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上訴
」 高雄
遺失身份證未掛失就沒事?女孩捲詐騙案成詐騙替死鬼 提二審討公道
大陸湖南長沙一名女子小洛(化名)因身份證遺失,竟無端捲入詐騙官司,被法院判決賠償3萬64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萬元),儘管冒用其身份行騙的嫌犯已遭警方逮捕,案件仍須進入二審程序。詐騙者冒用小洛的身份資料與原告簽署留學合約,事後失聯引發訴訟。(圖/翻攝自揚子晚報)根據《揚子晚報》報導,事件起於今年7月,小洛突接到來自河南某鎮法院的開庭通知,內容指控她與原告簽署留學合約後收款失聯。原來,原告曾與一名自稱「升學顧問」的人聯繫,支付3萬6400元人民幣申請馬來西亞某碩士課程,對方卻於收款後消失,而該「顧問」所用姓名、身份證號及身份證照片均為小洛資料。小洛表示,她早於2024年5月遺失身份證並已補辦。根據中國《居民身份證法》及公安部規定,公民補辦身份證等同於向警方申報證件遺失,後續若被冒用,不應由遺失人承擔法律責任。初收到法院通知時,小洛一度以為是電信詐騙,後確認為真實官司,遂提交書面答辯,說明自己從未與該原告接觸,也未參與任何留學業務。她列出本人所有微信實名帳號,並指出對方使用的收款帳戶與她及親屬毫無關聯。法院一審認定聊天記錄中出現身份證照片即為小洛本人,裁定其須退還款項。(圖/翻攝自揚子晚報)然而,她未親自出庭。原告於開庭時補充新證據,包含詐騙者透過微信發送小洛的身份證照片。由於小洛未當庭應對,法院最終依據這組聊天紀錄判定微信帳號即為她本人所屬,並認為雙方存在合同關係,裁定她需退還款項。直到判決下達後,小洛才得知原告曾收到詐騙者傳送的身份證照片。她坦言,當時未出庭是因工作繁忙、旅程不便,也低估官司嚴重性。目前,小洛已聘請律師提起上訴,準備赴河南出庭應訴。律師指出,一審敗訴關鍵在於小洛未出庭反駁原告新增證據,且未能即時提交補辦身份證的證明文件。該律師強調,聊天記錄中並無直接證明微信帳號屬小洛所有,且收款帳戶亦非其本人持有。即便合約中寫有小洛姓名與證號,也未具簽名。若證明該合約為詐騙者冒名簽訂,則應由實際行騙者負責。11月5日,小洛接獲警方通知,冒用其身份的詐騙嫌犯早在一年前已被逮捕。警方表示,該嫌犯曾在其他詐騙案件中亦使用小洛身份資料,因此主動聯繫她。然而原告僅提起民事訴訟,並未對詐騙行為報案,導致警方先前無法知情。案件目前仍在進行中,小洛準備於二審親自出庭,盼能澄清誤會,擺脫莫名承擔的法律責任。
砍頭、刺胸「兄長慘死」 70歲男求輕判理由「吹電扇難耐」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形容自己在看守所的生活,「睡在馬桶旁、燈光昏暗、惡臭難耐」,凸顯羈押環境的艱困。彰化去(2024)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斧頭弒兄慘案,凶手70歲高男一審被判13年6月,他不服上訴,稱「雖能忍受日曬,但無法忍受獄中電風扇吹襲』,盼爭取減刑,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其上訴,並裁定自9月18日起續押兩個月。此案發生於去年2月7日,70歲的高姓男子與胞兄長期因祖產分配及居住空間紛爭積怨,他先持斧頭猛砍頭部14下,再改拿折疊刀往胸口猛刺4刀,造成哥哥顱骨粉碎、肺臟穿刺,連假牙都被震落,現場血跡四濺。醫師搶救不治,法官形容被害人「頭皮幾無完膚,甚至深可見骨」,痛苦難以想像。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依殺人罪判13年6月徒刑,高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14日駁回。高男二審上訴時聲稱,自己雖能忍受日曬,但「無法忍受獄中電風扇吹襲」,若服滿刑期將近88歲,身體恐撐不下去,恐將命喪牢中。他並指控,案發前因兄長言語霸凌妻小,導致家人搬離,自己獨自奔波兩處住所,案發地點實為工藝教室,非外界所稱長期獨居。他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認為長期收押僅徒增國家成本,無助教化,也剝奪其修復親情的機會。但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高男持斧頭連砍胞兄14次、刀刺胸4刀,手段兇殘,且行兇後逃逸、未救助,未見真切悔意,原審量刑已屬中低度,無失衡之虞,遂駁回上訴。高男案發後即數度延押迄今,日前高男透過律師申請交保,唯台中高分院仍裁定持續延押2月。
