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聘任
」 教育部 性侵 解聘 教育局 台師大
戲曲學院涉包庇狼師遭教育部斷2.5億補助 校方急開教評會解聘涉案4人
國立台灣戲曲學院2名教師因對未成年學生性騷擾及性侵被停解職後,傳出仍繼續出現在校園中,甚至從事與學生有關工作,也讓監察院對校方及教育部提出糾正,教育部則拍板凍結校方補助經費2.5億元。戲曲學院今(22)日發布聲明,涉案的李姓、王姓教師均已於2024年完成解聘程序,另2名專任教師、2名兼任教師予以解聘或終止聘約,校方也會依教育部指示,提供受害學生定期心理輔導諮商服務,避免悲劇發生。此起狼師案從發生至今已逾20年,今年2月由監察院對教育部和戲曲學院提出糾正,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提到,調查過程中接獲檢舉,戲曲學院王師疑仍持續「帶團出國接觸學生」及李師疑「借名或冒名演出」,經查閱相關檢舉資料及個人網頁,王師2024年7月間仍帶團出國,且成員包含女學生。有鑑於此,監察委員也說,文化部、教育部允應持續關注李師及王師,是否以本人名義、借名或冒名演出及接觸學生的妥適性。《鏡週刊》報導,戲曲學院現任校長李揚於2023年8月上任後,因延宕處理涉嫌包庇狼師的其他4人,直到被教育部拍板凍結補助經費2.5億元,校方才緊急於9月19日下午召開教評會,通過懲處4名性平案違失者,包括前校長鄭榮興、前代理校長游素凰、前主任祕書王學彥,及前諮商輔導組長王光中,並將處置結果呈報教育部,同時發表聲明。戲曲學院表示,李師和王師二人涉及校園性別事件,嚴重危害學生身心及本校校譽,現任校長李揚2023年8月1日到任前,2人即已停職接受調查,未再入校園。後經校方調查並依程序提報,已分別於2024年6月18日及2024年7月31日完成解聘處分,終身不得為教師。戲曲學院指出,因之前校內調查程序及行政作為多有違失,時任主管與承辦人員未曾受到懲處,監察院完成調查並提出糾正,要求教育部督促本校進行相關人員議處,本校教評會未能依法規與性平會調查報告審議,導致教育部暫緩補助經費核撥,經李揚校長在二校區進行背景及法規說明後,全體教職員工有充分理解,今年9月19日校教評會完成行政違失審議,2位專任教師予以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2位兼任教師予以終止聘約,且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教師。校方9月22日將結果陳報教育部審核。戲曲學院提到,校方對於受害學生之保護與後續輔導,本校均依教育部指示辦理,由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專案提供被害學生定期心理輔導諮商服務,以協助其情緒支持及心理調適。本校亦持續強化宣導,以提高專兼任教職員工及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與法治概念。戲曲學院也說,李揚2023年8月1日上任迄今,恪守依法行政,帶領新團隊,依法依規完成李師和王師2人涉及的重大性別事件調查,希望受到傷害的學生能得到安慰,希望對家長有所交待,也期望全體教職員工一起努力,杜絶校園性別事件再發生。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聲明一、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再次重申,李師和王師二人涉及校園性別事件,嚴重危害學生身心及本校校譽,現任校長李揚112年8月1日到任前,二人即已停職接受調查,未再入校園。後經校方調查並依程序提報,已分別於113年6月18日及113年7月31日完成解聘處分,終身不得為教師。二、因之前校內調查程序及行政作為多有違失,時任主管與承辦人員未曾受到懲處,監察院完成調查並提出糾正,要求教育部督促本校進行相關人員議處,然本校教評會未能依法規與性平會調查報告審議,導致教育部暫緩補助經費之核撥,經李揚校長在二校區進行背景及法規說明後,全體教職員工有充分理解,114年9月19日校教評會完成行政違失審議,二位專任教師予以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二位兼任教師予以終止聘約,且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教師。今(9月22日)將結果陳報教育部審核。三、對於受害學生之保護與後續輔導,本校均依教育部指示辦理,由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專案提供被害學生定期心理輔導諮商服務,以協助其情緒支持及心理調適。本校亦持續強化宣導,以提高專兼任教職員工及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與法治概念。四、李揚校長112年8月1日上任迄今,恪守依法行政,帶領新團隊,依法依規完成李師和王師二人涉及的重大性別事件調查,希望受到傷害的學生能得到安慰,希望對家長有所交待,也期望全體教職員工一起努力,杜絶校園性別事件再發生。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違反人體研究法 9案不符合檢核項目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教育部19日再度召開跨部會議,教育部指出,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女足教練周台英,兩人違反人體研究法,分別處以停聘3年與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為教師。至於外界檢舉、學生陳情涉及血液共14案,經實地查核有9件不符合檢核項目,將送教育部倫審會及國科會專案小組會議審議,而兩人共11個研究計畫經費有疑義,已移送檢調偵辦。教育部針對台師大案召開第五次跨部會會議,教育部會後表示,已要求學校將陳、周兩人違法行為送教評會審議,先前周因霸凌已被教評會決議解聘,且4年不得聘任;另兩人違反人體研究法,則分別處以停聘3年與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後續將就學校教評會審議結果進行續處。教育部也表示,將追究台師大校長及行政人員行政疏失。校長由教育部召開考績會討論,行政人員則由學校考績會或教評會議處後,函送教育部備查。教育部指出,專案小組已全面清查陳姓及周姓教師,自任教起於服務學校執行運用血液樣本研究計畫共33件,其中外界檢舉、學生陳情12件及另外2件檢舉案,8月15日完成實地查核,經查有9件不符合檢核項目。針對陳、周兩師執行計畫涉及強迫學生繳回受試者費用,體育署日前收到台師大檢附補助陳、周兩師計6案運科支援計畫收支明細、印領清冊及原始憑證,經查與該署核結金額不符,已針對經費流向疑義共11案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偵辦。專案小組針對國科會全面清查體育學領域涉及人體研究97件血液樣本計畫,由教育部及衛福部8月18日就「倫審會對研究計畫之審查、研究對象權益保障、血液樣本管理及流向是否依計畫規畫辦理、血液樣本採集人員是否符合研究計畫所定資格、受試者人數、名單、費用流向及其他相關事項」等項目通知23校(含醫院)轉請其倫審會查核,於1個月內函復查核結果,並視審議結果分別由相關部會會同國科會處理。
