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五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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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菊異語1/大肚花海上億農地有蹊蹺 佃農「三七五」金鐘罩折騰地主喊救命
多數人以為只存在歷史課本的「三七五減租」竟成了買賣土地「卡關」元兇,一場涉及新台幣上億元的土地處分案居然出現「死後簽署」幽靈契約。台中大肚追分火車站旁台1線,秋收稻穀後農田開滿了波斯菊,背後卻有洶湧暗盤角力生波,「和諧純真」的波斯菊花語也只能無奈走味。放眼約2,000坪的台中大肚農地在縱貫公路台1線與海線鐵路之間,距離高鐵站車程更只要15分鐘,地主開了價找到「下家」想換錢走人,卻苦於上頭「三七五租約」魔咒而動彈不得、多年移轉未果。(圖/黃耀徵攝)最高行政法院2025年底裁定駁回一樁「耕地三七五減租」上訴案,原來是高齡80的苦主許嬸婆挨了悶棍,她持有了位在大肚區台1線縱貫公路與海線鐵路所夾的都市計畫區內農地,方正的現場不只追分火車站走路就到,開個車15分鐘抵達高鐵台中站開發潛力無窮,但她早嫁到花蓮去了無暇他顧,多年前來自農地附近烏日的農具機盤商江老闆,打算以每坪新台幣11萬、總價破2億吃下這2,000坪左右農地,心想再怎麼不濟沒開發也能大規模機械化農作,而老太太只希望安享晚年,賣掉領錢走人就好,看似彼此合意買賣,背後卻橫空殺出了「程咬金」,導致卡了關至今還無從解套。一名佃農老李攪入了這場買賣局,原來1990年老李看上當時荒在那的農地「情勒」地主鄰居許家已故阿祖「生活過不去、行行好讓我種水稻」,結果許家口頭答應但沒打契約,老李也就這樣一再耕種30多年,等到近年許家阿祖壽終正寢後「分家」,許嬸婆分到農地但忙著在花蓮「帶孫」,加上農地農用連「田賦」都不必繳,許嬸婆壓根兒沒把持有土地這事放心上。苦主許小姐(左起)與其夫陳先生泣訴買賣土地一連串離奇遭遇,直斥官府與佃農聯合侵害了土地所有權。(圖/黃耀徵攝)江老闆看上土地後輾轉找到了許嬸婆,他們連袂到地政事務所看了地籍謄本,驚覺上頭竟被註記與老李有「三七五租約」,這宛如土地「緊箍咒」,只要佃農咬緊不讓「連買賣都不行」。但不對啊,許家何時與老李簽了佃農約?許嬸婆回顧,許家阿祖是1984年被前地主欠債抵押輾轉拿到了土地,但當時權狀可是乾乾淨淨沒任何「三七五」註記,後頭也不曾到地政單位變更。但過戶時到地政事務所一看,發現居然備查了1949年一張詭異租賃契約,上頭的筆跡明顯與紙張年代不符,稅票開立年份竟還是1965年,已是滿腹疑問。而後在1990年代「地籍電子化」時期,電磁紀錄竟被謄寫了「三七五租約」註記,回頭想追紙本租約竟有多年被「遺失」,「難道主管機關沒插股嗎」?連串詭異讓許嬸婆不寒而慄。許嬸婆強調,許家阿祖1984年法拍取得土地後,從不曾經法院公證任何契約,反而台灣省政府地政處可是有函令,只要是法拍取得的土地,後頭任何出租等合約行為,都必須經報經執行法院准許,退步言之在「法拍」後的耕作約定根本無效,且無論是此前此後,耕作者紙本資料從未有「三七五」註記,她直斥從佃農身分到優先承購權恐怕都是假造。佃農老李(圖)反批自己合法取得耕作權已獲得公所、行政法院雙雙認證,直斥地主不尊重司法判決。(圖/黃耀徵攝)CTWANT採訪當下老李也出現了,他直罵許嬸婆「瘋子」衝突一觸即發,還好兩方熱心民眾拉了個安全距離。老李直指,這2,000多坪土地可是從小種到老,多數繳交公糧在農會可都有紀錄,自己的佃農身分也被公所和行政法院認證,他嗆聲「棺材不是裝老人」自己可還有力氣種,若要告自己「偽造承購權」就「請地檢署來抓我啊」,自己會一路種下去,捍衛承租權不放棄。大肚區公所農業課則直斥「插股」傳言為無稽,並回應「三七五租約」其實根本是私人合約關係,只是政策上為了保護佃農而另立有利解釋的行政法規。農業課官員直指,當初許嬸婆是打民事訴訟告老李輸了個窮途末路,無奈之下才轉向來打行政訴訟是很「硬要」,行政法院當然就不推翻民事判決結果,也直接以「裁定」駁回,未就實質內容進一步審查。
