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張文 新北 恐嚇 隨機攻擊 毒駕
受刑人保外就醫潛逃遭捕 宜蘭監獄回應:追究不法責任
宜蘭監獄一名罹患舌癌的35歲黃姓受刑人,其在保外就醫期間潛逃,外傳有攻擊行為。宜蘭監獄也在5日廢止黃男保外就醫許可,而黃男13日晚間也在台北市文山區落網,警方也同時在其車上查獲安非他命,後續也將他緝捕歸案。對此,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也回應了。宜蘭監獄指出,黃姓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去年4月10日入監服刑,執行1年有期徒刑,不過其同年10月被發現罹患舌癌,依《監獄行刑法》與《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辦理保外就醫出監治療。但過程中卻發現,黃男未能遵守管理規定,因此在今年1月5日廢止其保外醫治,並以書函通知黃男需要在1月8日前前往宜蘭地檢署報到返監,同時主動實地訪視及電話查訪加強動態掌握。惟,黃男仍未能報到,因此宜蘭監獄也在9日函請地檢署依法究辦,並持續聯絡黃男未果,直到14日上午接獲警方通知,黃男已於13日晚間遭北市警方緝獲。宜蘭監獄指出,本監悉依規定辦理後續事宜,追究黃員不法責任,並持續強化保外就醫受刑人管理與查核作業,以維護社會安全。
五股街頭淪賽車場!飆車族燒胎逆向囂張挑釁 警逮飆車團驚見毒駕
新北市五股區街頭2025年10月發生集體飆車案,以26歲楊姓男子為首的4人以通訊軟體相約,到五股區新五路一帶「試車」,不僅囂張逆向,還「燒胎」製造煙霧,新北市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近日逮捕楊男等4人,並搜出毒品,發現楊男疑似毒駕上路,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楊姓主嫌平時與3位20多歲李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 LINE 群組串聯相約,於2025年10月30日凌晨,該集團相約前往五股區新五路一帶「試車」。楊男等人騎乘改裝機車在馬路上瘋狂競速,不僅完全無視交通法規公然逆向,更有人當眾表演「燒胎」特技。現場引擎轟鳴聲震天響,並冒出大量白色濃煙,嚴重影響道路安全與居民安寧,行徑極為囂張。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獲報後,與蘆洲分局及三重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紓萍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嚴密過濾監視器畫面,掌握犯嫌身分與動態,認定時機成熟後,於6日前往台北市士林區、新北市蘆洲及三重區等多處執行同步搜索與拘提。警方行動中順利緝捕楊嫌等4人到案,並當場查扣2輛專供競速用的改裝機車,並查獲三級毒品 K 他命等證物,警方對楊嫌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其涉嫌毒駕犯罪行為另分案偵辦,全案詢後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移請新北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其他改裝車行及人員涉案情形。新北市警察局呼籲,對於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之飆車行為,將持續以專案方式跨單位合作掃蕩,嚴正執法、決不寬貸,全力維護本市道路交通秩序,守護市民用路安全。
喪屍菸彈上路釀禍!新北三重毒駕追撞翻車 引擎起火畫面驚悚
新北市三重區10日傍晚發生一起驚悚交通事故,1名男子疑似毒駕高速追撞路肩臨停車輛,不僅造成對方座車翻覆,自己駕駛的車輛更因猛烈撞擊導致引擎起火,現場一度火光四竄,畫面相當駭人,警方到場後進一步追查,赫然發現肇事駕駛涉及毒品,案件性質由單純車禍升高為重大公共危險事件。警方調查指出,事故發生在10日下午5時24分,48歲林姓男子當時駕駛自小客車,因故將車輛臨時停靠在環河北路三段往蘆洲方向的路肩處。不料,25歲李姓男子卻駕駛自小客車,從後方高速追撞林男車輛,強大衝擊力瞬間將林男的車推往堤防方向,並擦撞護欄後當場翻覆,車體嚴重變形。更驚險的是,李男所駕駛的小客車在撞擊後,引擎室隨即竄出火光並燃燒,車頭幾乎被燒毀,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警消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立即進行滅火與救援。林男僅全身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李男則僅手臂輕微擦傷,雙方均送醫治療後無大礙。警方在現場進行勘查時,卻發現李男行跡可疑,並於事故現場找到1顆遭丟棄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殘渣,警方隨即對李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確認為毒駕行為,當場依法將其逮捕,並對涉案車輛制單扣車。警方指出,毒駕行為已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全案後續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以防再度危害社會。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毒品上路不僅害己,更可能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斬首言論遭起訴!館長聲請總統出庭作證 賴清德8字回應
