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情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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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37萬!美國海軍「向中國出售機密」 恐面臨終身監禁
美國加州聖地牙哥聯邦法院陪審團21日裁定,25歲的美國海軍水兵魏金超(Jinchao Wei)因向中國情報人員出售軍事機密,被判定六項罪名成立,包括間諜罪、密謀實施間諜罪以及多項違反《武器出口管制法》的罪名。他將於12月1日宣判刑期,最高可面臨終身監禁及高額罰款。根據外媒的報導,魏金超自2021年入伍,隔年被派駐兩棲攻擊艦「艾塞克斯號」(USS Essex LHD-2),擔任三等機械師助理,並持有安全許可,可以接觸到艦艇武器、推進系統及海水淡化系統等敏感資料。檢方指出,2022年2月一名假扮「海軍愛好者」的中國情報人員透過社群媒體聯繫魏金超,隨後雙方開始秘密接觸。魏金超雖一度懷疑對方的真實身分,甚至告訴友人自己可能已被中國情報部門盯上,但仍選擇與其合作。在一年半的時間裡,魏金超向對方提供了包括「埃塞克斯號」技術手冊、照片、影片、艦艇動態以及潛在漏洞在內的敏感資料,並使用加密通訊、假帳號及「死信箱」掩蓋行蹤,最終共獲得約1.2萬美元(約新台幣37萬元)酬勞。魏金超被捕後向聯邦調查局承認自己的行為屬於「間諜活動」,還坦言「我完蛋了」。檢察官亞當戈登嚴詞譴責魏金超的行為「嚴重背叛了軍方的信任,將國家安全和同袍生命置於危險之中」,並強調司法部將嚴厲追訴此類案件。國家安全助理司法部長艾森伯格也指出,魏金超為了區區1.2萬美元背棄誓言,這應成為所有軍人的警惕。不過魏金超的辯護律師肖恩瓊斯則為其辯稱,當事人年輕輕率,為了快速獲利才同意分享一些「低層級的資訊」,並強調魏金超「熱愛美國而非效忠中國」,出售的內容包括過時的維護手冊,不足以對國家安全造成實質威脅。辯方呼籲法院在量刑時能考慮減輕處分,而法官將於12月宣判魏金超刑期。
總統維安連傳洩密 陳冠廷籲速啟動跨部會徹查
警官涉洩總統維安機密遭聲押,民進黨立法委員陳冠廷今(19日)表示,此案繼憲兵二一一營4名士官遭起訴後再度引發社會關注,顯示我國國家安全體系已出現嚴重漏洞,要求國安單位應立即啟動跨部會全面調查,未來在立法院將會持續針對落實安全核可機制,向國安相關首長質詢。陳冠廷指出,檢調單位日前查獲總統維安團隊的萬里警衛室警官涉嫌多次洩漏總統機密行程,包括維安警力配置及移動路線等重要資訊,此案更與先前憲兵二一一營4名士官涉向中國情報人員洩露軍中機密案形成連環效應,突顯我國正副元首維安工作已面臨嚴峻挑戰。「國家最高領導人的維安竟頻頻出現漏洞,這是我們絕對無法接受的。」陳冠廷強調,國安單位必須立即啟動跨部會調查機制,從警政、憲兵到軍方,都應全面檢討相關人員的背景審核制度是否出現問題,同時加強忠誠考核的頻率與深度。陳冠廷表示,他已在立法院多次針對國家安全議題進行質詢,持續要求相關單位落實安全核可機制。他指出,對於所有接觸機密的人員,除了基本的安全核可資格審查外,包括其犯罪紀錄、財務狀況,以及是否受到境外勢力影響等,都應強化定期複查機制。「這些都將是我們接下來在立法院持續向國安相關首長質詢的重點。」陳冠廷最後強調,面對當前國安威脅,各權責部會必須立即採取行動,確保國家安全體系的完整性,絕不能讓任何危及國安的漏洞存在。
南韓情報司軍務員2017年就遭中共收買!已收取1.6億韓元
南韓國防部檢察團昨(28日)表示,49歲的國軍機務司令部(Defense Security Command,情報司)軍務員A某,自2017年起疑似被中國情報人員籠絡,洩露了軍事機密。A在接受軍方檢察機關調查時供稱,他從2017年開始洩露多項軍事機密,但在目前的調查過程中,只確認了2022年以後洩露的30件。據《朝鮮日報》的報導,南韓國防部檢察團27日以違反《軍隊刑法》中一般利敵、特定犯罪加重處罰,以及《軍事機密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起訴了A。雖然A從2017年起就開始洩露機密,但反間諜當局直到今年6月才意識到洩露機密的案情,並展開調查。對此,南韓軍方檢察機關也解釋:「A本身就是情報活動專家,手法非常周密。」軍隊檢方坦承,是國軍機務司令部自己發現了事件,並在2個多月後查明案情,在此過程中,國軍機務司令部對A刪除的2000多條語音資訊進行了取證恢復。調查此事的國防部檢察團相關人士28日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表示:「A多次透過借名帳戶收受上億韓元的財物,並洩露了軍事機密。他不斷利用情報司內部安全性漏洞,持續探測、收集、洩露軍事機密。」在情報司擔任組長的A,將自己有權限獲取的軍事機密以「外借」形式,透過記錄或靜音攝像機拍攝等方式從情報司洩露軍事機密,並藉由營外個人宿舍上傳到中國網路雲伺服器。此外,他還使用了網路遊戲語音等資訊。檢察團相關人士表示:「從2022年6月開始,已確認透過秘密檔案洩露12件、語音資訊方式洩露18件,共洩露了30件機密。本人陳述從2017年年底開始一直在洩露機密,相關內容目前屬於限制確認。」據悉,A從2022年開始洩露的機密中披露了情報司部分黑色要員的身份資訊、情報司的整體任務和組織編制、韓國情報部隊的作戰方法和計畫、對特定地區的局勢分析等。A在初步調查中辯稱:「2017年在中國機場被中國情報人員逮捕的過程中,由於在韓國的家人受到人身威脅,因此只能被迫臣服。」但國防部檢方表示,A積極向對方要求:「如果以後中國要員給更多錢,就會送去更多資料」。因此軍方合理推斷,他其實只是為了錢,「我們確認了A向中方要了40次錢。」南韓軍方檢察機關對A的借名帳戶進行分析後發現,他在2019年以後收受了約1.62億韓元(約合新台幣390萬元)。2017年至2018年,A前往中國收取了現金,因此軍方檢察機關表示,由於沒有確切的物證,很難掌握A在該期間其收取財物的實際金額。軍方檢察官指出:「根據本人的陳述,對方並非中國公安,而是情報機關要員。他說對方是朝鮮族口音的男性。」但軍方檢察機關表示,由於對方使用假名,因此目前尚未掌握B的確切身份。此外,對事件進行初期調查的國軍反間諜司令部8日將A移交給軍隊檢察機關時,還提交了適用於為朝鮮實施間諜行為者的《軍刑法》中的間諜罪。但在起訴階段並沒有包括間諜罪。國防部檢方解釋:「在拘留期間內很難證明他與北韓的聯繫。」軍方檢察機關的立場是,如果向行政安全部的法醫學研究機關「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National Forensic Service)等要求的追加分析資料,能夠證明他與朝鮮的關聯,將會考慮適用間諜罪。截止目前,軍方檢察機關認為這是A的單獨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