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類電信業者
」 NCC 詐騙 電信
狂打40萬通詐騙電話!19人落網 300人上當損失破3億
警方逮捕詐團成員。(圖/民眾提供)警方查扣相關證物。(圖/民眾提供)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偵辦一起中繼詐欺機房案件,循線掌握以李嫌為首的詐騙集團,他們勾結二類電信業者、網路廣告商一起犯案。警方追查展開4波拘搜行動,查緝李嫌等19人到案,初步統計,詐團4個月內發話近40萬通、受害者約300人,財損超過3億元。全案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偵辦,李等人已遭法院羈押禁見。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陳祥薇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由台北市刑大偵七隊、中山分局以及台中刑大偵一、三、六、八隊、太平分局、少輔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時機成熟後,自114年8月起陸續啟動4波拘搜行動,共將李嫌等19人查緝到案,並查扣50台IPPBX設備、40萬元、自小客車1部、1萬顆USDT虛擬通貨及電腦、伺服器、手機等大量贓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據警方調查,詐團的手法相當完整,由鄧嫌負責投放網路廣告,招募國人申辦市話、網路並安裝IPPBX設備,再由二類電信業者提供通訊線路。李嫌則利用VOS 3000架設地下話務系統,替境外詐騙機房把電話訊號「落地」,偽裝成台灣市話來電,讓詐騙更具迷惑性,整個集團從控盤、系統商、電信商到廣告商分工細膩,是近年破獲最完整的非法話務系統組織之一。警方清查共找到73門人頭市話,已依《詐防條例》通報電信業者斷話。初步統計,詐團4個月內發話近40萬通、受害者約300人,財損超過3億元,手法包括假檢警、假投資、猜猜我是誰等,手段惡劣,嚴重危害國人權益。為展現打詐決心,檢警持續鞏固事證,兩名核心幹部也已遭法院羈押禁見,避免更多民眾受害。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表示,統計114年10月台中市受理詐欺案件1961件、財損8億餘元,與去年同期比較,件數下降24.6%、財損金額下降37.7%,與9月比較,受理件數亦下降3.5%,財損下降10.6%。另統計114年1至10月,警方已破獲詐欺集團587件、4742人,查扣不法利得9億餘元;警銀聯阻攔阻民眾遭詐1519件,攔阻金額近12億元,各項數據均較去年同期成長顯著,顯示台中市在強力打擊詐欺犯罪展現實質成果。
全台首宗!詐團耗資12.8萬簽約2類電信狂寄16萬則簡訊 警逮7人到案
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過濾分析民眾遭簡訊詐騙案例時發現,竟有詐騙集團向第二類電信業者簽約耗資12.8萬元,申請群發簡訊服務,短短1月大量發送16萬則假貸款簡訊,從而騙得民眾銀行帳戶與存摺,甚至以貸款需要金流證明等為由,誘騙民眾成為車手,讓民眾慘淪詐團共犯。警方獲報後也在今年3月與5月期間,逮獲53歲張姓男子等7人。據了解,53歲的張姓男子為跑單幫,多在金門廈門兩地來往,從不明管道與陸籍的詐團掛勾,找來33歲的廖姓男子做為人頭,向第二類電信業者簽約發送簡訊,短短2月共計發送16萬則簡訊,以每封0.8元的價格付費簽約,共計耗資12.8萬元,向民眾大量寄發假貸款之詐騙簡訊。簡訊內聲稱可幫有申貸需求的民眾製作帳戶薪轉紀錄,以便通過貸款條件,將不法獲利轉往民眾帳號,再要求民眾提領出來,使無辜民眾慘成為車手,同時更誘騙民眾交出銀行帳戶與存簿等,以此做為人頭帳戶使用。隨後詐團再以拿到的人頭帳戶,以「猜猜我是誰」、「假買家騙賣家」等方式向被害人詐取錢財,初步累計至少有9人受害,財損金額約100萬餘元。警方進一步追查後,鎖定張男為躲避追緝,先是找來33歲的廖姓男子作為向2類電信的簽約人頭,再指使52歲的李姓男子與44歲的陳姓男子定期向電信業者儲值,警方分2波查緝,共計逮獲7人到案。全案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地檢偵辦。刑事局觀察,近年警方大力查緝及通傳會政策防堵,詐騙訊息也隨之演進,110至111年詐騙訊息係利用蘋果手機iMessage功能傳遞、於112年移轉至安卓手機RCS服務,至113年又開始轉回國內實體門號簡訊,不斷變換傳遞管道,但內容不外乎為「假貸款」、國營事業「帳單未繳」或電信業者「紅利點數未領」等話術,民眾可輕易辨識,切勿點擊詐騙訊息連結,也提醒對於陌生來電或訊息,應提高警覺,不隨意告知個資及金融帳號,以防陷入詐騙陷阱,如有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或訊息,可搜尋打詐儀錶板https://165dashboard.tw/或撥打110及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避免上當受騙。
