天(30日)指揮刑事局到宜蘭執行搜索拘提行動,將涉嫌與主嫌曾耀鋒交往甚密的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陳振坤及集團業務等6人拘提到案,刑事局今晚8點40分將陳振坤移送北檢複訊。另外,北檢今天下午還提訊在押主嫌曾耀鋒,以釐清案情。專案小組今到宜蘭等6、7處據點執行搜索,包括陳振坤開設的旅館及住處等地,並查扣到120多箱噶瑪蘭威士忌,警方還特地找來中巴將這批證物帶回。前立委黃國昌在臉書指出,他接到檢舉指陳振坤等人隱匿貴重物品,一名政治人物帶著曾耀鋒去Kavalan買了數百萬的Whisky,然後藏在陳振坤經營的旅館地下室。他去宜蘭訪查了數個地點,終於旅館找到了這批威士忌。然後具名檢附證據遞狀向台北地檢署陳報,請求檢察官發動搜索。另外,據前立委爆料,曾嫌在4月底檢警發動搜索前,將宜蘭五結招待所及羅東鎮公正路上的商辦大樓,過戶到一名熊姓男子名下,熊男與陳振坤在宜蘭合開建設公司,懷疑熊男與陳振坤可能也涉案,檢警遂展開搜索拘提行動,並將會持續擴大偵辦,釐清熊男扮演的角色與涉案與否。

調查局聯手海關、警方掃蕩黑幫 明仁會桃園分會航空快遞藏安毒曝光
調查局今年3月間接獲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情資,顯示販毒集團以航空貨運快遞夾藏方式自海外走私甲基安非他命毒品,深入追查後,發現由竹聯幫明仁會桃園分會主導,調查局5月16日聯手警方在台北地檢署指揮下,強力攻堅竹聯幫明仁會桃園分會據點及住居所共6處,現場拘提明仁會桃園分會副分會長蘇姓男子、蔣姓組長及幫眾共8人,這次緝毒行動由台北市調查處與桃園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第4大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先由調查局與內湖分局共同合作先逮捕下游領貨車手,發現由竹聯幫明仁會內部近期快速崛起的桃園分會主導,利用航空快遞夾藏不易被發現的手法,自海外走私毒品後販售,隨即報請北檢協調指揮警調聯手破案。專案小組為能於第一時間拘提案關嫌疑人,除透過科技執法掌握案關嫌疑人行蹤,並於5月16日執行當天協請刑事局除暴特勤隊出動協助破門並壓制黑幫分子。調查局指出,近期黑幫尋仇滋事案件不斷,引起社會不安,竹聯幫明仁會更於今年3月間在台北市萬豪酒店高調舉辦春酒,公然向公權力挑戰氣焰囂張,行政院院長陳建仁在行政院會上飭令法務部嚴查嚴辦,此次專案小組強力打擊竹聯幫明仁會,掃蕩旗下販毒犯罪集團,斬斷其不法所得來源,調查局將持續動員內外勤單位積極查緝,並和檢察、關務、警察、海巡等機關密切合作,全力打擊不法。

為了接送「大體」竟幹這事 司機好慘「下次不敢了!」
從事大體接送服務的曾姓司機為求業務順遂,向殯儀館技工行賄600元,慘遭逮捕移送法辦,台北地院審酌曾男認罪,且行賄金額不高,依交付賄賂罪判他2月徒刑,緩刑2年,另要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完成法治教育2場,還可上訴。判決指出,曾男明知台北市立第一殯儀館提供亡者大體防腐、縫補、淨身、著裝、化妝及告別式入殮等服務時,只能按《台北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規定,收取法定規費,且大體進館不收取額外費用,曾男卻在2020年4月13日上午9時許,以600元行賄林姓技工,已觸犯行賄罪。北院認為曾男沒有前科,又於偵審時認罪,且行賄金額僅600元,考量他一時失慮犯法,受此教訓應知所警惕,因此依交付賄賂罪輕判2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法官給他緩刑2年機會,並命他提供義務勞動40小時、完成法治教育2場。