彰師大輔諮系4教授爆性騷!1人終身不得為師 前副校長退休確定有效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系傳出4名教授涉嫌性騷擾。對此,校方今天(4日)晚間發布聲明稿說明,其中前副校長張景然涉嫌性騷女校友,因被害人不具學生身分,送交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審議後,已裁罰並限制職務,退休仍生效;另名黃姓教授已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送由教育部備查中;其餘2名教授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聲明稿全文如下:有關本校輔導與諮商學系近來發生多起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本校深感遺憾,有鑑於性別事件對被害人影響甚鉅,本校均悉依照適用法規及保密原則積極審慎處理。謹向本校教職員工生,畢業校友及所有關心本校之人士說明本校目前處理過程結果及進程:一、張教授乙案:本校將依本案訴願結果與相關法規,並參考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建議與指教再行審酌。說明:本案被害人係為畢業多年的學生(社會人士) 依照事發當時雙方當事 人所屬身份,適用法規為性騷擾防治法。本件申訴案由本校人事室收件後 委託性平會外聘3人調查小組本著客觀、公正、中立、專業原則進行調查,並依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第2條及教育部112年函示教師涉性別事件是否情節重大之判斷標準,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言詞、行為、認知,審酌一切情狀提出懲處建議,經性平會審議通過後,送交人事室據以召開三級教評會(所教評會、院教評會、校教評會)決議本案懲處。另就張師申請退休案部分,按本案情節參酌調查報告處置建議審酌相關事證情狀,認未達改變身分需核予解聘、停聘處分之程度,決議依本校教師聘約予以該教師相關處分,並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規定報送其退休案經教育部於114年7月23日核定於 114 年8月1日退休生效。另因性騷擾防治法的縣(市)主管機關係為彰化縣政府,本校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5條之規定,將調查結果送交縣府審議,縣府審議通過後,再由縣府將處理結果告知雙方當事人,彰化縣政府最終係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裁罰該師3萬元(視情節輕重,裁罰額度為1-10萬元,縣府致本校之公文誤植為1萬元,特此說明)。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建議與指教,本校均已敬悉,茲因本案之主管機關係為衛生福利部,本案被害人業已針對本案懲處結果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訴願,本校將依本案訴願結果與相關法規,並參考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 建議與指教再行審酌謹此說明。二、黃教授乙案:本校業已解聘黃教授,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另於報教育部至核准及學校解聘前黃教授應予停聘。說明:本案被害人係為本校學生,依照事發當時雙方當事人所屬身份,適用 法規為性別平等教育法。黃教授之行為業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已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第3款第1目性侵害行為,爰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本校業於114年7月2日函報教育部,依據教師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本案於報教育部至核准及學校解聘前,黃教授應予停聘。三、王教授乙案:王教授業已自114年8月1日卸任本校學務長及本校性平會當 然委員一職,本校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說明:本校於獲悉本案情事之後,業已進行校安通報,王教授業已自114 年8月1日卸任本校學務長及本校性平會當然委員一職,本校業於114年8月4日召開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決議以檢舉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接受調查,並依據性平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四、另名王教授乙案:本校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說明:本校業於114年8月4日召開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決議以檢舉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接受調查 並依據性平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五、另就本校系友及校友自主發起之「Standbyme」匿名平台部份,因非屬本校所設之平台及網站,為有效進行後續程序,爰請有意提出申請調查或協助調 查之被害人與本校聯繫,本校將依適用法規進行調查處理,原則如下:(一)本校已接獲之檢舉及通報案件本校將依法主動啟動調查。(二)籲請事件相關當事人主動與本校性平會聯繫: 1.請立即向本校24小時通報窗口校安中心進行通報: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1953或直撥09334154092. 本校性平會信箱,:gender@gm.ncue.edu.tw, 聯絡電話,:04-7232105 分機1040 1093。(三)學生於調查過程如有心理諮商的需求, 性平會將協助轉介學生心理諮 商與輔導中心安排個別諮商,。網路平台引發許多學生的不適或不安本校將由導師先關懷輔導學生, 如果有需要歡迎學生預約個別諮商 視情況安排班級輔導:1. 進德校區,(綜合中心2樓)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1402~14162. 寶山校區,(教學二館4樓)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7881~78903. 