電信管理法修正三讀二類電信納管 黃健豪盼更有效阻擋「創意私房」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說明,此次修法重點是納管二類電信,目的為更有效打擊詐騙業者透過二類電信詐騙數量,同時透過納管IASP,更有效阻隔「創意私房」這類情色網站,阻絕兒少性剝削事件再發生。黃健豪說明,民國109年《電信法》廢止以後,由《電信管理法》取代,但是《電信法》時代有納管第二類電信,到了《電管法》時代NCC卻不納管了。當時的考量原是希望第二類電信業者能夠有更多創新經營模式,發展更多不同業務,促進經濟活絡,可是這一鬆綁卻給了詐騙集團利用的機會。黃健豪指出,觀察地檢署偵辦電信網路詐欺的案件數量,從109年《電信法》落日之後開始,每年電信網路詐欺案件飛速增加:110年98,256件;111年160,803件;112年229,711件;113年167,932件,可以說近年台灣電信詐欺案件不斷攀高的原因,很大一部份來自電管法的鬆綁。他強調,三讀修法後,提供用戶接取網路服務的IASP業者以及批發轉售用戶號碼、經營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的MVNO業者,都需要登記為電信事業。如果沒依法登記納管,可開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以按次處罰。透過這樣的管理,未來將大幅減少電信詐騙事件發生。黃健豪指出,這次修法另一目的就是透過納管IASP業者,將非國內四大電信業者提供的網路服務也納入規範,更容易要求IASP業者提供的網路服務限制接取特定網站,阻隔類似「創意私房」這種兒少性剝削情色網站,更廣泛保障兒少權益。除了民眾不要再受到詐騙集團詐騙辛苦的血汗錢,同時也從制度面改進,要求主管機關該納管業者就納入管理,保障兒少免受侵害,這是他身為民意代表的承諾,也是政府不該迴避的責任。
黃健豪追問750元之亂 立院共識依現規處理禁NCC多收錢
曾引發網友及輿論強烈反彈的「NCC750元之亂」,今天在立院交通委員會確定暫時劃下句點。立委黃健豪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時,針對NCC之前要求海外郵寄回台的射頻器材兩部以下,需加收750元審查費一事,訊問曾經表示「再研究」的NCC,是否已確不該訂規定、多收750元規費。最後在朝野立委一致共識下,委員會決議該規費不予備查,NCC也同意。黃健豪解釋,未來在海外購買的射頻器材,寄回台灣時,只要數量兩部以下,將不會被收取750元審查費。黃健豪質詢NCC代理主委陳崇樹時表示,NCC當初說要多收錢的理由是要維護國內電波秩序,但他不解,為何民眾隨身帶回1-5台射頻器材,入海關時不需收取審查費,反之,民眾網購2台以下的卻要收審查費?既然相同器材,理應進口台灣,應該同樣都存在風險,為何有差別,消費者權益不是應該有一致性保障嗎?陳崇樹也表示認同。此外,為了打擊詐騙、杜絕電信詐騙管道,黃健豪也提案,修改電信管理法進行,將現有二類電信納管,NCC則承諾會提出對應修法版本,規範二類電信業者。黃健豪指出,當初未將二類電信業者納管,主因之一是二類電信泛濫,既然如今產生被詐騙利用的疑慮,就應該重新納入管理。黃健豪說明,去年七月通過詐欺危害防制條例(俗稱打詐條例),許多從事電信業務卻未登記的MVNO二類電信業者,被認定不屬於打詐條例定義的「電信業」,只是交由三大電信業者依合約管制,他提案修法,將二類電信業者納入母法「電信管理法」管理,NCC代主委陳崇樹也表示認同。黃健豪指出,現行法規未直接規範銷售黑莓卡等境外網卡之業者的販售資格及相關實名制,容易規避詐防條例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管制措施,未能真正做到源頭阻詐。唯有強制舊二類電信登記納管,才能有效防制犯罪,保障民眾財產權益。
創意私房封網仍看得到 立委:所有提供連網服務業者均應納管