新竹逆子燒死全家! 8人殞命自首躲死刑 最終判決出爐
新竹市東大路輪胎行2022年發生8死命案,么子陳彥翔因工作及家庭問題,狠心購買汽油縱火燒死母、配偶、胞妹、大嫂、子女3人,一審判死刑,二審上訴後於去年底改判無期徒刑,三審再上訴6日遭駁回全案定讞。回顧整起事件,2022年6月15日晚上和父母發生衝突後,憤而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返回汽車行二樓住家,縱火燒死陳母及陳妻、同住家人共8人,陳父及時離開逃過死劫。陳男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發現事發當時陳為由內而外潑灑汽油,不惜與父母同歸於盡,早有預謀屬於故意殺人,員警到場後隨即坦承「我縱的火」,並哭喊要求警消救家人。陳男上述行為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三審不服提起上訴,6日遭駁回全案定讞,確定躲過死刑。
從事兩岸地下匯兌遭判4年刑期 屏東縣議員二審上訴遭駁回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涉從事兩岸地下匯兌,他辯稱是買賣茶葉和石斑魚的貨款,但一審認為他無法提出相關交易證明,依銀行法判刑有期徒刑4年,案件上訴二審,仍被駁回。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郭再添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以他申辦的華南銀行和第一銀行帳戶,作為收受台灣地區資金與大陸地區間地下匯兌的帳戶,共有22次幫8名男女匯款的紀錄,匯兌金額達1358萬餘元。據檢調調查,郭再添的操作模式,是將匯款人新台幣匯入他的2個帳戶,在大陸地區支付等值的人民幣,用這種方式為客戶辦理異地間款項收、付之匯兌,清理客戶與第三人間債權債務關係或完成資金轉移,從事兩岸地下匯兌。郭再添喊冤,他稱匯款人全部都不認識,匯款的目的是普洱茶跟石斑魚的貨款,因為要收取茶葉款項,帳戶才收到這些錢,跟他買茶葉的人不知道叫誰匯錢。屏東地院審理時,依據證人說詞,且沒有出示合約、訂單明細、出貨單據、交易傳票及發票、帳冊等交易相關資料,被依違反銀行法判刑4年。他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高雄華肝公司使用過期10年蛋黃粉製保健食品 獲利7000萬涉詐欺
高雄的華肝基因公司涉嫌將過期近10年的蛋黃粉製作成28種保健食品,並將產品銷售至全台,非法獲利超過7000萬元,負責人陳姓男子以及4名主管因詐欺罪被起訴,並在一審中被判刑,法院指出,該公司明知蛋黃粉已過期,仍將其製成保健品出售,欺騙消費者。案件起源於2019年,當時檢調接獲線報,並對華肝公司進行搜索,查獲過期的蛋黃粉和保健食品原料,經檢驗,雖然無法證明這些過期蛋黃粉對人體造成直接傷害,但因該公司隱瞞蛋黃粉的過期日期和保存條件,法官認定其有詐欺故意,遂依法起訴相關責任人。該批蛋黃粉原本應於2010年5月5日到期,但華肝公司依然將這批過期原料出售給下游廠商,或用於製作各種保健食品,如「甘益壯」等,這些產品在全台販售,華肝公司聲稱,由於蛋黃粉是冷凍保存,保存期可達20年,甚至有說法稱能達25年,但檢方並未找到具體證據證明這些產品對人體有害。法院最終認定,華肝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及其團隊明知產品已過期,卻故意隱瞞事實,依詐欺罪處以重刑,陳姓負責人被判刑3年8月,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被判刑1年8月至2年6月不等,經過二審上訴,因無法證明特助早知蛋黃粉過期,林姓特助的判刑被減至1年8月,其餘部分的判決維持不變。
