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振條款
」
堵詐有成! 高檢署:截至今年4月攔4593萬通詐騙來電
國內電信詐欺案件頻傳,台灣高檢署11日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警政署、移民署及調查局等單位,共同盤點各項電信堵詐措施,並研議精進作為,積極建立堵詐聯防機制。據高檢署統計,截至今年4月止,已拒絕外籍人士新申辦門號約11.4萬門,攔阻境外詐騙來話4593萬通,拒絕商業簡訊發送4993萬則,關閉超量發送門號數逾3000餘門,查緝偽基地台共9座,而網路電話詐欺件數已由去年12月的76件降為零星個案。高檢署表示,自去年7月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實施以來,在通傳會、警政署、移民署協力下,已完成建置「165防詐風險資料庫」、「外來人口在台狀態雲端查詢服務」,提供國內各大電信業者介接資料庫管道,以符合《詐防條例》規定電信事業受理申請時,應介接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之要求。在防制非本國籍人士申辦之門號用於電信犯罪方面,電信業者依詐防條例及通傳會發布之「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經介接移民署雲端查詢服務,截至今年4月止,已拒絕外籍人士新申辦門號約11.4萬門,並清查已申辦門號計103.5萬餘門,發送關懷簡訊通知辦理重新核資共18.2萬餘則,其中因用戶逾期未完成核資而停話者共14萬餘門號。為防堵利用偽冒國際來話、簡訊、偽基地台、網路電話等方式進行詐騙,通傳會除要求電信業者就偽冒國際來話應進行攔阻及警示、應強化簡訊發送管理及網路電話之KYC與資安防護外,並協助警方積極查緝偽基地台。統計至今年4月底,攔阻境外詐騙來話共4593萬通,國際來話數亦自2023年5月的5080萬通降至529萬通。發送簡訊部分,電信事業已拒絕商業簡訊發送共4993萬則,關閉超量發送之門號數逾3000餘門,查緝偽基地台共9座,而網路電話詐欺件數亦由去年12月份的76件降為零星個案。在管制黑莓卡方面,為評估公告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漫遊服務事宜,高檢署與通傳會、警政署、調查局已擬訂相關評估項目、流程及執行細節,並由通傳會訂定相關工作小組作業要點,以妥適進行《詐防條例》第20條所定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之認定。另針對近期發生詐騙集團利用「頻繁換號」漏洞申請大批帳號情形,通傳會於會中表示將研擬修訂風險管理機制指引,針對用戶號碼頻繁換號情況予以適度限制,並配合已公布電信打詐「三振條款」,限制高風險涉詐人士將來僅能申請一門用戶號碼或一項電信服務。高檢署強調,將持續彙整各類新型態電信詐欺手法,及檢察官偵辦具體個案時所發現之各面向問題與意見,邀集相關行政主管機關,共同研商防制措施,以發揮聯防效果,減少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確保民眾財產安全。
洗車工無照又酒駕…撞死醫大生 前檢座曝罰則:前2次都能「用錢解決」
苗栗縣23歲吳姓洗車工人,8日凌晨在台中市西屯區酒後駕車,撞死騎機車外送的22歲陳姓高雄醫學大學生,犯案後還肇事逃逸,1個多小時後才到派出所投案。死者家屬質疑酒駕不斷發生,和罰則、懲處太輕有關,對此前檢察官也呼籲修法,才能有遏阻效果。據了解,吳男沒有駕照,8日凌晨和友人在KTV飲酒狂歡後,向朋友借來一輛豪華休旅車駕車返家,行經黎明路與凱旋路口時,未依號誌行駛,闖紅燈高速撞上騎機車的陳男,造成對方當場噴飛倒地,但他肇事後並未停車查看,而是直接駕車逃逸,警方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罪、酒駕致死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呂俊杰解釋,酒駕修法已加重,111年公布修正條文,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無人傷亡,刑期是3年以下,因此酒駕初犯,法官通常會判2個月到6個月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直到第2次刑期才可能加重。呂俊杰強調,目前法律酒駕1、2次基本上都能「用錢解決」,免除牢獄之刑,若到第3次仍被判易科罰金,地檢署握有最後把關的權力,通常會依照「三振條款」,也就是不准易科罰金,必須入監執行。他認為若能修法提高刑罰的「下限」,處3年以下、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讓再犯者無法易科罰金躲過刑責,或許可達到遏止警告的作用。※CTWant提醒您:酒後不開車,未成年請勿飲酒。