快訊/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傳曝光! 朱富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
司法界今天晚間流傳一份總統府提名大法官人選4人名單,分別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一般認為,總統府將在下周公布提名名單。這份外傳的大法官被提名人4人名單中,朱富美在法政界歷練豐富,具有台大刑法博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22期結業的她留學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取得法律碩士,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行政院參事兼組長等要職,目前是監察院長陳菊所屬的秘書長,朱的先生是檢察總長邢泰釗。蔡彩貞畢業自台大法律系、台大商學碩士,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蔡目前是最高法院審判長、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現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蔡獲得司法院和最高法院推薦為大法官人選。陳忠五是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台灣法律人」法學雜誌召集人。尤伯祥出身自與綠營關係密切的民間司改會,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府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本次提名的4位新任大法官應於10月1日就職,總統府考量立法院會期及審查所需時間,預計在立法院本會期(第10屆第7會期),將提名人選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陸企來台挖角高科技人才出新招 調查局6外勤處站掃蕩8陸企
調查局強力掃蕩大陸企業來台挖角科技人才,發現陸企從先前偽裝僑外資迂迴來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方式,現在轉以個人工作室遠距連線上班,還有陸企同時在台設立2家公司,其中1家遭偵辦後,再以另1家公司名義持續營運,以多重管道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調查局為避免中共無孔不入竊取商業秘密、人才挖角等問題,5月22日至25日報請台北、新北、士林及新竹4處地檢署,指揮該局6個外勤處站同步偵辦,總計動員112人次,搜索25處所,詢問48人次,同步掃蕩8家違法陸企或研發中心。調查局各外勤處和調查站近日偵辦案件,包括台北市調查處偵辦資料庫管理軟體研發案、記憶體模組案、物聯網及5G通訊模組產品研發製造案,新北市調查處偵辦數位IC設計、韌體設計案,新竹縣調查站偵辦SSD晶片設計及研發案,台中市調查處偵辦電機驅動芯片研發案,嘉義市調查站偵辦電子產品及電子元器件研發案,新竹市調查站偵辦芯片設計、半導體案。

前立委詐領助理費慘了! 李慶華豪宅要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將在6月6日下午3時拍賣前立委李慶華位於汐止區「日月光社區」的樓中樓豪宅及3個平面停車位。有興趣民眾可利用士林分署360度拍攝豪宅內部格局VR影片,拍賣現場兼採現場投標與通訊投標辦理,詳情詳閱士林分署公告。李慶華2007年至2016年擔任立委期間,被訴詐領公費助理費532萬餘元,立法院2019年3月間撤銷上開撥付助理費處分,並要求返還款項,但李逾期未還,立法院遂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將他位於汐止區「日月光社區」23、24層的樓中樓豪宅及3個平面停車位查封拍賣。這間豪宅位於汐止名宅「日月光社區」,坪數約99餘坪,樓中樓格局,鄰近台北市東湖、南港經貿園區,對外交通更可接中山高、北二高、環東大道,交通便捷,位置絕佳且產權清楚,本次為第一次拍賣,底價為2,735萬元(內含屋內31筆動產同時合併拍賣,底價為15萬元) ;另外平面停車位底價分別為205萬元、205萬元及265萬元,4個標的分標分賣,底價已低於市場行情價,歡迎投標。