衛生福利部:1925(安心專線)六、本校未來將持續加強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及宣導以維護學習環境的安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師大正式「解聘周台英」: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師大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強迫選手「抽血換學分」的爭議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校方在今(25日)召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正式決議解聘涉案教練周台英,並裁定其4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校教評會認定,周台英在球隊管理過程中言行逾越合理管教範圍,利用教練與球員間的權勢不對等關係,未善盡告知義務即要求學生配合抽血,已違反《教師法》第15條規定。 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此案源於台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事件,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調查後,曾建議解聘周台英2年,但系級教評會起初未採納,僅決議「1年內不得兼任行政職務及不得加薪」,引發教育部及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教育部認為此案情節嚴重,已符合《教師法》終身解聘或至少4年不得聘任的標準,19日更要求台師大在2週內重新審議並回報結果。 台師大隨後在本週二、三(22日、23日)分別召開系、院級教評會,均認定周台英行為不當,初步達成解聘共識。今校教評會則由28名委員中的20人出席,經討論後正式拍板解聘處分,並加碼限制其4年內不得任教。以下為台師大的聲明全文:針對本校周姓教師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對周師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鑑於本案受社會高度關注,本會基於公共利益,特此公開說明如下:一、本案係依據教育部於114年7月18日之來函及本校於114年7月19日召開之第355次校教評會會議決議辦理。二、本校運動與休閒學院於114年7月23日召開113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院教評會,依據《教師法》第15條,決議解聘周師,並議決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三、校教評會首先討論並釐清本案中霸凌與違反學術倫理的關聯性、教師管教與霸凌的份際,並審視各項證據的信實度。教評會委員進一步檢視外界新揭露的錄音檔、媒體訪問學生的錄影內容、本校各單位近日訪談周師所指導的球隊隊員/參與實驗學生的資料。四、教評會委員考量,本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師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進而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五、有關抽血檢測部分,周師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為事後補簽,亦未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了其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周師在接受本校倫審會調查及記者會中亦揭露在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之事,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連帶責任,宜由學術倫理調查小組釐清並後續處理。六、綜合上述事證,本會確信周師言行逾越球隊正常管教範圍,交談間出現貶抑學生之言語,傷及學生尊嚴,且利用教練與球員間權勢不對等之支配行為,於長期實驗過程中,未善盡告知義務而要求學生配合抽血。本案影響範圍非僅為單一事件,且持續一定期間,造成學生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各層面之損害,此種利用自己身為資深教練所具之權勢地位,實屬不當。七、經審酌本案情節,本會認為,周師行為已達解聘之必要,為確保學生健全人格發展、校園環境之安定、球隊教練及球員間合理正當互動,並維繫師生關係之信任與和諧,由本會委員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本次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予以解聘周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師大抽血風波!傳周台英確定「被解聘」 校長統一公布結果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強迫抽血事件引發社會譁然,該校運動競技學系今(22)日召開系教評會,重新討論教練周台英的懲處。不過,歷經4個多小時的會議後,系方卻拒絕對外說明決議內容,聲稱必須保密,引發護航周台英的質疑。不過依照有力人士透露,確定系方今日已做出解聘的決議,不過不敢擔責任,所以不敢對外說明。在下午的記者會,台師大運動競技學系主任鄭景峰改由視訊連線的方式向媒體說明,不過當場沒有說明到底是否解聘周台英,媒體十分好奇她的去留。鄭景峰於記者會後透過校方發布三點聲明,再度向外界補充立場,包含:(一)本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於4月10日建議予以解聘及二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二)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審酌調查報告,認本案甲師已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且終身或4年不得擔任教師要件。(三)系教評會綜合審酌本案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之影響、行為持續之期間與頻率等情節,做出與原來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之期待。依照有力人士透露,運動競技系確定今日已決議解聘周台英,但下午的記者會之所以不願面對媒體,主要是因為不敢承擔責任,因此選擇不對外說明。預估接下來院方也可能不會發表意見,最終將由校教評會透過校長吳正己統一對外公布結果。