23歲男子持刀刺死情敵還冷血喊「兄弟加油」 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北市內湖區去年3月發生一起情殺案件,23歲男子高姓男子因不滿分手後的女友廖姓女子與45歲潘姓男子交往,憤怒之下持刀狠刺10刀殺害潘男。案件經士林地院國民法庭一審判決,高男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後,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但本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高男在與廖女分手後,發現廖女轉與潘男交往,但廖女與高男依然經常見面,保持聯繫。去年3月21日凌晨,高男來到廖女的住處,潘男開門讓他進入後,還叫醒熟睡中的廖女,但廖女卻不爽和潘男吵架,潘男怒嗆廖女「別以為我不敢動他」。爭執過程中,潘男用尖刀劃傷高男的右臉,廖女隨即拿手機要報警,潘男上前搶奪手機。高男本就對潘男感到不滿,又因潘男對廖女暴力對待,高男一時情緒失控,掏出隨身的金屬折疊刀,朝潘男頭部、頸部、胸部等要害部位刺擊至少10刀,造成潘男重傷失血過多而亡。案發後,廖女報警並通知母親協助。警消人員抵達現場時,高男冷靜的掩飾犯行,還虛情假意對受傷的潘男喊話「兄弟,要加油,我相信你。」甚至與廖女串供,聲稱潘男自戕。檢方調查發現,高男事發後還刻意清洗血跡,行為冷血,毫無悔意。一審士林地院國民法庭認定,高男的辯解缺乏可信度,並指出在持刀行凶時,高男已無面對實際危險,不具正當防衛條件。因他使用鋒利的折疊刀針對潘男要害部位連刺多刀,法官認定他主觀上有殺人意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二審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同國民法庭的認定,指出高男手段兇殘,未主動進行賠償或爭取家屬諒解,且在案發前有其他違法紀錄,案發後態度冷漠,並未展現悔意,應予以重懲,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和褫奪公權終身的判決。
涉嫌性侵國小男童並產子遭重判17年! 女老師首次喊冤:我是被陷害的
桃園市一名徐姓國小女老師,擔任國小6年級班導期間,涉嫌性侵班上一名小六男學生多達9次,甚至為學生懷孕產子,桃園地院一審重判17年6月。事後,女老師不服提出上訴,案件二審上訴到高等法院,女老師5日喊冤,稱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真正被性侵的是她,並表示在法庭上提出質疑被無視,讓她受不白之冤。她還出示與男學生的對話紀錄,強調自己是「被男學生陷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案始於2020年徐女擔任國小5、6年級班導師期間。徐女在2020年2到6月間,9次與班上男學生發生性關係,並在同年5月懷孕,2021年初產下1子。直至男學生畢業後升上國中,父親發現兒子與前班導師關係異常,才驚覺報警,讓事件曝光。偵查期間女老師否認犯行,辯稱只與男學生發生1次關係,而且是男學生主動,她屬於遭到男學生性侵。但檢察官不採信,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女老師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依男學生提供的供詞,認為不可能是男學生主動,且男學生表明,有2次發生關係時,他內心有恐懼,是不願意發生關係的。因此桃園地院認定,女老師共犯下2個對14歲以下少年強制性交罪,7個對14歲以下少年性交罪,重判17年6月,但女老師不服提出上訴,案件二審上訴到高等法院。