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去年10月在直播中喊出「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檢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陳之漢不滿起訴結果,昨(9)日再度於直播中質疑,「檢方有叫賴清德去作證嗎?有問過賴清德他很害怕嗎?」並揚言聲請賴清德親自出庭作證。對此,總統賴清德今(10)日回應:「被告才需要出席吧。」陳之漢去年10月在網路直播中發表斬首總統相關言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蒐集相關事證後,報請新北檢指揮偵辦,新北檢複訊後諭知新台幣15萬元交保。檢方昨日偵結,依刑法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檢方指出,陳之漢在YouTube直播中發表「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及「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等言論,暗示支持武力犯台,並將新聞中的軍事術語「斬首行動」惡意延伸為具體對總統生命加害的威脅,已逾越一般社會可接受範圍,構成恐嚇公安。檢方強調,相關言論具有渲染力,足以引發公眾恐慌,且使用「狗頭」等貶抑詞彙,恐嚇犯意明確,非言論自由所能保障。陳之漢遭新北檢起訴後,情緒激動再度於網路直播中質疑檢方辦案,並要求聲請賴清德出庭作證,甚至主張法庭應全程直播,稱若賴清德親口表示「我很害怕」,再另行討論。對此,賴清德今日回應表示:「被告才需要出席吧。」
直播開嗆「斬下賴清德狗頭」 館長陳之漢恐嚇總統遭起訴
知名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針對兩岸議題發表激進言論,甚至揚言要將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地檢署9日偵結,認定其言論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對陳之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陳之漢於2025年10月5日晚間,在住所經營其 YouTube 頻道「館長惡名昭彰」進行直播。當時他在討論國民黨主席選舉與兩岸辯論會議題時,明知其直播內容擁有大量觀眾,言論具高度渲染力,竟基於恐嚇公眾與危害安全之不確定故意,發表激進言論。陳之漢在直播中宣稱「咱們就武統,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隨後更將新聞報導中的中共軍事演習「斬首行動」,並公開表示:「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檢方認為,憲法雖保障言論自由,但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陳之漢將軍事術語惡意衍伸成「砍下總統頭顱」的具體行為,顯然已脫離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的政治評論範圍,屬於具體的生命威脅,並非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檢方認為,陳之漢身為知名網紅,知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悉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自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檢方強調,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諸多人潮聚集,若被告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且被告上開言論,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因而判斷其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之範疇,因而於9日對他提起公訴。
最新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如何定義? 最高檢察署1/23研討會歡迎報名
最高法院近期作成114年台上字第2223號判決,將「發展組織罪」定性為「抽象危險犯」,改變過往下級審見解,正式並對「著手時點」及「滲透來源」展開論述,影響實務深遠。最高檢察署、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經濟刑法學會預定1月23日舉辦最新國安法「發展組織」實務學術研討會,歡迎報名參與。據指出,最高法院將「發展組織罪」定性為「抽象危險犯」,此新見解深值關注更新。為進一步確立「發展組織」行為之整體要件內涵,本研討會特邀請學術與實務界專家研議交流,期待鞏固明確標準,健全國安法制。歡迎法務部暨所屬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國家安全局、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員採機關同意後線上報名;律師、大學院校法律系所人員,採線上報名。現場與會開放80名。視訊參加開放150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月16日17:00或額滿截止(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開放報名)。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陸續通知報名成功者。