師大女足抽血案延燒 教育部說重話:周台英已達終身解聘要件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校長吳正己及涉案教練周台英今(19)日召開記者會鞠躬道歉,並承諾將深刻檢討。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傍晚也對外表示,教育部以保障學生權益及輔導為優先,已組成專案小組,下周將進入校園提供學生支持與協助,且此案已達解聘要件,已責成該校教評會於兩周完成審議並報部。朱俊彰指出,教育部將全面清查周台英及涉及抽血案的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所有研究案,並針對學生抽血受試費用的流向進行行政調查。他強調,會嚴格審視台師大在研究倫理及校園霸凌處理上的作為,相關責任將追究到底。朱俊彰進一步說明,教育部不僅會檢視周、陳兩位老師涉及的教育部及國科會計畫,也會調查其個人研究案是否違反《人體研究法》相關規定,更會清查範圍將涵蓋108年以前的案件,不會僅限於近期發生的事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爆發女足球員抽血爭議,事發後校方19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校長吳正己向受害的球員及其家人表達最深歉意,會中教練周台英(右起)及計畫主持人陳忠慶低頭不語,緊張地緊握雙手。(圖/中國時報范揚光攝)針對校園霸凌處理,朱俊彰認為,台師大對此案的處分論理不明,且事件情節重大,已符合《教師法》中「終身解聘」或「解聘4年不得聘任」的要件。教育部已責成台師大校級教評會於兩周內完成審議並報教育部。朱俊彰指出,教育部將於下周派遣專案輔導小組入校,檢視校方輔導機制,並提供學生必要支持。朱俊彰重申,無論是學術倫理、研究倫理,或是校園霸凌問題,這起案件已對校園秩序與學術聲譽造成嚴重傷害,教育部絕不寬容,並要求台師大積極配合調查,不得延宕,以保障學生權益。
快訊/教育部開罰台師大110萬! 抽血研究主持人各罰50萬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涉嫌強迫隊員「抽血以配合研究計畫」,並威脅若不配合,將無法獲得學分。而事件遭立委揭發後半年,校方仍未將該名教練解聘,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對此,立委出面懇請教育部依法要求退回重審,教育部今(16)日回應表示,案件涉及校園霸凌與研究倫理,情節重大,已依法完成行政裁罰,分別為研究、共同主持人各處50萬元罰鍰,台師大處110萬元罰鍰,並要求學校限期改善並函覆教育部;同時將審視校方教評會作出之決議,若有違法或不當會退回要求重審。對於「抽血換學分」一事,教育部表示,校方於去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練確實對學生有霸凌行為,並建議學校予以解聘,2年內不得聘任。教育部指出,雖迄今尚未收到台師大核備公文,但檢視學校15日所提及的教評會決議,卻未遵循校內霸凌調查小組的專業判斷及建議。因此,教育部將盡速召開「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嚴格檢視台師大教評會所作出的決議,如有違法或不當會退回要求重審。為維護學生權益,教育部表示,已依霸凌相關規定,主動聯繫陳情同學,向學生說明後續處理流程,提供救濟管道資訊,並積極協助;同時也要求學校立即落實對學生的輔導,包括校內外諮商輔導,並提出具體的輔導計畫;對於是否違反刑法強制、侵占等罪,教育部也會一併調查。另外,本案亦涉及研究倫理重大瑕疵,涉案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期間,未遵守人體研究法相關規範,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認違規後,教育部於5月19日召開專案會議,認定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善盡監督與查核責任,違反法規包括第16條、第17條等,屬情節重大,並決議對研究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分別處50萬元罰鍰,並且1年內不得申請政府機關或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研究經費補助,以及就學校本身處110萬元罰鍰。教育部指出,已命台師大自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3個月內完成改善並函報教育部。針對台師大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研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情事,教育部表示,國科會已參考教育部審議結果就該研究計畫相關人員,進行審議。教育部會組成專案小組,並與國科會跨部會合作就其他可能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與審議。
性侵、收賄、性騷…高科大醜聞連環爆 2狼師遭解聘「1人終身不得任教」
近日,高雄科技大學接連爆出教職員涉入性平與收賄事件醜聞。其中工工系唐姓教授涉嫌權勢性侵指導的女博士生,並與另名教授一同向學生收賄。外語系林姓講師則遭女學生指控性騷擾,受害者多達20人。2人雙雙遭到起訴。校內性平會今(18)日決議,涉性侵、收賄案的唐姓教授遭解聘並終身不得聘任,涉性騷案的林姓講師則解聘並3年內不得聘任教師職務;後續送三級教評會審議。2024年下半,檢方偵辦高科大唐姓、王姓教授收賄賣學位案時,意外查出唐姓教授曾在2015年權勢性侵自己所指導的女博士生。由於唐姓教授有寫日記的習慣,將自己蹂躪學生的行為全寫在日記中,檢調依據教授日記內容,找到1名曾遭他侵害的學生作證,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起訴。外語系林姓講師則遭多名女學生指控,藉故要求女學生到研究室後,對學生伸出鹹豬手性騷;此外還在學校廣場等公共場所,對女學生搭肩及撫摸背、臀、腰部等部位,被害人在社群網站爆料,事件因此曝光,估計20人受害,最終以利用權勢猥褻等罪遭檢方起訴。針對此2名狼師事件,高科大18日法表公開回應表示,近日召開性平會,經調查認定唐姓教授所為情節重大,涉權勢猥褻,依據《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多項法規,性平會決議解聘且終身不得聘用,免經教評會審議。此外,在學生指控林姓講師涉及性騷事件後,校方循校安系統通報並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經調查後決議解聘林男,且3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將續送三級教評會審議定案。高科大還強調,校方針對性平案均嚴肅以待,勿枉勿縱。校方會將持續宣傳以及辦理講習,加強校內性平意識宣導。