女老師在庭上提出與男學生的LINE對話紀錄,並表示「性侵9次」說法都是男學生向調查委員會捏造的指控,其中男學生指控的2次甚至還沒開學,而她在法庭上提出質疑時卻被無視,法官甚至幫男學生修正時間。該名女老師表示,自此她患上重度憂鬱,但男學生心情卻不受影響,稱「這承受程度也太異於常人?」。且根據老師提供的對話紀錄,男學生甚至請求她不要說出兩人發生性關係,否則「會有前科」、「會被父母修理」。女老師還提到,另一名學生看到男學生的言論後,告訴她男學生在學校都很快樂,完全不像是控訴性侵害後的可憐人設。女老師甚至強調,如果若當時遭男學生性侵後即時揭發,就不會被他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鄭家純用色卡公布陳沂手機號碼 最高法院判決曝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鄭采勻)跟網紅陳沂在2021年起衝突,而鄭家純以色卡密碼方式公布陳沂手機號碼挨告,22日最高法院判鄭家純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據悉,2021年5月初,陳女開直播說,鄭女用LINE狂打電話給她,因為她感到很害怕所以封鎖鄭女。鄭女深夜又開直播對陳女開砲。鄭女發文,「有一段我覺得很好玩的是,她先是臉垮掉,當我說出09XX,她就開始她故意唸我的手機號碼,我大概是回說:『要不要體驗一下,妳怎麼對人,別人就怎麼對妳?等我跳出畫面看一下妳的號碼。』」,陳女聽到後崩潰,整場直播表現的不安。鄭女指出,「我猜想她現在的氣場會是這色吧」,並貼出一張色卡,上面有6位數字。陳女指控,她的手機號碼被鄭女公布後,就陸續接到奇怪的電話,還有人拿她號碼申請會員。陳女發文批,「狂打是要推銷我中國製飛機杯還是又黑又大的潤滑液?我本來就拒接任何騷擾電話啊」、「又是一堆騷擾電話,看來有人想要身體力行『跟騷法』。」最後,檢方依個資法起訴鄭女。鄭女一審被判4月,易科罰金12萬元,二審上訴改判3月,易科罰金9萬元。而鄭女再上訴,最高法院22日駁回,確定遭判3月,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阿沁爆料F.I.R.沒她少賺兩億 加碼爆料陳建寧、Faye「一人會被關7年」
阿沁去年底宣布結束與F.I.R.飛兒樂團20年合作關係,回歸獨立創作人,今(23日)他又在社群發聲回應網友,重提飛兒樂團前主唱詹雯婷(Faye)與陳建寧的官司糾紛,並爆料「雙方其中一人,會被關7年」。阿沁日前自爆這5年來飛兒樂團因為沒了主唱Faye,至少少賺2億,而對於這些年來,網友不斷攻擊他和陳建寧無情踢開前主唱Faye,還指稱阿沁把關係撇得一乾二淨,要阿沁找回Faye組團來證明清白。阿沁爆料陳建寧和詹雯婷的官司糾紛今年有結果,甚至說有人會被關7年。(圖/翻攝自阿沁臉書)對此阿沁則在社群上貼上Faye控告陳建寧等人偽造文書、陳建寧則反控Faye誣告的新聞,表示案件二審上訴中。阿沁也接著爆料,這個案件今年會有判決,更說:「他們雙方其中一人,會被關七年。七年後刑滿,可以重組再來聊呀。我跟你也一樣很好奇到底誰說謊。簽名在那邊,只有兩種可能,真的,假的。但,我們都是旁人不急吧,等法官。你我著急都沒用。」另外阿沁也感慨說,這幾年收到不少網友私訊道歉,「因為Google一下合約細節、官司來龍去脈其實超級清楚。造謠時大家都直接公開留言,道歉時又全都轉私下。哈,這是人性,所以我一直公開懶得去澄清什麼,因為沒用的」,但他表示絕對不要扯到他愛的人,像是太太、我孩子,「我會保護他們」。
網紅小玉賣換臉謎片 二審出庭鞠躬道歉求輕判