NCC只剩3委員恐停擺? 黃文哲:將啟動「葉克膜條款」僅開諮詢會議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修正《NCC組織法》,刪除委員延任規定,明定新法自12月1日施行,屆時代理主委翁柏宗將無法續任,NCC將只剩下3位委員,不足額無法召開委員會議。NCC主秘黃文哲20日表示,無法召開委員會情況下,將啟動「葉克膜條款」,僅能以諮詢會議討論不違反NCC組織法的54項業務,但仍須送後續委員會追認。黃文哲表示,為了避免委員會無法運作,影響換照、裁罰、費率審議、董監事變更等這類案件,4位委員已加緊趕工,希望儘速處理完畢,至於遭到民眾申訴,裁罰電視台爭議節目內容,第2季像是與王義川相關的案件共10件,目前有10件已經諮詢委員會議審議完成,將儘速送委員會討論,至於柯文哲相關的則多在第3季。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修正《NCC組織法》,規定委員「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也增訂行政院長補足提名期限,賴清德總統公告後,行政院利用《NCC組織法》第16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漏洞,拖延新法上路,導致朝野信任盡失,在《NCC組織法》第16條明定新法自113年12月1日施行。依照慣例,過去鮮少修正法律案明定施行日期,但如今朝野信任盡失,院會藍白共提修正動議,在《NCC組織法》第16條明定新法自113年12月1日施行。院會表決後,藍白修正動議以55票對48票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三讀。對於NCC委員因不足額無法召開委員會,根據NCC組織法規定,有104項任務是需要經過委員會議討論處理,這裡面包含法律政策修改、廣電節目內容裁罰,甚至最近在修正的打詐條例子法、甚至三振條款,都可能因此面臨停擺,這些措施也都無法執行,雖然可暫時啟動「葉克膜條款」,不過黃文哲說:「心臟(委員會)還是要能跳動」。不過因NCC已修正「NCC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有54項無需經過委員會討論,以免對一般民生造成影響,改以召開「諮詢委員會議」,但這些做出的決議仍需要後續召開委員會追認,這種作法被視為NCC的「葉克膜條款」。
同學會嗑燒酒雞!高雄男3度酒駕被逮 「不死三振」免坐牢關鍵曝光
高雄市1名老翁近日參加國小同學會,席間吃了燒酒雞後開車上路,遭警方攔檢盤查,酒測值為0.22超標,讓他當場崩潰,擔心自己必須入監服刑。警方調閱資料後,發現該駕駛過去有2次酒駕紀錄,所以才會擔心因「酒駕三振條款」被抓去關,不過他先前紀錄是在新法實施前,算是「不死三振」,僥倖逃過牢獄之災。《ETtoday新聞雲》報導,高雄市警方日前在三民區實施酒測攔檢,值勤時發現男駕駛散發濃濃酒味,立刻要求他進行酒測,並測得酒精濃度達0.22,隨即依照規定準備開罰、扣車;沒想到,男子一聽到要扣車,情緒突然變得激動,並不斷喊著「自己會被關」,讓在場員警一頭霧水,完全摸不著頭緒。經查閱資料後,警方才發現原來該駕駛過去有2次酒駕紀錄,加上酒駕三振條款去年上路,只要第3次就必須發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因此當事人十分擔心自己會被抓去關;警方見他情緒激動,趕緊先行安撫,並告訴他新法實施是在去年7月,不會溯及既往,所以這次算是第一次,暫時不用擔心進監獄。聽到自己算不死三振後,男子終於鬆了一口氣,但他也相當懊悔,透露自己已經70歲了,當時剛參加完國小同學會,席間太開心便多喝了幾杯燒酒雞,以為酒測不會超標,誰知還是被逮個正著,雖然不用被關,但還是得面臨3萬至12萬元的罰款,讓他直呼下次再也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