波斯菊異語2/大法官認證「三七五條例」侵害所有權 專家籲設「落日條款」
上個世紀的「三七五減租」政策竟卡到2026年私人土地買賣動彈不得,地主悲鳴從民事訴訟到行政法院連連敗訴,怒批「三七五」政策金鐘罩護身的佃農根本無賴「鳩佔鵲巢」還被法院呵護。專家直指,「三七五減租」早已不合時宜,應要設置落日條款回歸租佃民事關係,否則官府霸凌地主、活脫脫侵犯財產權的僵局會一再上演。CTWANT調查,全名為《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三七五條例」是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土地改革的重要法源,此前台灣農村盛行「分益佃租」,佃農往往須將收成的50% 甚至更高比例上繳地主,加上地主可隨時解約或預收地租,搞得佃農生活極其困苦而生產意願低迷,不得農民心也是當時國民政府在大陸節節敗退的原因。有鑑於在大陸地區土地政策失利等因素失守大片江山,1950年代國民政府在台大型土地改革,像是「三七五減租」與圖中「耕者有其田」都是一系列對佃農有利的政策。(圖/報系資料照)因此1951年正式經立法院通過「三七五條例」而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規範,法律除了規定地租不得超過主要作物全年收穫總量的37.5%外,更為了保障長期耕作權讓租期無論打了幾年都一律延長為至少 6年,即使承租人亡故,只要繼承人有農民身分仍可「無縫接軌」,地主想收回?除非有「自耕農」身分或持有鄰地想擴張耕種面積,否則根本難如登天。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就坦言,如今鄉下佃農在農地蓋屋、堆放廢棄物、轉租當「二房東」等「不自任耕作」行為滿天飛,反觀所謂「地主」在多代繼承分割後,根本就只是一般「小資」族,然而「佃農」幾十年來蠶食鯨吞成了大片土地,卻不像「低收入戶」等有明確財產與收入解除身分限制,只要一取得佃農身分「就享一輩子福利了」。蔡岳臻直指,其實大法官釋字第580號早就點出「三七五條例」關於地主收回土地需補償承租人等規定根本是法條侵害所有權,但行政院數度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立法院卻因鄉愿「不敢惹農民」而未完整通過條例修正,加上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上路後放寬了新訂定的租佃關係束縛,「但舊約到期續約到底算新還舊」?蔡岳臻直指「過渡期」亂象根本看不到盡頭。苦主許小姐(右起)與夫婿陳先生淚訴娘家祖產被佃農主張「三七五條例」耕作權而轉賣卡關多年,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皆敗是「惡法擾民」。(圖/黃耀徵攝)曾擔任「三七五條例」行政訴訟代理人律師黃子寧就坦言,自己受委任時還以為「三七五條例」是「歷史課本的東西」,一查才發現如今還有不少地主被壓在「如來五行山」下動彈不得。她攤開立法背景直指,照顧佃農的時代背景早已走味,現在是佃農要用便宜租金世世代代「綁架土地」,無助農業革新就罷了,若有地主不想耕作也不急著賣出,卻看到不少佃農「乞丐趕廟公」折騰地主,寧願讓農地荒在那休耕也不願出租,嚴重阻礙了農業勞動力的流動「說好扶持農業呢」?她直指盤點農業政策根本自打架一團糟。 黃子寧說,向CTWANT投訴被「三七五」佃農折騰的地主許嬸婆一家,曾想付出新台幣1,500萬元要佃農老李歸還台中土地,但老李老佔著不走,只能被動蒐證看老李有無「不自任耕作」行為,但許嬸婆遠嫁花蓮「折返跑」根本要了老人家半條命,一拖又過了6年,這次換約許嬸婆已取得自耕農身分「一定要把土地要回來」。地政士蔡岳臻(圖)呼籲鬆綁《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對地主的緊箍咒,甚至「三七五條例」都該隨時代演進設立「落日條款」,避免不符現況侵害所有權。(資料照/CTWANT攝影組)受訪專家皆呼籲,「三七五條例」在過去改善了佃農所得並促進生產意願,但衡酌常情21世紀早已不是須保障佃農的時代,立法院該扛責督促行政機關訂立「落日條款」,鬆綁佃農「萬年使用權」身分,全面回歸像租房等一般民事契約關係,否則「政府自己嚇跑農地主」只會讓低落的「糧食自給率」雪上加霜。