前百萬訂閱網紅「小玉」朱玉宸涉嫌夥同莊姓助理,利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軟體,將多位女性名人的臉合成在AV女優身上,再製成色情影片牟利1338多萬元,事件爆出後引起社會譁然,一審依違反《個資法》共119罪判處朱男5年6月、莊男3年8月,得易科罰金198萬元、132萬元。二審上訴後,小玉14日在高院法庭上鞠躬道歉,希望獲得輕判,合議庭訂在12月28日宣判。小玉過去出庭後,向社會大眾道歉,稱「我已經坦承犯行,向被害人致上非常誠摯的歉意」。(圖/報系資料照)小玉一審判決後表示,「有反省」並跟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認為一審判太重因此上訴二審。今日小玉步出法院,再一次鞠躬道歉,他表示再一次跟所有被傷害的人、社會大眾說一聲不好意思、對不起,並在高等法院庭上鞠躬道歉,希望法官可以減輕量刑。他過去被發現從2020年7月起,利用DeepFake技術,將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議員黃捷、藝人雞排妹、網紅「白癡公主」、「奎丁」、「蕾菈 」等名人的臉,以移花接木方式合成色情影片,招攬網友加入粉絲團後向註冊者收取800到1900元不等的會員費,另也可單次或集資購買及瀏覽,私密聊天室也會不定期舉辦「票選」、「集資」活動選出對象後,再由小玉與助理製作合成性愛片上傳牟利,共有119人受害者被製成色情影片,其中高嘉瑜、黃捷、雞排妹等83人提告。※《CTWANT》提醒您: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男子偷拍女友私密照PO網 遭判8個月上訴更慘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把同居女友A女(化名)的私密照PO到社群,還用對方的名字留言,「早上來一炮、射滿滿給熟女姊姊」,A女怒告劉男,他被依妨害秘密罪被判了8個月,他又上訴,二審改判1年。判決書指出,劉男在2020年在住處,和A女發生性行為,劉男未經A女同意,拿手機拍她的身體隱私部位,同天還在社群上傳她的照片,還以A女名字,留言「早上來一炮、射滿滿給熟女姊姊」,A女發現後提告,劉男也因此被起訴,之後被依妨害秘密罪判8個月,不過「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無罪。劉男二審上訴時辯稱,照中的女子是其他砲友,拍照有經該砲友同意,而砲友是在交友網站認識的。檢方表示,一審的原引法條錯誤要改判,檢方也上訴。高雄高分院勘驗2人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A女質問偷拍及上傳照一事時,劉男說,「對不起、我知道了、我會出庭、接受調查、一切都是我的不對」、「而且、我從來沒有在網路上提及妳這個人、也沒有去毀損妳、我有拍照我承認」、「我真的承認是我不對」等話,法官認為,劉男案發當天,都跟A女整天再一起,同天上傳照片後,又參與其他活動,A女控告非違反事理常情,反而是劉男一再辯解,從此可見,劉男有拍私密照犯了2罪,「散布竊錄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一審8個月改判1年。可上訴。
正妹喝掛搭計程車竟遭色男尾隨撿屍 超衰運將險被抓行車紀錄器還公道
新北市阮姓男子前年2月經過台視東區某KTV時,發現女子花花(化名)唱歌散場後獨自離開,並在喝醉情況下搭上計程車,阮男竟開車尾隨,並佯裝為女子的友人,將其帶到摩鐵性侵,事發後女子報警提告,一審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阮男4年有期徒刑,本案經二審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判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據調查,花花在前年2月與朋友一起在台北市某KTV歡唱,而後因不勝酒力醉倒,友人見狀連忙協助她叫計程車,並將她攙扶上車後離開,阮男竟見色起意,,阮男一路開車尾隨,並在抵達花花住處時,火速下車把計程車門開打,向司機再三強調「我是她朋友,因為遲到所以才叫計程車」。阮男而後把女子帶到他的車上,趁女子毫無意識,將其載到蘆洲某賓館性侵,事成後又將女子載回她的住處,疑似掩蓋罪行,女子酒醒察覺自己恐遭性侵,憤而報警開始還以為是司機所為,險些抓錯犯人。審問時,司機堅決否認犯行,並質疑是那晚自稱女子友人的男子所為,並提供行車紀錄器自清,警方循線調查找到涉案的阮男,阮男表示,是想搭訕才會駕車尾隨到住處,並辯稱是女方自己走到他的車上,同意發生關係,否認做出性侵行為。警方依相關監視器畫面,及女方證詞,認為阮男難以採信,顯有預謀犯案的嫌疑,趁被害酒醉落單、毫無意識自保,侵犯其性自主權,導致女子蒙受心理傷痛,且犯後不認罪,態度惡劣,新北市地院宣有期徒刑4年,阮男上訴二審,遭法院駁回,宣判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少年公園「鐵條插眼」纏訟6年獲賠百萬 盧秀燕:市府撤回上訴