教保員架刀逼拱橋3小時 涉虐童最終和解家長
新北市三重區某私立幼兒園林姓教保員涉虐待4名幼童,命令幼童做拱橋2至3小時,還將美工刀放在幼童背部下方,又處罰幼童跳1小時跳繩、不給食物。事發後林姓教保員和受虐的4名幼童家屬和解,家屬撤告傷害,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檢方調查,林姓教保員2024年5月間在幼兒園要求2名幼童,還在其中1名幼童背部下方以膠帶台固定美工刀,逼他們做拱橋2至3小時,又要求另名幼童跳繩將近1小時、不給他食物吃,另強迫幼童持續寫1小時作業,以此方式虐待4名幼童。偵查時,林姓教保員坦承犯行,並與4名幼童家屬達成和解獲撤告傷害,但因妨害幼童發育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檢方考量林姓教保員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緩起訴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教育局說,經行政調查及委員會決議認定教保員涉及體罰多名幼生屬實,去年8月已裁處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罰鍰最高額度60萬元,並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另針對幼兒園督導管理疏失部分,裁處負責人12萬6000元;不當管教部分,裁處負責人最高6萬元;同時,為維護幼生安全,勒令該園停招1年。教育局說,未來將持續不定期稽查該園,確保園務管理運作,並協助家長與關懷幼生,全面確保幼童健康安全學習環境。
學生遭師性侵還要道歉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及臺灣戲曲學院
監察院今(24日)指出,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處理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多起性侵害事件,涉及「吃案」及「被害學生向加害者道歉」等嚴重違失,教育部未持續追蹤,致加害人持續性侵及接觸學生,並縱容教師及高年級學生暴力對待弱勢學生,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提案糾正教育部及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監委調查,戲曲學院早在2004年、2009年間即收到學生反映及檢舉多位學生遭教師李菄峻性侵害,但是院方卻未妥適處理、教育部亦未持續追蹤,以致李師利用權勢持續性侵學生,甚至發生受害學生向李師道歉、李師要求受害者下跪道歉等離譜行徑。紀惠容及范巽綠表示,在20231年臺灣「me too」運動爆發後,這些過去受害的學生勇於出面揭發檢舉,促使相關案件重新調查。經戲曲學院性平會2024年2月27日認定李師性侵害5位學生之行為屬實,決議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但已遲了,超過20年!」監委指出,據相關證述指出,受害學生遠遠不僅這些,然因過去遭學校「吃案」及畏懼權勢等壓力,以致部分學生至今仍不相信體制而不願出面。紀惠容委員及范巽綠委員要求教育部及學校負起責任,確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的違失責任,並妥善協助受害學生追訴。面對校內發生令人痛心的多起性別事件,學校應記取教訓、痛定思痛,確實提供學生安全受教的環境並免於權勢暴力的清淨空間。糾正案文指出,戲曲學院98年間處理李師涉校園性別事件,有「輔導組長私下約談相關老師及學生」、「被害人於調查會議結束後接獲行為人電話責罵」等情,均於法不合並違反調查程序;調查小組成員王學彥自己涉2023年性騷擾女學生遭解聘,顯示該校處理性別事件過程有多項違失,無法阻斷行為人,致使多位學生持續受害,均違反性平法等規定,相關主管暨承辦人員未有懲處及咎責,均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調查,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增發生多起多件高年級生對低年級生、師對生的暴力事件。(圖/翻攝自監委簡報內容)調查報告指出,戲曲學院劉師曾接受被害學生求助,並於2004年對受害學生訪談,據教育部查復訪談紀錄及受害狀況手繪圖,指出李師2003年7月至12月間,於「苗栗○○學苑」對14歲之住宿學生性侵,惟查,行為人李師竟質問被害學生為何跟其他老師申訴,被害學生被迫只能向加害人李師說「很對不起」。事經約20年,該受害學生尚勸此次站出來的學生勿揭發,可見傷害之深及對體制之極端不信任。紀惠容、范巽綠亦表示,戲曲學院放縱某些教師及高年級學生,以暴力方式對待學生,因戲曲學院「師徒制、學長學弟制」、「學院部、高職以下一貫制」之「權力結構」特殊性,受害者因擔心失去住宿及就學資源,畏懼教師掌握演出機會之權勢,僅能隱忍並礙難揭露,2011年至2024年亦發生多件高年級生對低年級生「脫掉內褲毆打臀部」、師對生「踹打身體」、「鐵棍毆打」、「命其相互掌摑」等性暴力及暴力事件;且戲曲學院傳統教育方式著重「訓練」而忽視學生之照顧及基本人權,行為人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意識,又在彼此複製學習中,形成霸凌權力結構,嚴重損及學生健康權,核有違失。監察委員於調查過程中接獲檢舉,表示戲曲學院王學彥疑仍持續「帶團出國接觸學生」及李師疑「借名或冒名演出」,經查閱相關檢舉資料及個人網頁,王師2024年7月間仍帶團出國,且成員包含女學生。文化部、教育部允應持續關注李師及王師,是否以本人名義、借名或冒名演出及接觸學生之妥適性。◎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打臉議員指控拖延處理虐童案 北市府:立即懲處終身不聘任
位於台北市民生社區的「平安新村教保服務中心」爆出幼兒園教保人員虐童、猥褻,受害孩童高達25名;市議員許淑華揭露,蔣萬安市府經拖延對該名涉案人員進行懲處。對此,台北教育局駁斥表示 ,面對教保員不當對待事件即立刻予以停職;更何況全案以最快速度完成調查,認定陳姓教保員行為屬實即採最重懲處60萬元且終身不聘任。教育局指出,面對幼兒不當對待事件皆積極調查,窮盡行政調查手段,以最快速度完成調查,面對議員質疑調查時間太慢、態度不積極,教育局駁斥與事實不符,更是打擊教育局及調查小組委員的努力。針對該名涉案人員的懲處,教育局表示,8月中旬獲報該中心之陳姓教保員涉及不當對待幼兒,立即召開緊急應變小組命其8月20日起停職接受調查,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7條規定有關「暫時停聘、停職、停止契約執行」等均為暫時性保護措施,會依據當事人不同的職務及進用方式而適用不同名稱。教育局表示,接獲通報第一時間查扣監視器畫面,調查小組於調查過程查閱113年6-8月監視器畫面,發現有其他兩名教保人員涉及體罰幼生,認有與幼生隔離之必要,9月3日即命兩人停職接受調查。行政調查完成後經認定委員會之審議,認定3人不當對待幼生行為屬實,11月21日裁罰陳姓教保員採最重60萬元且終身不得任職,餘2人裁罰40萬元及4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教育局進一步指出,因發生違法對待幼生事件,該局除已在第一時間要求該教保教構不得招收新生外,也已於認定委員會11月11日認定後,於11月20日行文國防部,通知國防部於一個月內終止委辦契約事宜。
