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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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車賊偷拋錨機車「自掏腰包修來騎」 北市警埋伏逮人送辦
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停放路邊的拋錨機車遭人竊取,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鎖定66歲李姓男子涉嫌,經多日埋伏將他逮捕到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37歲王姓車主表示,日前騎機車時發現車輛拋錨,暫時停放在新生南路一段機車格內,後來要牽車維修時竟發現機車不翼而飛,還陸續收到停車繳費通知,驚覺遭竊立即報案。警方獲報後隨即調閱沿線監視器,鎖定李姓男子涉有重嫌,循線研判該男子疑似居住在轄區某處巷弄內。經多日埋伏,見李男從住處外出時立即上前表明身分,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辦。李嫌供稱,因誤以為該機車老舊無人使用才順手牽走,之後還自行花錢購買零件與鎖頭進行修復,修好後就當作自己的交通工具使用。中正第一分局強調,不論車輛新舊皆屬民眾財產,竊取行為即已觸法。也提醒民眾停放機車時除了要將鑰匙取下外,機車龍頭鎖應確實上鎖,避免讓竊賊有機可趁。
疑鞭炮釀災!基隆和平島晚間2轎車起火焚毀 現場爆炸聲頻傳
過年期間放鞭炮要小心!基隆中正區和一路131巷土地公廟旁,昨(29)日晚間9時許驚傳火燒車事故,有2輛車突然起火,消防隊獲報立即派員趕往現場灌救,雖然車輛已被燒毀,所幸車內無人受困,沒有人員傷亡。據悉,事發當時疑似有一群年輕人在附近點燃炮竹,才會意外引起火災,但確切起火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消防隊在晚間9時33分左右接獲通報,由中正分隊出動多輛消防車前往處理,消防人員迅速抵達現場後,大約10分鐘內就將大火撲滅,火勢並未蔓延。事故發生時,沒有人員受困車內,亦無傷亡傳出,但車輛已被燒得面目全非。消防隊中正分局在大約10分鐘內就將火勢撲滅。(圖/翻攝畫面)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居民透露,晚上有聽到民眾在附近燃放煙火,不久後就聽到車子「轟一聲」開始燃燒,懷疑是鞭炮釀禍。車主則在接到通知後趕抵現場,發現車輛已被焚毀,車主說到,他在當日凌晨才把車停在土地公廟旁,沒想到車子被燒成這樣,且他也有聽到鞭炮聲。據悉,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而詳細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火調人員進一步釐清。
報稅首日國稅局火力全開! 財政部:凌晨已11萬戶手機申報
5月1日是綜合所得稅申報首日,財政部估670萬人需要申報,不少民眾趁勞動節假期到國稅局諮詢和報稅,才剛8點半,台北國稅局轄下中正分局大廳已湧現人潮。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表示,會視現場人潮加開櫃檯,國稅局也提供7大加班時段來分流,今日凌晨系統上線後,已有11萬戶完成手機或網路申報,財政部呼籲民眾多利用網路申報。李慶華表示,目前全國各地區國稅局都出現報稅人潮,會提供5月1日、5月27日至31日的中午不打烊加班收件服務,最後一天5月31日晚上延長加班收件至晚間7時。不想跑國稅局查調所得的民眾,李慶華表示,也可利用已註冊健保卡等憑證、行動電話認證及查詢碼,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線上查詢,在家就能輕鬆完成申報。
高雄失聯14歲失蹤超過40小時 警手機定位發動搜索