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淪貪污犯 清潔員褫奪公權1年確定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2024年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2日一審宣判,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而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上訴,黃男亦未提起上訴,全案將依一審判決結果確定。回顧整起事件,黃男2024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涉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他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未亂撿過東西。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指出,該電鍋經鑑價後殘值僅32.56元,黃男並未轉售牟利,若以貪污罪最低本刑處罰,顯有過重之虞,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多次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依法褫奪公權1年。至於是否上訴二審,檢方收受判決書後完成內部研議,認事用法並無不當,不上訴;黃男方面亦未行使上訴權,因此一審判決將生效並確定。
捷運站外高喊「我有槍」搶警棍害1警受傷 35歲男火速遭起訴
台北市2025年12月19日隨機攻擊導致人心惶惶,新北市35歲邱姓男子則疑似有心模仿,同月20日在三民高中捷運站外高喊「我有槍」,還搶奪趕來員警警棍,導致1警受傷,邱男遭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6日偵結,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同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同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據了解,蘆洲所警員陳志瑋、鄭明珠當日10時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上午10時許行經三民路捷運站出口外,發現邱男於捷運站出口外大聲吼叫「我有槍」,並朝三民高中捷運站二號出口方向移動。考量近期北捷恐攻事件,恐引發民眾恐慌並危害公共安全,員警遂立即上前實施盤查。盤查過程中,邱嫌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員警遂持警棍警戒並要求配合,惟邱嫌突伸手搶奪員警警棍,員警當場依法將其逮捕,犯嫌被依恐嚇公眾、妨害公務送辦,檢方則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6日偵結,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同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同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表示,去年底發生台北車站攻擊事件後,業已成立「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並與轄區內各司法警察機關保持聯繫及建立窗口,俾即時接收案件情資,充分掌握偵辦時效,近日偵辦多起危害公眾安全之暴力犯罪,均秉持從嚴從速原則偵辦,全力預防及嚇阻犯罪,避免恐慌情緒蔓延,以守護民眾安全。
夾娃娃機變賭場!無人商店暗藏賭博陷阱 警埋伏一舉破獲
桃園市1名28歲董姓男子,為規避警方查緝,竟以看似合法的夾娃娃機店作為掩護,暗中經營改裝賭博電玩,並透過通訊群組招攬賭客上門對賭,表面上是無人商店,實際卻是高度隱密的地下賭場。桃園警察分局行政組接獲情資後,立即展開蒐證與監控,成功瓦解這起假借娛樂產業之名的非法賭博行為。警方調查發現,董男於桃園區國際路租下店面,外觀看似一般夾娃娃機店,實際上卻在內部密室設置改裝賭博機台,該機台以電子骰子跳動後組成花型來決定賠率,具高度賭博性,為降低被查緝風險,董男刻意採取「無人商店」經營模式,店內不設任何服務人員,賭客從進門、操作機台到下注對賭,全程自行完成。董男本人並未常駐現場,而是利用通訊群組與遠端視訊設備,隨時掌握店內狀況,賭客若贏錢,需拍照上傳至群組回報,再由董男另行約定地點支付賭資,企圖切斷現金流與現場的直接關聯,以此躲避警方追查。桃園警分局行政組隨即會同轄區龍安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長期監控其出入人員與運作模式,待蒐證完備後,於本月3日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展開行動,警方派遣便衣員警佯裝顧客進入店內,當場於密室內查獲正在賭博的吳姓男子(25歲)與周姓男子(30歲),並查扣賭博機台及賭資新臺幣2萬餘元。其中吳男另因涉嫌傷害及詐欺案件,早已遭發布通緝,警方依法將其逮捕歸案。警方隨後循線前往董男住處,將其拘提到案,全案依刑法賭博罪及相關法令移送偵辦,桃園警分局強調,將持續加強查緝,全面掃蕩黃、賭、毒等不法行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態經營模式挑戰公權力,以維護社會治安與市民安全。