控國產署違法片面終止租約 南投農友淚訴公地放領機會飛了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今(4)日表示,一群農友被國有財產署南投辦事處違法終止承租國有農地耕作的租約,恐怕因此無法受惠於「公地放領」,苦主們已經提起訴願,要求改正國產署錯誤的撥用處分,維持國有農地耕作租約,讓農友可依規定申請國有地放領。不少國有地租戶農友被片面終止租約而無著受惠「公地放領」,無奈之下北上行政院抗議。(圖/翻攝自監督施政聯盟媒體群組)據了解,南投縣政府早計畫在名間鄉蓋焚化爐,因此國產署申請撥用廣達7.5公頃的國有農地,這項有償撥用案雖經行政院核定辦理,但國產署南投辦事處被控為了遂行撥用,違反了《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和《國有財產法》,在土地根本未變更編定的情況下,片面終止已在這塊地耕作數十年的農友租約並撥地給南投縣政府。國有地農耕管理是多年問題。圖為示意圖,非當事土地。(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大批農友今天與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等非政府組織(NGO)北上行政院抗議,他們泣訴在總統賴清德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後,這些原本具有放領資格的承租人,反倒因國產署搶先違法另行處分而失去放領資格,希望國產署終止租約和違法撥用土地的處分,還給農民應有的權益與公道。一名從父母開始租用南投名間外埔段國有農地的小賴(化名)現身說法,直指4月收到南投縣環保局公文,要在租用的農地上蓋焚化爐,儘管有地上物補償,小賴和幾位街坊鄰居農友都希望能持續耕作,因此至今不願意簽同意書和契約書給環保局。而11月中賴清德公布「公地放領」利多政策後,大夥想爭取放領而到國產署一查,才發現國產署南投辦事處竟然片面終止租約,土地早已轉移到南投縣政府名下,硬生生把幾名農友隔在「公地放領」利多之外。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成員陳品蓉指出,依規定國有農地在還沒變更成「非耕地」之前,不只不得終止租約,也不能撥用土地,因此必須聲援大批農民苦主,國產署這種還沒進行土地變更就片面終止租約的行政處分根本無效。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張淑芬則指控,國產署不只不在乎農友的耕作權,還有自稱國產署官員三天兩頭打電話給農民,要農民快領錢並同意縣府興建焚化爐,還暗示「如果現在不領,之後就沒有這筆錢了」,這可把純樸的農友嚇壞了,也更加凸顯行政程序上的粗暴、失當,若是其他人士冒用國產署的名義騷擾民眾,國產署也該澄清。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也說,國產署「法盲」亂賣國有地不是第一次,過去曾因多個產業園區用地含有大面積原國有地,國產署為了迎合《產業創新條例》,「自宮」把《國有財產法》中規定大面積國有地不能讓售的法規拋諸腦後,早已化整為零陸續讓售數十公頃國有地,「法盲」行為令人看了直搖頭。國產署至截稿前則尚未有統一官方回應。
蔡易餘主張公地放領擴及全國 實施真正公平正義