台中市1名黃姓少年6年前在西屯區福瑞公園玩耍時遭鐵條傷眼,家長訴請國賠,法院以市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新台幣316萬多元,台中市政府提出上訴。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若家屬同意一審法官判決,市府有意願撤回上訴。回顧案情,2016年間少年到福瑞公園玩耍,未料撞上支撐櫻花樹的鋼筋,眼鏡鏡片破裂插進眼球,當時水晶體流出,視網膜毀損,歷經多次手術,視力還是無法恢復,少年右眼幾近全盲。少年家長因此訴請國賠,歷經近6年時間,法官以市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316萬多元,但市府以事發地點為草地,不是兒童遊戲區,提出二審上訴。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此案是在2016年發生,事情發生後雙方進行協商,但是破裂,2018年開始訴訟,打了很久,打了4、5年,最近判決下來,法院認證台中市有錯,而按照公務機關市府的機制,公務人員要必須上訴2到3審。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事件雖不是發生她任內,但法官認證,既然市府有錯,她開會探討,雖是個案,但法院認證台中市有錯,且判決金額非常明確,她也得知事件發生後,家長耗盡心力,願意接受法官判決,如果家長願意接受法官判決,台中市政府應該要接受。
高雄警違反搜索又伸狼爪 二審上訴遭駁回
高市警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趙姓巡佐遭控在前年5月非法搜索洪姓毒販住處,且還看上洪男的女友小芳(化名),竟利用庇護之名,多次邀約她泡溫泉或發生性關係,一審高雄地院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重判趙男8年10月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27日駁回趙男上訴。判決指出,從警26年的趙男2019年5月在未聲請搜索票也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竟假借職務上權力,率隊到苓雅區違法搜索洪男的住處,查獲海洛因、一粒眠及安毒,事後還要求嫌犯簽屬自願搜索同意書,並製作不實扣押筆錄。趙男當時進屋查緝,見洪男的女友小芳姿色頗佳,事後竟以追查共犯為由私約她出門,且趙男對小芳說「有我協助妳才不用驗尿」,隨後還將她載到暗巷內撫摸猥褻,詢問是否願意約會,甚至在數日後,趙男利用權限登入警政署系統,協助小芳查詢涉案資訊,事後趙男又約對方去賓館猥褻,但遭女方拒絕。雖然遭到拒絕,但趙男依然窮追不捨,甚至會泄漏警方查毒的行動給小芳,想藉此作為雙方約會的交換條件,但小芳不斷拒絕後,趙男實在忍無可忍,一氣之下前往小芳租屋處怒嗆「因為你一直放管(台語爽約之意)」揚言教訓小芳。小琪無奈向調查局檢舉,趙男的惡行才被揭露,高雄地院審理時,趙男只承認部分犯行,法官痛批趙男身為資深警察,應謹守法律規範,卻用非法搜索偵查犯罪,更貪圖女子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害警察清廉、正義形象,考量他跟女子達成和解,從警26年對社會治安仍有一定貢獻,得易科罰金部分判6月徒刑,其餘2罪不得罰金須執行8年10月,另宣告褫奪公權5年。