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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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營區身亡!火化後發現金屬湯匙 疑涉不當處分
泰國皇家陸軍第一軍區的一名士兵佩察拉特(Phetcharat)日前在巴真府服役期間身亡,軍方指其死因為心臟衰竭。然而,家屬在火化後於骨灰中發現一支不鏽鋼湯匙,引發外界對其是否曾遭受不當處置的質疑。根據《Thaiger》報導,當時佩察拉特在軍營內突然癲癇發作,被發現時已無脈搏,隨後送醫搶救不治。其指揮官向家屬表示,佩察拉特此前請假返營逾時遭到處分,但未說明具體懲戒內容,僅稱依規定可能從輕微處分至監禁不等。軍方後續向家屬說明,驗屍結果判定為心臟衰竭,未發現打鬥或身體受虐跡象。家屬依此舉行喪禮並完成火化儀式。不料,火化結束後,家屬在整理骨灰時發現一支不鏽鋼湯匙。負責殯葬事宜的39歲禮儀人員西提蓬(Sittiporn)表示,火化前並未使用任何湯匙。西提蓬指出,儀式中僅點燃紙花並放入口中,過程中曾感覺口內似有異物,因此待遺體燃燒完成後仔細檢視骨灰,最終發現該湯匙。此一發現使警方開始調查死因是否與軍營內的處分或暴力行為相關。不過,佩察拉特的父親對外表示,家屬並未指控任何軍方人員,只希望釐清事件經過。佩察拉特的姑姑接受當地媒體Channel 7訪問時質疑心臟衰竭說法,指出他生前並無先天疾病,且長期在家族伐木事業工作,未曾出現健康異常。父親亦透露,軍方曾承諾依軍人福利提供補償,但距離事發已近3個月,家屬尚未收到相關款項。這起事件在前春武里府國會議員候選人尼查南旺卡哈(Nitchanan Wangkahat)介入後,引發更大關注。尼查南在臉書發文說明案情後,有多名不願具名的士兵與證人主動聯繫,提供相似說法,指稱一名高階軍官曾重踢佩察拉特胸口。尼查南呼籲軍方徹查,還給死者與家屬公道。對此,國防部長納差蓬(Natthaphon Narkphanit)於2月23日表示,將展開調查。若查明涉及暴力行為,相關人員將依《防止與制止酷刑及強迫失蹤法》追究法律責任。國防部也承諾釐清事實,以回應社會關切。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無罪有爭議? 知情人士:高院判決避重就輕、令人遺憾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維持一審台北地院見解,判決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所涉三中案無罪。知情人士指出,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當初北檢已把相關事證、起訴書等內容刊登網路,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本案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問題,更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可惜高院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知情人士指出,三中案有五大理由不該判決無罪:一、 三中案「不法暴利進入特定人的私囊」「不法利得總價新臺幣(下同)72億元,其中中影部分共計24億元,已依起訴書所載金額繳還國庫」,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涉犯非常規交易等罪,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在「三中案」一、二審都無罪。(圖/報系資料照)1.三中案造成中投、光華公司相關損害高達新臺幣72億9,174萬9,716元,其中很多暴利都進入特定人的口袋,經過臺北地檢署起訴以後,這些不法利得及物品已陸續返還國庫,目前總價值高達近24億元。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於107年7月9日起訴三中案後,黨產會經依起訴書認定之事實,於110年9月17日與中影公司達成和解,讓中華民國國庫向中影公司取回9億5千萬元入庫,並追回「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330部屬於國人共同記憶,並耳熟能詳之電影、戲劇作品版權返還國庫(依中影公司於94年8月間委託展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勘估結果,上開影片總值高達14億675萬1,000元),兩者總價將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該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無庸置疑,相信國人自有公評!中投總經理汪海清涉及「三中案」但一、二審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二、「時間雖然會讓國人淡忘事實的真相」,上訴二審審理期間長達4年,然107年7月9日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事證詳盡,將陸續把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在公開透明的陽光下,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三中案所涉犯罪金額龐大,所造成之總損害高達72億餘元,惟臺北地檢署於偵辦期間屢屢遭受不實資訊干擾偵查,為此更前後發佈近20篇新聞稿予以澄清,該案起訴時,臺北地檢署除以全文762頁、51萬餘字之起訴書詳述全案犯罪事實,並檢附全案卷宗3百餘宗、扣得之文件資料246宗及錄音光碟數百片等事證外,更將該案相關新聞稿、新聞簡報及起訴書節本等集結出書,並陸續將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https://www.tps.moj.gov.tw/16314/958559/1358722/Lpsimplelist),歡迎國人上網瀏覽並自為公評。 三、三中案犯罪事實嚴重損害國家社會公平正義,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之問題,更係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1.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於案發時分別為資本額高達349億及132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吸取投資大眾之資金,負有依法經營之社會責任,該二公司之資產並非國民黨所私有。2.