「點燃衛生紙」害頂溪捷運站垃圾桶冒火 15歲少年遭逮稱:不小心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疑似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站務人員發現異狀後,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所幸僅垃圾桶內部燒損燻黑,未造成人員傷亡或捷運設備受損。案發後該名少年搭乘捷運離開現場,捷運公司依聯防機制通報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掌握其搭乘路線,並於圓山捷運站將人攔捕到案,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表示,在少年身上查獲打火機,但未發現香菸或其他危險物品。少年供稱是不慎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詳細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強調,在捷運站等公共場所點火,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偵訊後將依刑法縱火罪、毀損罪、《大眾捷運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心衛中心執秘性侵少女後還去口試 論文大談社會安全網如「犯罪經驗分享」
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祕書何建忠,2025年6月30日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弱勢少女,犯後還不知悔改,同年7月18日參加碩士論文口試,並大談社會安全網涉案者,論文猶如「犯罪經驗分享」而他於10月初遭羈押,並於1日以20萬元交保,檢方則在近日偵結提起公訴,求處10年半重刑。據了解,42歲何建忠任職心衛中心苓雅分區執秘,是最高層級主管,曾獲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督導」表揚,他卻利用職務之便,2025年6月開始頻繁登入精神照護查詢系統尋找下手目標,最終鎖定該名少女,肉搜後掌握其學校、手機和社群帳戶,偽裝嫖客將她約出。少女曾因隱私畫面外流而輕生,她誤以為何建忠握有其私密照,擔心照片進一步外流,且想進一步釐清真相才答應外出,何建忠則將她載往汽車旅館,不顧被害人哭喊掙扎性侵得逞,為營造性交易假象,還強塞3600元到被害人背包,將她丟包至超商便離開。何建忠犯案時在中正大學攻讀犯罪防治研究所,他犯案後絲毫沒有悔意,同年7月18日參加論文口試,其題目為《刑法中保安處分之監護處分評估小組決策歷程之探究》,而他在論文中大談社會安全網涉案者處境,還不忘「深情」感謝妻子,整篇論文猶如犯罪經驗分享。何建忠在得知被害人報案後,委託在社會局任職的妻子私下查詢案件過程,在調查期間還否認犯行,但其名下車輛進出汽車旅館的畫面被監視器清楚拍下,被害人在接受社工輔導時,更出現自責、情緒低落等反應,檢方認為何涉嫌重大,2025年10月向法院聲押獲准。全案於近日偵結,檢方認為何身為社安網重要執行者,卻將受保護個案視為洩欲工具,犯後更企圖以金錢將重罪轉化為性交易,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6月,何妻則已被2大過免職。◎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王夢麟酒駕險釀禍!愛女痛批:垃圾沒資格被同情
演唱〈木棉道〉等膾炙人口作品的71歲資深民歌歌手王夢麟,於去年12月29日上午在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酒駕,酒測值高達0.73,當場差點撞上1名正在值勤的清潔隊員。警方到場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對王夢麟立案偵辦。對此,王夢麟女兒也透過父親臉書發文痛批,「酒駕的人全是垃圾,沒什麼好說!」、「不用對酒鴐的人按愛心,他沒資格。」王夢麟於12月29日上午在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酒駕,雖然清潔人員及時閃避,未造成更大傷害,但王夢麟當時的駕駛行為仍險些釀成重大意外。事件曝光後,不少民眾在網路上熱議,批評身為公眾人物卻沒有以身作則,對他的行為感到失望與憤怒。王夢麟女兒也於昨(1日)晚間在父親的臉書粉專發文稱,她與所有人一樣,直到昨天才得知發生如此嚴重的事情,「酒駕零容忍,完全無法原諒!」她強調自己不會替父親尋找任何理由或藉口,直言這是1個非常嚴重且令人痛恨的錯誤,她的心情與大眾無異,充滿憤怒與失望。她指出,每個人都可能承受壓力,但這絕不應成為藉由過量飲酒來逃避的方式,尤其身為公眾人物,卻做出如此不良示範,不僅讓長期支持他的粉絲感到心碎與失望,也完全能理解社會大眾的憤怒情緒。王夢麟女兒也在文中鄭重向社會大眾致歉,同時特別向受到驚嚇的清潔隊員表達深深的歉意,對於造成對方嚴重驚嚇感到萬分抱歉,「王夢麟先生目前深刻反省中,也會面對接下來的相關法律責任,真的真的非常的對不起!」王夢麟女兒也在留言區補充,「酒駕的人全是垃圾,沒什麼好說!」、「不用對酒鴐的人按愛心,他沒資格。」面對有粉絲緩頰稱,「誰人無過?」她也回應「不用同情他,他沒資格」,更透露自己不可能原諒父親。