國防部幼兒園驚傳2教保員虐童 教育局重罰60萬「公布姓名」
國防部委託實踐大學辦理的中山區某幼兒園驚傳虐童事件,沈姓與鄭姓教保員被檢舉長期對年僅2歲的幼童進行不當管教,包括用膠帶封住孩子的嘴、推打頭部及大聲吼叫,理由僅是幼童吃飯速度過慢。事件曝光後,台北地檢署於昨(9日)正式對沈、鄭兩人提起公訴。而台北市教育局也對兩名教保員處以60萬元罰款,在官方網站上公開兩人的姓名,並終身禁止兩人從事教保工作。台北教育局指出,於2023年8月9日接獲家長陳情通報後,即依調查處理辦法受理並啟動調查程序,於當年11月23日完成調查,經提送本市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認定委員會,認定沈姓與鄭姓教保員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0款認定終身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依教保條例第40條第1款分別裁處最重罰鍰新台幣60萬元,並公布沈姓與鄭姓教保員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於本局「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網站。至於本案是否有「相關人員是否有知悉未通報」及「其他教保服務人員有無不當管教」情事,台北教育局也另組調查小組調查,於今年2月26日完成調查,依法經認定委員會決議,知悉未通報部分,依情節輕重裁處時任園長6萬元罰鍰及3名教職員分別3萬元罰鍰;其他教保人員涉有違反不當對待部分,經調查認定其中1名教保員有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體罰等違法行為,裁處6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且2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另1名教保員接受12小時情緒管理、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餘2名教保員不當管教行為發生時點為2023年3月1日幼照法修前,依法移送社會局續處。台北教育局表示,為維護該園幼生受教權益,提升教保服務品質,教育局於今年3月26日重新甄選承接法人,經非營利幼兒園審議會甄選結果,決議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自今年8月1日承接該園,教育局亦組成專案小組,協助兩法人移交事宜。另涉本案違法事件之教保相關人員皆已離園,教育局同時提供幼生輔導支持方案,面對幼兒園不當對待事件零容忍,積極守護幼兒學習權益。此外,台北教育局同步聯繫「台北市公立及非營利教保服務機構需要協助幼兒專業輔導服務方案(北區)」承辦單位,啟動幼生輔導措施。而需要協助之幼生在家長、園方及輔導方案承辦單位三方合作下,歷經約半年輔導、觀察及心理評估等措施,目前幼生在園學習適應狀況良好。台北教育局說明,事發後教育局亦全面檢討督導及稽查機制,盼能嚴謹防範違法事件之發生,教育局提醒家長如發現機構疑似違法情事,均可透過台北市陳情系統1999向教育局檢舉。
25歲女師「放課特別授業」教人與人連結 國中弟全身吻痕…媽氣炸報警
北部1名25歲國中女老師在校任職期間,結識該校1名15歲男學生,不料她明知對方是未成年少男,竟將其帶到租屋處3度發生性關係。少男母親事後發現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氣得到學校討公道,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女師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決書指出,被告曾任職於北部某國中,期間認識該校15歲男學生,其明知對方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男,竟基於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之犯意,分別於去年5月25日、5月26日及5月27日,在未違反少男意願的情況下,3度發生性關係。男學生母親發覺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因而至學校查訪並報警,由員警循線查悉上情。法院審酌,被告犯後在僅有被害少年之指述證據下,除於警詢飾詞卸責外,於偵訊及準備程序均坦承犯行,並呈上悔過書,深切自責,可見其確有悔意,同時亦表明願與男學生母親和解,然告訴人未到庭,而未能達成調解,因此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針對本案,教育局說明,該師所屬國中前於2023年5月29日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當事人性侵害成立,並終止聘約,且議決該師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教育局業已於同年10月30日核准解聘,後續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階段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等學校及教育機構,都不得進用該員。
北市教育局設「不適任人員專區」! 揭22幼兒園狼師姓名、機構
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性侵案讓全台父母人心惶惶,其任職的男教保員毛畯珅,涉嫌猥褻、性侵逾20名女童,更留下6百多部私密影片,但後續幼兒園不僅繼續招生,還續聘狼師,引起公憤。對此,北市教育局15日起在教育局網站設立「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公布涉及性別及不當對待事件者的名單,除了讓資訊更透明,也方便家長們即時查詢。北市教育局表示,為能促進幼兒園不適任人員資訊更加公開透明,北市政府教育局已於教育局網站首頁建置「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 ,未來涉及性別及不當對待事件者,如經本市認定委員會認定終身或1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於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不適任行為人及其機構名稱均公告於此專區。