合議庭痛批,趙身為資深警察,應謹守法律規範,卻用非法搜索偵查犯罪,更貪圖女子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害警察清廉、正義形象,考量他跟女子達成和解,判趙男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判8年,不得緩刑,非法搜索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以及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計應執行刑8年10月,二審27日宣判駁回趙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刺殺鐵路警兇嫌獲判無罪!李承翰父「控法官恐龍」悲痛辭世
鐵路警察李承翰於2019年7月,因處理台鐵搭車糾紛,被鄭姓男子持刀刺死,震驚台灣社會。嘉義地院以「精神障礙」為由,一審判鄭男無罪,目前二審上訴中。李承翰雙親聽完判決結果相當不服,李承翰父親指控法官恐龍,悲痛欲絕,心情一直以來鬱鬱寡歡,今(4)日晚上不幸過世。
狂啪15歲小女友14次懷孕又墮胎 渣男坦言:我是公狗想發洩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大生在網路認識15歲的國中少女小花(化名),不久後2人便決定在一起。2人在7個月內發生14次性關係,小花因此懷孕又墮胎,後來被父親發現報警處理。吳男最終遭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高等法院駁回二審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吳男和小花2人在2018年2月底相識,同年9月起2人陸續到新北、基隆、桃園、新竹、台中4處汽車旅館發生14次性關係,但小花懷孕後卻又墮胎,傳訊息告知吳男「失去孩子感到很痛心」,但吳男卻跟小花坦言「我知道我處理不好,我沒有體會懷孕的你的感受,我就是1隻公狗,我只想發洩,是我的不對,我是個爛爸爸、糟糕的爸爸」。小花提到,她對於吳男不負責任、選擇逃避一事,內心感覺相當受傷想分手,而墮胎事後,吳男就很常出現在她的學校和住家附近,影響到她平常和男性的相處,如果有男性路人跟她問路她都會感到害怕。法官勘驗採檢報告及小花的口述內容後,確定吳男確實有和小花發生關係,法官考量小花身心所受之傷害,加上父親也明確表達「不要」調解,因此吳男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無誤、無理由宣告緩刑,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
熟女性需求大、餐餐要吃好料…男凍未條提分手挨告
任職於台北榮總的醫師阿金(化名),在網路上認識1位事業有成的熟女小芳(化名)。兩人在交往期間,女方表示自己是望族,要求男方每餐都要吃高檔價位的餐點,且性需求也很強,讓阿金備感壓力提出分手。不料,小芳卻反控阿金謊稱實習醫師提告求償50萬。而法官因發現女方曾在分手後傳訊辱罵男方,判小芳一審敗訴、二審上訴也駁回,全案可再上訴。據判決書,小芳指控阿金明明是榮總醫師卻欺騙自己是高雄醫學大學外科的實習醫生,強迫自己和他發生關係、還利用自己幫他處理工作上的事情,且有前科又劈腿,自己受不了才提分手,卻被阿金罵,「你常帶一堆男人回去睡覺」、「你髒不髒阿」等語,因此決定提告求償50萬。阿金則反控是小芳性慾索求無度,不但每天傳LINE要求,讓自己不堪其擾,遂以工作為由拒絕。不料,阿金拒絕幾次後,小芳便恐嚇稱若要分手,就會以匿名方式散佈訊息使阿金名譽掃地,並威脅要讓他無法完成學業。此外,兩人用餐時小芳還說自己是望族,吃的要比一般人好,每餐不能低於1千元,讓阿金感到難以負荷。橋頭簡易庭受理此案後檢視對話紀錄發現,小芳曾在分手後傳訊辱罵阿金「去你的王八蛋」、「人渣敗類」與「寄生蟲死肥豬」等不堪入目的難聽字眼,判定小芳一審敗訴、二審上訴也被駁回,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