莊家班10分店遭加料恐嚇 3怪男「手機恢復原廠設定」被收押
北部某知名麻油雞店「莊家班」遇上恐嚇案件,21歲謝姓男子、25歲李姓男子和22歲江姓男子,在跨年夜傍晚先後到其雙北10家店面「加料」,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底丟擲砂糖或芥末後逃逸,3嫌落網後說詞避重就輕,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莊家班在雙北有多間連鎖店,其旗下蘆洲、中和、淡水、文山、北投、士林等共10間分店在跨年夜的傍晚突然被闖入,3嫌分頭行動,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鍋內傾倒砂糖和芥末等異物,並於犯案後立刻逃逸。雙北市警察局分別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共享情資,並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宏股檢察官顏韻庭指揮偵辦,淡水警方逮捕謝男和江男,中和警方則在北市逮捕李男,在 3 小時拘提涉案3嫌到案。但3人到案後供詞不一,對涉案內容避重就輕,有人聲稱是被女網友放鳥,一氣之下才衝動報復,也有人聲稱是孩子來此吃壞肚子,但警方調查後該名犯嫌未婚且沒有孩子,3人的手機在落網時更恢復原廠設定,讓檢警懷疑案情並不單純。檢方訊問後,認被告 3 人均涉犯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同法第 354 條毀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1 項中段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強調,時值歲末年初,又逢公眾安全事件頻傳,檢察官維護民眾安全之工作全年無休,對於造成人心恐慌、危害治安之重大案件,必將嚴查速辦,讓民眾吃得安全、過得安心。
71歲男歌手王夢麟清晨酒駕 差點撞到清潔隊員!酒測值高達0.73
現年71歲的資深民歌歌手王夢麟,驚傳2025年12月29日清晨酒駕,行經內湖康樂街先撞上路邊環保局清潔人員的手推車,隨後又撞擊路燈桿。警方現場酒測顯示,王夢麟呼氣酒精濃度為0.73mg/L,已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據《中國時報》報導,王夢麟本人證實酒駕一事,但低調稱身體無大礙。據了解,警方表示,王夢麟於2025年12月29日上午6點時許,駕駛自家白色轎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不慎撞到一旁正在值勤的環保局清潔隊手推車,差一點還撞到清潔隊員,對方連退好幾步閃過,一度愣在原地,隨後王夢麟的轎車又撞上同側路燈桿。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對王夢麟實施酒測,豈料,其呼氣酒精濃度高達mg/L,嚴重超標,當場被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王夢麟供稱前一晚與友人喝酒,不知道酒精尚未代謝就開車出門買早餐,全程配合警方調查。對此,警方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自身及公共安全。據《中國時報》報導,王夢麟本人承認酒駕,目前並無大礙。對於自身行為感到相當愧疚,也向社會大眾致歉。◎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71歲資深男歌手王夢麟近日爆出酒駕。(圖/報系資料照)
模仿北車無差別攻擊 桃園男稱「想扮小丑殺人」遭收押火速起訴
台北車站近日發生無殺別攻擊案件導致人心惶惶,桃園市無業的劉姓男子明知此事造成大眾對社會治安恐慌,竟於22日晚間7時許,在社群網站上聲稱自己想模仿無差別攻擊兇手,更稱「想打扮成小丑殺人」,遭檢警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31日偵結,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提起公訴。據了解,劉男平時沒有工作、遊手好閒,他22日晚間7時許,透過手機登入社群軟體DCARD,聲稱自己想模仿隨機攻擊兇手,並表示「我很想打扮成小丑殺人,到現在只要心情不好就想殺人」等文字,讓讀者更加恐慌並通報檢警。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在貼文後12小時內將劉男拘提到案,檢方認為劉男言論以加害公眾及DCARD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之方式,使DCARD上見聞者心生畏懼,並對社會大眾為恐嚇行為,致生危害於公安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劉涉犯刑法第151 條恐嚇公眾、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認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31日偵結,對劉男提起公訴。新北地檢署呼籲民眾應保持冷靜及理性,不論動機為何,於網路上任意散布恐懼言論均屬不法行為,對於危害公眾安全之暴力犯罪,檢方將持續秉持從嚴從速原則偵辦,以守護民眾安全。