公地放領政策是台灣土地改革的重要環節,但至今仍有遺留的不公義問題未解決。立法委員蔡易餘今(15)日在於質詢中,強烈要求行政院將宜蘭大南澳的試辦經驗推廣至全國,讓所有長年耕作的農民都能獲得應有的土地權益,實現真正的公平正義。蔡易餘表示,「耕者有其田」是台灣土地改革史上重要的一頁,從民國38年的「三七五減租」,到民國40年開始的「公地放領」,當時的政策,確實讓近29萬戶的佃農,終於有了屬於自己的土地,改善了生活。蔡易餘指出,這段歷史卻也留下了許多未竟的轉型正義。當年國民政府來台,因語言隔閡、二二八事件的政治陰影,以及傳統兄弟不分家的共耕習慣,許多農民未能完成土地登記,導致他們世代耕作的土地,一夕之間被收歸國有。這份歷史的不義,至今未獲補正。蔡易餘提到,最近政府在宜蘭大南澳地區試辦公地放領政策,這是一個好的開始,但遠遠不夠,公平不應該有地區之分。蔡易餘強調,為此,他在院會總質詢時當面向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強力要求,「這項還給長年耕作者土地的德政,不能只獨厚單一地區」。蔡易餘說,許多農民為國家糧食安全奉獻一生,他們的權益不該再被遺忘。公地放領政策應擴及全國,讓全台灣所有符合資格的農民,都能得到應有的公平對待,真正落實土地正義。對此他會持續監督,為農民爭取到底。
中正紀念堂蔣總統銅像如何移除才「不可回復」?促轉會再說明
促轉會昨日舉辦中正紀念堂轉型系列座談,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在會中表示,基於轉型正義立場,蔣中正銅像應該移除,「或做不可回復處置」,但「銅像該如何移除、處置才算不可回復」卻引發爭議?葉虹靈今天在立院受訪時表示,為避免政府主政者一旦變動後,可能又會展示銅像、儀隊又恢復原狀,因此蔣中正銅像移除後,若社會主張應保留銅像做教育與展示之用,「反思性手法」就是要採取「不可回復性」的,才不會銅像一下子有展、一下子沒展,銅像很快又恢復禮兵崇敬的原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促轉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葉虹靈在備詢前受訪指出,促轉會在9月初已提出中正紀念堂處理原則,而在提出原則跟方案後,要與社會討論,才舉辦一系列座談。葉虹靈指出,昨天在座談會提到「不可回復性處置」,是因會中有人提議,不妨留下銅像做教育、展示之用,但促轉會認為,前總統陳水扁政府時期,也曾有類似作為,促轉會昨天的意思是指,若要將銅像保留作為教育展示,希望教育跟展示做法,「是具不可回復性的」,才不會好像一下子有展、一下子沒展,銅像很快又恢復有國軍禮兵崇敬的原狀。葉虹靈說,外界對促轉會有很多誤解,質疑促轉會是仇恨會,他認為「轉型正義」並不是評價個別歷史人物功過,重點是反省國家機器錯誤作為,因此促轉會才提出「民主國家不該再用這樣的規模跟資源,紀念崇拜對同胞造成如此多傷害的獨裁者」。因為委員任期一延,多次在立院遭到質疑的促轉會,日前才因公佈歷史檔案記錄,被發現綠營立委也曾任威權時代情治單位線民,導致綠營內部都傳出「不如打烊」之說,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也抗議,為何獨獨他沒被邀請看昔日政治檔案?但促轉會顯然不受影響,當線民風波才稍平息之際,又立刻拋出中正紀念堂的前總統蔣中正銅像該如何處置議題,並強調基於轉型正義,中正紀念堂蔣介石銅像應移除,或做「不可回復性」處置,以免紀念銅像可能因未來「政黨輪替」或「不同主政者」而恢復。但此說再度遭質疑,畢竟民主國家,政黨輪替是民意展現的常態,促轉會指「為避免政黨輪替後又回復」,是否將促轉會的組織定位凌駕於「民意」之上,引發議論。出身軍系的國民黨立委吳斯懷即直言,促轉會不該是「仇恨會」,如果要移除銅像,就請民進黨統一標準,歷史不能只還原特定政黨認定的真相。如果只針對蔣介石銅像移除,不是政黨該有格局。他說,日據時期來台的土木工程師八田與一,難道都沒有傷害過台灣民眾和原住民?這段歷史資料檔案都有,民進黨要不要把所有神社拆掉、把遺址蓋成水庫?蔣介石在台灣蓋了幾十座水庫,三七五減租也對台灣窮苦佃農貢獻很大,歷史不能只還原民進黨所認為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