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亦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以發行公司債等方式,向金融機構及社會投資大眾籌集資金使用,迄三中案交易前之94年6月30日,該等債務未清償餘額,分別高達120億2,200萬元、68億7,100萬元,至94年12月31日,則仍各有96億6,192萬元、67億1,900萬元之債務尚未清償。3. 因此,該二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財產處分事項除與公司及股東國民黨之利益相關外,尚涉及公司員工、債權人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且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之資本額、債務均龐大,其財務狀況之良窳及資產處分之事項均足以影響證券市場之穩定及社會金融秩序。「三中案」僅蔡正元判有罪。(圖/報系資料照)四、 被告馬前總統等處分三中案時並無急迫性,其等非常規交易之行為確使特定人獲取不法暴利,並使中投等公司蒙受72億元之重大損害。二審判決理由謂,當時國民黨處分三中案,係為符合廣電法規定,然臺北地檢署於107年10月31日新聞稿已詳盡說明,依廣電法之規定,國民黨及黨營事業當時並無退出媒體經營之急迫性,如政府公股亦係於廣電法所定期限後,始退出台視、華視之經營,而被告馬前總統於94年12月28日國民黨第17屆中常會第16次會議,亦明確表示,「儘管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所以我們沒退出也沒關係。」相關事證均已詳載於臺北地檢署起訴書。五、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61號判決駁回被告馬英九等無罪上訴之其餘理由,在107年臺北地檢署之起訴書及蒞庭相關補充理由書均已論述詳實,並附有相關事證,一一指駁,事證明確。惜該二審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
台文館吉祥物「阿龍」抄襲案不起訴 陸原創繪師提再議:絕不退縮
國立台灣文學館吉祥物「阿龍」被控抄襲中國大陸繪師「童年Nora」的原創作品「嗷嗚龍寶」,台北地檢署8月11日做出不起訴處分。對此,童年Nora在臉書粉專發文強調,不起訴對她而言並非終點,她已透過律師正式提出異議並申請再議,並表示司法程序中的瑕疵和輿論操作不會讓她退縮,她也會繼續透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童年Nora指出,她在2024年5月10日發現台文館發表的「阿龍」與自己創作的「嗷嗚龍寶」高度相似,包含造型設計核心元素、配色方案與細節設定,都出現明顯複製痕跡,已超出合理借鑑範圍,構成對她本人著作權的實質性侵害。童年Nora表示,她於同年跨海透過律師正式向台文館及當時外包商「蹦世界」提告侵權,但2025年8月11日收到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本人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此事件的關注與支持,並將繼續通過合法途徑堅決維護自身權益。」童年Nora進一步控訴,檢方雖未否認「阿龍」存在抄襲事實,卻以「事先不知員工存在抄襲行為」為理由,免除相關單位刑事責任。她認為這樣的認定缺乏法律與事實基礎,無法充分保障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他已於8月18日由代理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正式提出再議申請,以期撤銷該不當處分。童年Nora還提到,台文館在爭議爆發後沒有立即停止使用「阿龍」,反而藉由媒體引導輿論,甚至造成她個人名譽受損,對她心理造成極大的創傷。她也認為外包商「蹦世界」負責人黃勝宏聲稱「平行時空創作」的說法,有逃避責任之嫌,其態度與行為讓人遺憾,甚至「蹦世界」後續出現時間鏈對話截圖疑似經過後製偽造,但司法程序並未充分釐清。童年Nora強調,此案不起訴對她而言並非終點,因這起案件不只是為了自己,也關乎每位創作者的權益,她必須堅持下去,用合法途徑堅決維護自身權益,並感謝各界對事件的關注與支持。
高中生服儀不整被罰站 家長找議員施壓慘了「學校再送1支大過」
一名家長控訴,3名學生服儀不合規定,其中一人因聯絡不到家長,被教官罰站4節課,還被罵3字經,找議員助理陳情後,最後調查報告結果為「教官無不當處分」,沒想到3名學生反被記大過,讓他覺得不合理,掀起一番議論。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指出,新北市某私立高中,有3名高一學生因為服裝儀容問題被教官罰站,教官要學生聯絡家長,其中一名學生因為聯絡不到,被罰站4節課。事後,學生向家長反映此事,描述過程中有聽到教官罵3字經,家長詢問其他2名被罰站的同學,確認後請學校釐清是否屬實,但是學校沒回應,於是求助議員助理。原PO表示,教育局請學校召開校務會議後,學校呈上調查報告,取得教育局判定教官無不當處分的結果,學校便拿此結果,把聲稱「有聽到」的學生的各記1支大過,理由是「對師長惡意指控涉及侮辱」,他好奇這樣是合理的嗎?此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網友幾乎一面倒,「可能還是要有證據吧」、「唉~真是時代不同,罰站這種小事也要出動議員助理」、「高中又不是義務教育,你可以帶學生回家喔」、「小孩子服儀不好就該糾正,做家長的動不動找議員、找立委,什麼身教…」、「家長這種嘴臉,我選擇相信教官」、「非常合理,家長跟學生都有問題」。
保七中隊長鎖槍室控遭不當處分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莊姓中隊長把自已反鎖在槍械室內,控訴保七總隊縱容匿名檢舉,肇致遭受不當處分及異地調整職務,準備使用最激烈手段為自己平反,事件至昨凌晨3時許落幕,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與王美玉今(21)日申請自動調查,瞭解是否涉及職場霸凌,以維護警察工作權益。監委指出,本案涉及警察機關所屬人員之工作權益保障、有無職場權力霸凌情事,以及受處分人員之救濟程序與管道是否周妥;另外,莊姓中隊長指保警第七總隊長期縱容匿名檢舉案件,致所屬幹部遭受不當處分等情,監察院將秉於客觀公正立場瞭解實情,並依法行使職權。「本次事件發生之始末為何?保警第七總隊就莊員所為之行政處分,是否符合規定及比例原則?」監委指出,將深入調查此事件背後有無涉及職場權力霸凌情事;對於匿名檢舉案件之處理,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查處作為是否妥適周延。對於相關人員處理過程,有無涉及怠惰失職情事,都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