北捷隨機攻擊首件恐嚇言論「這是開始而已」 警高雄逮人檢建請從重量刑
1219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當下,不少民眾都在網路上轉發事發當下影片,然而卻有一名40歲的林姓送貨員,見狀竟在下方留言表示,「爽!這是開始而已」、「你們賤民投得政府自己得扛傷害」等威脅用語,當場引發其他網友撻伐。由於該言論為張文隨機攻擊第一件恐嚇言論,檢警也相當重視,追查IP後鎖定高雄三民區的黎南涉嫌重大,29日將人拘提到案後對其聲押;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林男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北檢也在31日恐嚇公眾、以文字煽惑他人等罪起訴林男,建請從重量刑。警方鎖定,臉書上暱稱「林巴達」的網友在張文隨機殺人案的貼文下方留言,「爽!這是開始而已」、「你們賤民投的政府自己得扛傷害」等威脅用語。警方認為該貼文涉及煽動性言詞,足已影響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定,立即展開調查,經蒐證分析資料後,鎖定一名住在高雄三民區的40歲林姓男子涉嫌重大,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後,29日持拘票在高雄市三民區將林男逮捕到案,並查扣其犯案用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林男被捕後也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因為博取他人關注才會張貼恐嚇留言。全案依涉犯刑法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改以新臺幣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統計12月19至30日,台北市警局自12月19日迄今共計受理86件。警方呼籲,言論自由伴隨責任,請勿在網路、社群媒體上散播煽動他人、製造對立或誤導的內容,任何散布恐嚇、暴力威脅或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之言論,警方均將依法嚴查。
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新竹地院被搜索2/色字頭上一把刀! 新竹公辯為愛搞一床被子的貪瀆
新竹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林建和疑為了要討女性密友歡心,竟將宿舍中隸屬於法院的雙人床組送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2023年,林男被人踢爆有桃色風波,心虛的他疑為遮掩犯行,連忙要求女性密友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運回宿舍,並竄改家具設備檢核單企圖脫罪。不過此事仍在民眾告發以後東窗事發,林男目前也於今年10月30日被新竹地檢署依照刑法335條普侵占罪嫌提起公訴。知情人士表示,林男2012年間將雙人床組送出後,向法院的管理人員謊稱未借用床組後,便在家具設備檢核單上留白躲避犯行,以此方式侵占了雙人床組長達10餘年。但林男眼看2023年曾被爆料劈腿女同事,且因此深陷輿論風波後,逐漸萌生出作賊心虛的念頭,自那時起,林男也開始在構思該如何躲避追查。知情人士爆料,林建和平時因拈花惹草與不少人結怨,最終遭民眾向新竹地檢署告發侵占床組涉嫌貪瀆。(圖/AI生成)2024年12月2日林男要求收到市值1萬5000元雙人床組的女性密友,花費3000元請搬家公司將床組送回宿舍,再由林男暗中於家具設備檢核單上加註「+雙人床組1組+床墊1組+化妝台1組」疑似企圖以此手法來遮掩曾經為討好女性密友所犯下的罪刑。然而,知情人士爆料,林建和平時因拈花惹草與不少人結怨,最終遭民眾向新竹地檢署告發侵占床組涉嫌貪瀆,新竹地檢署旋即偵辦此案。偵辦期間,檢調傳喚了新竹地院以及搬家公司等證人到案約談後,確認林男罪嫌重大,向新竹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今年9月間由檢察官親率新竹縣調查站搜索新竹地院宿舍,並當場查獲該床組。新竹地檢署獲報林建和貪瀆床具後,旋即偵辦此案,並由檢察官親率調查站幹員搜索新竹地院宿舍,最後提起公訴。(圖/報系資料照)林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知情人士說,林男自知罪證確鑿,熟捻法律條文的他,為求減刑只好供出犯罪細節,新竹地檢署最終於10月30日偵結此案,依照刑法335條普通侵占罪嫌提起公訴,全案正由新竹地院審理中。至於先前被檢方所查獲以及扣押的雙人床組則在被貼妥封條以後,交還給新竹地院保管。林男極盡心力想要用最划算的手法討女友歡心,但身為公設辯護人的他,千算萬算不僅沒有討到女性密友開心,甚至恐因此面臨判刑,真是「周郎妙計安天下,賠了夫人又折兵」。對此,新竹地院回應表示,公設辯護人林建和所涉侵占案情已起訴並由法院分案,尊重合議庭的審理。另外,法院也已對林建和啟動行政懲處程序,目前還未結束。
新竹地院被搜索1/桃花醜聞才落幕!新竹公辯又鬧侵占 正義象徵淪笑柄