另外,專區除了資訊公告外,還有主動便民查詢功能,民眾只要輸入機構或行為人名稱等關鍵字進行搜尋,就可以查詢到相關人員所違反之法規、機構資訊及機構設立許可字號等資訊,讓家長即時掌握資訊。教育局也提醒家長,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及《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相關規定,教保服務機構應將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園內之明顯處所並公開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之學(經)歷、證照;家長於選擇教保服務機構時,應先確認該機構是否為合法設立之機構,另可透過各園所公開之人員資訊,了解教保相關人員學經歷及配置情形,透過專區查詢即可知悉相關機構及人員有無違法情形,如發現機構違法情事,均可透過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向教育局檢舉。目前在網站上可看到有22名不適任者,資訊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違反法條、任職之教保服務機構,其中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的教保員毛畯珅其資料已在8月9日上版。
新北私幼教保員「體罰5童」行徑曝 教育局重罰60萬!勒令園方停招
新北市三重區私立學仕幼兒園傳出教保員不當對待幼生案件,命令幼生以拱橋動作支撐身體、拿簿本等物品打幼生頭或肢體,受害人數共5人。對此,新北教育局回應,已構成體罰之違法行為,處以該師最重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聘任。新北教育局表示,今年5月底接獲檢舉通報,當日立即到園稽查並將行為人停職不得接觸幼生,全案經行政調查並經委員會決議認定屬實,依規定嚴懲重罰行為人林姓教保員及幼兒園,並公告姓名且終身不得聘任,同時勒令該園自即日起停招。教育局指出,林姓教保員任職該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逾6年,任教班級為大班,經調查訪談與勘驗監視器畫面後,查證林姓教保員確有命令幼生以拱橋動作支撐身體、拿簿本等物品打幼生頭或肢體、罰幼生長時間做空手跳繩動作等行為,經調查認定受害幼生共5人,已構成體罰之違法行為,處以該師最重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聘任。針對教保服務機構管理疏失部分,查該園有師生比不符、聘用未具教保資格人員從事教保服務及分科教學等違規情事,裁處該園負責人12萬6千元罰鍰;針對不當管教部分,依規定裁處負責人最高6萬元罰鍰,並勒令該園停招,停止招收新生,確保舊生就讀權益,同時督導該園召開全園家長說明會,妥適與家長說明違法情形、園內教保服務人員配置及後續改善措施,並應妥適辦理相關退費事宜;針對該班幼生部分,教育局逐一聯繫並積極協助幼生家長個別需求。教育局嚴正重申,對於不當對待幼生行為絕對零容忍,任何違法行為絕對嚴懲不貸,同時針對教保服務機構師生比不符等違法行為強力落實不定期稽查與訪視,督導全市幼兒園園務管理,並於各管道加強宣導正向管教作為,開設輔導管教、情緒管理與班級經營等相關研習,提升教保服務人員班級經營與正向管教知能,全力守護幼生就學安全。
高科大2教授爆收賄!「找槍手幫寫論文」護航學生拿學位 師生下場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及唐姓教授疑似收受賄賂,協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檢方日前發動搜索,傳喚2名教授及鄭姓學生等8人到案,訊後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法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王姓教授以20萬元交保、唐姓教授10萬元交保,鄭姓學則以5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嚴維德、盧惠珍偵辦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及唐姓教授疑似收受賄賂,協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案件。檢察官 22 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及傳喚被告王姓及唐姓教授等人到案。王姓、唐姓教授及鄭姓學生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渠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爰依法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分別以新臺幣20萬、10萬、5萬交保。另劉姓、陳姓、江姓、葉姓、蔡姓等5名學生經檢察官訊問後,則均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對此,高科大今(31日)發出聲明,本案於今年6月18日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向媒體陳述學位論文爭議事件,當時本校即已主動啟動相關調查,後續經檢方展開調查後,本校完全配合並尊重司法調查。事後處置方面,高科大表示,針對學生學位論文部分,將依本校「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要點」進行調查及審議,並對涉案學生予以調查。經調查後,若涉案學生違法行為屬實,則依前開處理要點規定,將該生的畢業資格與學位論文予以撤銷,並以退學論處。教授部分,高科大指出,如有相關違法事證或當事人承認犯罪事實,將依「教師法」及本校「專任教師聘約」規定,召開三級教評會審議,並依審議結果辦理。倘涉案教師經判決有罪確定,本校即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事宜。高科大強調,目前案件仍在司法偵查中,尚未起訴,仍待司法偵審調查,本校秉持「毋枉毋縱」的嚴正立場,配合司法機關查察,並立即啟動校內相關處置措施。
