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設籍
」
遭指軍公教每半年須填具結書 陸委會駁「全面普查」:是假消息
針對媒體報導指出,行政院人事總處要求軍公教人員每半年填寫一次「未在中國大陸設籍」具結書,甚至警告不具結者將無法進用或調任,陸委會今(8)日下午嚴正駁斥,強調相關內容「移花接木」,並非事實,絕大多數軍公教人員根本不需要辦理具結。陸委會指出,目前常態化、制度化查核僅針對「初任」或「調任」等職務異動人員辦理,並不存在媒體所稱「全面普查」或「所有人每半年查一次」的情況。陸委會表示,媒體所稱銓敘部去年底發函要求全國軍公教人員每年5月底及11月底都須填寫具結書,屬於錯誤報導。實際上,人事總處今(2026)年4月22日發文,是提醒各機關針對需辦理常態化查核的初任、調任人員,配合高普考與地方特考時程,於每年5月底及11月底前完成相關行政作業。陸委會強調,「不是所有機關全體人員都要查核」,所謂「每半年查一次」完全是假消息。對於查核依據,陸委會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已明定,若國人具中國大陸人民身分,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也不具擔任軍公教職務資格。此外,《公務人員任用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防法》與《法官法》等法規,也都明訂任用前須確認是否具有雙重身分、雙重國籍或其他不符任用資格情形。陸委會表示,若當事人不配合查核,用人機關自然無法確認其是否符合法定資格,因此也無法進行後續任用、續聘或銓審程序。不過,陸委會也說明,在114年專案查核期間,若有人無意願配合具結,各機關僅會造冊,不會給予懲處或不利處分,相關政策並未改變。最後,陸委會批評,部分報導刻意混淆「專案查核期間不具結不會有不利影響」與「常態化、制度化查核」兩者差異,蓄意激化社會對政府政策的不滿,對此深感遺憾。
50人台灣戶籍遭註銷 邱垂正:法律明定很清楚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 17 項國安防範策略,其中包含清查違規在中國設籍或持有中國身分證者。內政部移民署也展開大規模「戶籍清查行動」,傳出已通報戶政機關廢止台灣戶籍登記在案者約 50 人。對此,陸委會今(4)日表示,兩岸條例第9條之1就規範,台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者取消台灣戶籍,法律明定很清楚。立法院會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邱垂正會前受訪時表示,兩岸條例第9條之1就規範,台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者取消台灣戶籍,法律明定很清楚。邱垂正指出,統計數據是由相關主管機關提報,其中包含民眾檢舉、經查證屬實的;第二,政府主管機關主動查緝到的,還有過去有各種專案,例如陸配要放棄原籍,可能有他的困難,兩邊都有身分,只能要他二選一,有些選擇中國大陸身分,就必須放棄台灣身分。邱垂正說,所以這些加總起來後,會通知各地戶政事務所註銷戶籍,共有50幾件,這是主管機關統計的結果;他也呼籲民眾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兩岸條例第9條之1的相關規定。媒體追問,像是台商林金城因持有中國身分證遭註銷台灣戶籍,還被發現是通緝犯,這種占比高嗎?邱垂正表示,「我想應該都有限」,不過要註銷身分也要有嚴肅的證據,經過一定程序確定有申領對岸身分,作成決定後才會通知各地戶政機關註銷戶籍資料、台灣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