新竹地方法院兩年前遭媒體披露資深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和同事傳出緋聞,震撼司法界,新竹地院隨即發布新聞稿澄清,指雙方交往時無婚姻關係,桃色風波看似平息,不過本刊接獲爆料指出,林建和其實桃花不斷,近來甚至因為與女性密友假公濟私案情曝光,驚動新竹地檢署,連累新竹地院慘遭檢察官登堂入室,9月間大陣仗前往新竹地院搜索職務宿舍,扣押公發配置給林建和的床具組,讓新竹地院顏面無光、相當難堪!法院「公設辯護人」職務,因金鐘獎迷你影集「八尺門的辯護人」而廣為民眾所知,但新竹地院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卻與劇中形象大相逕庭,不僅鬧出桃花緋聞,如今又涉嫌侵占。(圖/catchplay提供)林建和的「公設辯護人」職務,因金鐘獎迷你影集「八尺門的辯護人」而廣為民眾所知,這是編制於法院底下的公務人員,設立目的是為了讓國民在接受公平審判時,都能夠保障的基本人權。在刑事訴訟中,倘若被告因為沒有能力聘用律師做為辯護人,那麼國家就必須提供辯護服務,為須要的被告安排公設辯護人以保障其辯護的權利。「八尺門的辯護人」劇中李銘順飾演的公設辯護人佟寶駒專業正直的形象深植人心,讓外界視公設辯護人為「正義的象徵」,沒想到新竹地院公設辯護人林建和卻與劇中形象大相逕庭,不僅鬧出桃花緋聞,如今又涉嫌侵占導致「地檢搜索地院」的鬧劇,也因他而在新竹院檢上演。知情人士向CTWANT爆料,本案的林男於1998年10月13日擔任新竹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一職,並向新竹地院借用位於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的職務宿舍。沒想到,當時林男因貪小便宜,將宿舍中所配備的全套雙人床組佔為己用,並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贈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只為討其歡心。林建和疑似因貪小便宜,將宿舍中所配備的全套雙人床組佔為己用,並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贈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只為討其歡心。(圖/AI生成)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全套雙人床組的單價僅有1萬5000元,按理對領有等同法官高薪的林男來說,理應不至於構成難以負擔的經濟壓力,未料他卻知法犯法,將這一床本該屬於國家的被褥寢具,搖身一變,化身為他與女性密友之間「愛的證明」。知情人士表示,林男事後為了躲避追查,在2014年新竹地院檢查宿舍家具設備時,故意將家具設備檢核單上的床組數量項目留白,謊稱並未借用雙人床組,最後導致新竹地院的院總務科財產管理人員被誤導,於是未將該床登載於職務宿舍家具財產卡中,林男因此逃過追查侵占該床組10年之久,最後因為被民眾告發,整起事件才東窗事發。目前林男也已經因涉犯刑法335條普侵占罪嫌而被檢方依法提起公訴。對此,新竹地院回應表示,公設辯護人林建和所涉侵占案情已起訴並由法院分案,尊重合議庭的審理。另外,法院也已對林建和啟動行政懲處程序,目前還未結束。
打詐祭鐵腕!新加坡修法重罰詐騙犯 最高可處24下鞭刑
新加坡政府針對詐騙犯罪祭出重罰。自30日起,修訂後的刑法正式生效,針對重大詐騙案件的犯罪者,將強制施以最多24下鞭刑。新加坡內政部指出,打擊詐騙是當前最優先的國家任務。此次法案於11月經國會通過,目的在於從法律層面強化對詐騙集團的處罰力度。面對詐騙犯罪日益猖獗,新加坡政府正式祭出重罰。內政部今(30)日證實,針對嚴重詐騙案件的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凡詐騙集團核心成員、招募人員,將強制施以6至24下鞭刑,藉以提升嚇阻力道,打擊屢禁不止的詐騙歪風。新加坡內政部向《法新社》證實,修正條款已於今日正式生效,並強調「打擊詐騙是全國首要任務」。這項修法是新加坡國會於今年11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的一部分。根據新規定,詐騙主嫌、集團成員或招募者,除可處以監禁與罰金外,還將被強制施以至少6下、最高24下的鞭刑。對於協助詐騙的個人,例如提供銀行帳戶或SIM卡的「錢騾」(money mules),法官亦可裁量處以最多12下鞭刑。新加坡內政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表示,從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因詐騙損失已超過28億美元(約新台幣877億元),期間共通報約19萬件詐騙案件,顯示詐騙問題已對國家安全與民眾資產造成嚴重威脅。除了強化刑罰外,新加坡政府近年也積極推動防詐教育,包含設立全國防詐熱線,協助民眾即時辨識並通報可疑行為。政府亦推出手機應用程式與社區宣導活動,試圖從社會面防堵詐騙擴散。詐騙問題已不再是邊緣議題,甚至連政要也曾受害。時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去年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透露,自己曾因網購商品遲遲未到而遭遇詐騙,凸顯此類犯罪已擴及社會各層,防詐成為全民議題。新加坡鞭刑過往多用於暴力、性侵或毒品犯罪,現今擴及詐騙案件,反映出當局對科技與社會型詐騙手法的警覺與應對。未來修法成效仍需觀察,但此舉已成為國際間關注的司法話題。新加坡詐騙犯將面臨最高24下鞭刑,提供帳戶的錢騾也可能被判最多12下。(圖/翻攝自X,@Ground_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