板橋虐童2惡師曾獲「資深表揚」 新北教育局急撤獎勵資格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福音幼兒園傳出3名教保員涉嫌對8名幼童不當體罰,新北市教育局調查後祭出重懲,不僅對3名教保員開罰3萬至60萬元罰鍰,並勒令終身不得聘任;幼兒園負責人也挨罰6萬元並勒令停招。3名教保員中,有2名教保員去年曾獲新北市教保人員「資深獎狀」,新北教育局22日表示,已撤銷2名涉案教保員的獎勵資格。福音幼兒園今年3月傳出不當管教事件,園內3名老師遭家長舉報動手推撞、拍打學生、用棉被甩臉等,其中一名江姓幼保員還因幼幼班孩童尿褲子,竟當眾扒褲羞辱,叫來其他學童圍觀嘲笑,讓孩子身心受創。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教育局在4月接獲家長陳情後,立即依規將涉事教師停職,啟動調查並分別裁處3位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並分別罰鍰60萬、30萬及3萬元。6月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並對負責人罰鍰6萬元,勒令該園停招。然而,涉案教保員中,有2人傳出曾獲新北市教育局頒發「資深人員獎狀」,引發外界質疑。新北市教育局22日表示,經查有2名教師於112年度,因教保人員年資滿10年獲「資深人員獎狀」,但強調與績優人員表揚非屬同獎項,市府已撤銷2名資深人員的獎勵資格,並將追回獎狀。新北市教育局重申,對於幼兒任何不當對待「零容忍」,任何違法行為絕不寬貸。
8童遭虐!恐怖幼兒園扒男童褲逼露鳥、抓腳倒吊 3惡師遭移送姓名曝光
新北市私立福音幼兒園爆發不當管教案件,其園內教保員江宜芳、張雯如和高維萍,遭控對8名孩童施暴,甚至因男童尿溼褲子,抓起其雙腳導致男童頭部重摔倒地,還公開扒褲逼孩子露鳥讓其他同學嘲笑,教育局對江處60萬元罰鍰,高和張則各處30萬元並公告其姓名,警方也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及傷害罪嫌移送新北檢偵辦據了解,張和江因在幼保界服務超過10年,張、江還曾榮獲「112年度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資深人員」,私底下卻極其惡劣,甚至多次對園內孩童動粗。家長指控,江因男童尿溼褲子,抓起其雙腳導致男童頭部重摔倒地,甚至當中脫下孩童褲子逼露鳥,還要讓其他同學「一起笑他」,張更曾在午休期間,將棉被蓋住該男童,隔著棉被毆打其臉部,導致孩童身心嚴重受創。此外,3名老師還曾掐、捏、推、打孩子,甚至出腳踩、踹幼童,還以書本、掃把等施暴,有孩子因用完餐沒收餐碗,就被老師推去撞桌子導致手部瘀青,也有孩子被毆打腿部、棉被甩臉,遭虐孩子更因此對上學心生畏懼。直到2024年5月間,該幼兒園家長到幼兒園幫自家小孩辦理離園手續,竟目睹有老師正對孩童用力拍打,家長立刻通報教育局,教育局啟動調查後約談相關人等並調閱監視器,全案因此曝光,多位家長詢問孩子,這才發現有8名孩童遭受虐待。家長則氣得報警,如今該幼兒園已被勒令停招,3名老師姓名也被教育局公布,並處以60萬到30萬元罰鍰,另處以終身不得聘任、3年不得聘任及接受輔導管教等課程。警方也介入調查,高女、江女及張女等3人已到案說明,後續將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及傷害罪嫌移請新北檢偵辦,並持續釐清有無其他涉案人及受害幼兒。
恐怖幼兒園逼男童露鳥棉被蓋臉打頭 教育局勒令停招公告幼兒園姓名
新北市私立福音幼兒園遭控不當管教,其園內3名教保員多次對孩子們暴力相待,不僅巴頭導致瘀青,還曾逼幼童在同學面前露鳥,該名幼童更因羞憤而爆哭,家長指控園方多次縱容,至少8孩子受害,教育局則回應,已勒令該幼兒園停招,依規定嚴懲3位行為人,並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家長指控,涉嫌不當管教的教保員包括幼幼班江姓導師、張姓教保員和高姓教保員,而張、江還曾榮獲「112年度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資深人員」,私底下卻極其惡劣。據了解,這3名教保員會因孩子沒吃完飯、笑到趴在地上和不小心尿褲子等行為而暴力相待,曾以手掐、捏、推和打方式施暴其中一名男童,江甚至因男童尿溼褲子,抓起其雙腳導致男童頭部重摔倒地,甚至逼孩子露鳥讓其他同學嘲笑,張更曾在午休期間,將棉被蓋住該男童,隔著棉被毆打其臉部。家長們指控,至少8名孩子遭受不當對待,江的施暴行為更早從2022年5月開始,當時江拍打孩子頭部導致瘀青,並在家長要求下寫道歉信,而家長多次向園方反應,園方起初避重就輕,後來才坦承不當管教,目前已有多位家長提告。新北市教育局表示,4月接獲家長陳情幼生疑似於私立福音幼兒園遭受不當對待當下,立即依相關規定將行為人停職,並立刻啟動調查,該案已完成調查,並經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會議決議。由於本案因涉及體罰與不當管教多名幼生,教育局分別裁處3位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列管3年及接受研習;並分別罰鍰60萬、30萬及3萬。並於6月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此外,針對幼兒園督導管理疏失部分,教育局已依規定裁處負責人最高6萬元。為維護幼生安全,教育局勒令該園停招,該幼兒園於6月即無招收新生,針對該園部分,本局已嚴正要求該園召開家長說明會,妥適與家長說明違法情形、園內教保服務人員配置及後續改善措施,並於113學年度解除該園準公共幼兒園契約。教育局表示,於6到7月間持續與本案幼生家長聯繫,以確認並協助家長個別需協助事項,同時已督導並確認該園妥適辦理本案家長退費事宜;另,家長需相關法律諮詢,教育局立即提供協助。
高雄女老師長期霸凌學生…威嚇「把你切開判死刑」 教育局要求解聘
高雄一所國小的女老師傳出不當管教,不但以言語、肢體霸凌學生,還不准學生喝水、上廁所,尿褲子也不准換,導致班級至少3人身心受創就醫,氣得22名家長憤怒連署要求解聘。高市政府啟動調查程序,今(7日)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名女老師的下場也出爐了。據了解,這名女老師年約55歲,在國小帶班1年多,班上28名小二學生不少人出現焦慮、做惡夢等症狀,因為老師放話「我絕對會偏心」,還說一些和「死」有關的事,還不准學生喝水、上廁所,還曾拿書本打學生,家長溝通都沒改善。家長錄音蒐證,錄到很多誇張言語,上課教到「刑」字,竟問學生「要不要過來我把你切開判一次死刑,我告訴你喔,以前最恐怖的死刑不是切脖子喔,是切肚子。你說切脖子比較恐怖還是切肚子?」還曾對學生說「把你煮熟、放冰箱裡」、「窗簾線吊死小孩」等,造成學生陰影,回家後把娃娃吊在窗簾線上。這名女老師在學校任職10多年,是長期慣犯,被她教過的學生,曾在上課時想上廁所,結果被訓斥「你是不是膀胱無力、屎尿多」、「一天到晚都要上廁所」,害學生上學都不敢上廁所,還有至少3人因長期言語、肢體霸凌身心受創,上課喝水、上廁所都會被處罰,氣得班級22名家長連署要求校方解聘該名女老師。針對此事,教育局啟動府級霸凌調查程序,督導學校依法停聘涉案教師3個月並展開調查。今天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名女老師已構成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師解聘要件,教育局要求校方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若有霸凌情事,應予解聘,且應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教育局並將追究行政責任,以維護學生權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