直播主之亂定讞! 連千毅重判7年確定
知名網路直播主連千毅和寵物店老闆「大仁哥」2019年在網路互嗆,雙方在高雄街頭砸店、開槍引發所謂「直播主之亂」,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皆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槍砲、恐嚇等罪,重判連男7年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原判,連男判刑7年確定,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至於他所涉可易科罰金1年刑期及併科罰金部份,二審時已確定。判決指出,連千毅2016年成立蘭庭國際,吸收多人加入高雄分會,由謝育全暫任高雄分會會長,楊姓、黎姓男子分別擔任副分會長、連千毅則為高雄分會的實際主持人,謝、連2人經常在臉書上炫誇高雄分會勢力。以「『現主時』(現在)來,仔細聽」、「刷一整排愛心、漢堡」或是大聲喊「包軌(包起來)」等誇張言詞,讓連千毅大為火紅。寵物店老闆鄭又仁不滿連千毅作風,持刀械毀損直播倉庫鐵門電鈴、監視器設備等;連乃指揮黎姓男子等人報復,但誤認陳姓、葉姓男子為鄭又仁的同夥,毆打2人成傷,還毀損他們的自用小客車。連還找人持棍棒、刀械到鄭男的寵物店敲砸門窗,毀損店裡客人的自用小客車。連千毅和鄭又仁兩派人馬在街頭高調衝突,檢方起訴連千毅在內的27名涉案人。

李國輝燒死9人不用償命! 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
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歷次民調都有近8成的支持度,不過民進黨政府對死刑態度消極,不但遲未執行38件死刑定讞案,影響所及連殘殺多人死亡的重大命案,法院也不願判處死刑。現在最高法院又審結犯下燒死9人的緬甸華僑李國輝殺人案,雖然歷審4度將李男判死,但高等法院更三審改判他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李國輝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縱火,導致9人命喪火窟。(圖/消防局提供)54歲李國輝來台逾20餘年,2016年3月李與女友分手,認為是同鄉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曾兩度縱火,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卻又在2017年11月再犯,這次的代價是9條人命!當時他自認遭友人在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嘲諷他,竟於同年月22日凌晨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引燃汽油縱火,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窟。法院審理期間,台大醫院鑑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李國輝也坦承「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但辯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縱火。本案一審、二審、更一審及更二審都認定李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不料上訴後,2021年12月23日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理由是下級審法院沒有詳查李男精神狀況、就審能力、殺人動機等細節,已牴觸兩公約,要求下級審重查。高院更三審審理後,認為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規定意旨,在充分保障人人生存權基本規定下,對於「情節最嚴重之罪」才可判處死刑,因此限縮須有「直接故意」。李國輝本想放火燒死陳姓鄰居但未遂,殃及其他9名被害人死亡,屬於「間接故意」導致死亡結果,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駕駛人有福了!行政法院統一見解 測速標誌100至300公尺內超速才罰
全國駕駛人最關心的測速照相拍照位置問題,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今天下午統一見解,裁定駕駛人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超速才開罰。至於另一派見解認為,測速槍應設置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只要能偵測拍到車輛超速,不管多遠都算違規的見解,則不被大法庭內多數法官採納。中央警察大學曾統計,台灣駕駛人每年接獲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平均每人至少收到1.5張罰單!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做出上述具有原則重要性的預為統一見解後,希望台灣能擺脫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的奇異榜首排名。本案源起許姓民眾在2020年6月23日下午,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時,遭警方持「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即測速槍)」測得時速98公里,已超過當地60公里速限,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85條第4項等條文當場舉發,裁處18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許姓民眾很不服氣,主張他在測速警告標誌100公尺到300公尺之間根本沒看到警察拿測速槍在測速,沒想到事後收到罰單,指他在那個路段違規,可見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根本不在上述距離內,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後,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現北、中、南3所高行見解不同,決定暫不判決,整理不同見解後,裁定移請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各庭意見不一,該院第4庭提案交由大法庭審理。本案爭點在於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的違規地點,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後來條文的文字雖然略有修正,可是法條一直沒說測速槍是否須設在上述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許姓民眾主張本案測速距離取締標誌203公尺,但測速槍距離取締標誌450公尺,測速槍拍照的距離違反法條,希望行政法院主持公道。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成員包括:兼任審判長的院長吳明鴻、法官吳東都、帥嘉寶、胡方新、陳國成、蕭惠芳、王碧芳、簡慧娟、蔡紹良。其中胡方新及吳東都共同提出不同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