高雄市1名14歲國中劉姓少女在29日午後離家,搭乘高鐵北上到新竹,接著搭上陌生人的車輛後隨即失聯,目前已經超過40小時,其母焦急難耐將尋人啟事PO上網,警方透過少女的手機進行GPS定位,發現手機訊號目前仍在台北市中正區水源路,警方深入追查也掌握該名陌生人車號以及車主身分,目前警方正到水源路附近尋人,盼能盡快找到劉姓少女,警方透露,若是持續未找到人,後續將考量申請出動「M化定位車」縮小搜尋範圍。警方表示,劉姓少女自今年5月開始與不明的網友聊天,其中提及「代打電玩」打工,該網友還宅配一支手機、門號與現金,本月29日午後少女搭高鐵北上至新竹,再上了一輛車,沒多久就失去聯絡。當下同行的還有少女的朋友,2人在下午2時50分許分開,相約傍下午5時原處見面,豈料少女遲遲未出現,該友等了數小時後仍不見人影,就連手機也連繫不上少女,因此將少女上車的車牌號碼、車輛品牌彙整給警方,警方隨即發動全國協尋機制,並調閱周邊監視器以車尋人。警方透過電信公司以少女手機GPS定位協尋,發現最後關機位置於台北市中正區水源路,但隨後手機又失去訊號。今(31日)警方經深入追查,已經掌握該輛汽車車牌、車主身分,經查確認還在水源路一帶,稍早中正分局也發動搜索,派員前往該處尋找少女蹤跡。
【醫院幽靈1】「合作社」搞看護三不管 爽抽佣金還免稅
【記者/陳昭文、謝中凡】極具知名度的「有限責任台北市仁光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是台北地區擁有最多看護工的「組織」,因為它不是公司而是合作社,卻可從事看護病患的仲介服務工作,仁光合作社將所有看護工視為合作社的「會員」,根據「合作社法」即可不受公司法規範,包括國稅局、市府商業處、勞動局、衛生局均無法稽核控管,一旦病患與看護工發生任何糾紛,仁光均無需擔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對於病患來說,實在是毫無保障。本刊調查,合作社屬社會局登記業管,只要仁光的行為並無違反《合作社法》規定即可,而仁光的看護業務範圍又屬於衛生局管轄,但衛生局卻管不到合作社,只能管到會員看護工。尤其令人驚訝的是,根據《合作社法》第七條,合作社可以免徵營業稅跟所得稅,因此仁光賺飽飽還可以不受國稅局查稅。由於仁光合作社在網路公布的地址都找不到仁光,如果是一般正常公司已觸犯虛設行號法規,但合作社卻不受公司規範,根據國稅局中正分局表示,曾接獲檢舉仁光逃漏稅,經調查,仁光是以合作社登記為會員服務,收取會費的同時也會開立發票,但和會員之間並無聘僱關係,會員勞務所得大部分均歸自己所有,儘管公布的是虛假地址,但因合作社不受公司法規範,因此無法認定其違法。仁光合作社和從事看護工作的會員並無實際的聘雇關係,不僅會員無法享有勞健保,對付錢請看護的病患而言,同樣沒有保障,一旦發生糾紛求償等事故,僅能針對仁光的看護會員而無法讓仁光負起連帶的法律責任。根據了解,聘請一位仁光看護一天24小時的費用是2200元,而看護則是將其中的百分之10繳給仁光,事實上儘管名稱不同,但實際的確是抽取會員的勞務費用,和一般商業行為並無不同,但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卻截然不同。仁光合作社的林總經理表示,劉華中主任在陽明院區打人事件,經過人評會決議將他開除,仁光並被陽明罰款2萬元。對於為何在網路公布不實地址,林女並未回應,僅強調,成立合作社是為服務社員,並未對外營業,至於社員個人從事看護工作,若生糾紛與社方無關。包括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等大醫院均有和仁光合作。臺大醫院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均表示,醫院只負責提供看護資訊,並非民眾所說「合作的看護公司」,看護合約的兩照也是「看護公司」與「病患」,若是在院區內的行為,會依照院方當初與看護公司的標案合約去做裁罰。台北榮總表示,「本院辦理看護工委外業務,並未收取權利金,僅要求提供回饋,照護低收入或單身無人照顧榮民,本院扮演履約管理角色,看護若與病人或家屬發生爭議,會請廠商介入調處。若確定為該看護疏失,本院可依採購合約給予處罰班,並依情節重大要求解約。社會局則說,若看護公司有涉嫌虐待失能者就會介入處理,但若其他問題,建議由看護公司與當事人循法律管道解決。衛生局在截稿前仍未回覆。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8期《周刊王》和2164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8/07起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想追蹤最勁爆消息、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