立法委員鍾佳濱、林月琴與陳素月12日舉行者會指出,日前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封阻日前查獲被稱為「台版N號房」的「創意私房」網站之政策出現瑕疵,只要使用者透過非國內四大電信業者提供的網路服務、或開啟VPN代理伺服器程式,都可順利瀏覽本應被停止解析、遭封鎖的「創意私房」論壇,呼籲主管機關應納管所有提供消費者連上網的「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以阻絕兒少性剝削及詐騙洗錢等不法行為。鍾佳濱指出,國內三大業者在電信法中屬第一類電信,所提供的服務需經過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管理,而TWNIC主管機關為數發部。但第二類電信的主管機關是NCC,也就是說,例如有線電視業者等其他提供網路服務的業者,在電信法中並未強制其加入TWNIC,雖有許多業者自主加入TWNIC RPZ 聯合防護,然而,百密一疏,仍少部分有線電視業者未加入,導致雖停止解析「創意私房」論壇,但出現漏洞,仍有管道能瀏覽。林月琴提醒,在當前跨越國界無遠弗屆的數位時代下,目前這些防制措施,可能還是非常不足,依目前國內管理現況,即便新修限制接取手段,仍舊受限於多數電信事業業者未加入DNS RPZ 的自律機制,以致政府在管理手段上未能全面落實,甚至出現刻意利用電信法漏洞規避監理之情事,導致國內網路詐騙及相關犯罪事件頻傳且難以處罰。「網路業者目前尚未有任何主責單位,需要一個明確、事權統一的主管機關。」林月琴認為,參考國外做法,台灣針對兒少網路使用安全,需要更為積極主動的立法管理,舉凡英國的《線上安全法》(The Online Safety Act)、紐約州的《防止成癮性內容剝削兒童法》(Stop Addictive Feeds ExploitationFor Kids Act)等,都是我們值得借鏡的對,台灣不論未來是新立法或修舊法都要納入大量意見,避免閉門造車,積極保護兒少免於霸凌、性剝削。陳素月舉例,之前有助理在立法院內進行測試,透過院內合作的有線電視業者提供的網路接取服務,就能順利連上創意私房網站。她表示,封網未落實完全,透過這些二類電信或虛擬私人網路VPN就能持續看到性影像,不僅無法遏止網路性犯罪,也在各項網路詐騙、洗錢防治,形成諸多漏洞。陳素月指出,二類電信業者在電信法修法後,現行的「電信管理法」中仍採自行登記制,NCC對於有哪些二類電信業者有提供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都沒有掌握業者數量及納管,除了連署支持修法納管外,也要求通傳會及數位部,在修法完成前要有專案小組,盡速研究解決方案。鍾佳濱指出,目前電信管理法對於提供網路接取服務採自願登記制,造成我國現有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數量未明,主管機關要執行封網時,無法通知所有IASP執行限制接取,致民眾仍能接取不法網站之執法漏洞,不只是保護兒少,防範打詐和防範洗錢活動有賴跨部會協助,應將相關業者納入管理,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衛福部表示,基於兒少保護的立場,若有電信業者未加入DNSRPZ就無法做到同步封網處理,呼籲電信業者應一起加入;數位發展部表示,會積極配合主管機關,NCC也說明中長期計畫未來會成立電信管理法工作小組,至於納管義務會再跨部會討論。
新加坡「無框行動」驚傳終止在台營運! NCC:7月15日終止訊號
主打「不綁約」、「自由選擇資費」、「月繳466元4G吃到飽不降速」的新加坡數位電信業者「無框行動」在2019年6月登台,如今卻驚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開第1121次委員會議,其中一個討論事項就是「新加坡商星圓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請終止營業所提之消費者保護處置方式討論案」,意味著「無框行動」即將終止在台營運。Circles.Life(無框行動)2016年在新加坡成立,而後在2019年6月登台。「無框行動」沒有實體門市,僅能透過網路申辦,自上市以來就主打「不綁約」、「自由選擇資費」、「追求電信自由」,基本方案為月付450元終身不綁約,還提供18GB上網以及30分鐘通話,並可自由加購升級上網吃到飽,此外用戶可隨時更改方案,解約也不需支付違約金。然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議程中,其中一個報告或討論事項是「新加坡商星圓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請終止營業所提之消費者保護處置方式討論案」,意味著「無框行動」即將退出台灣市場。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起,其官網就無法進行新用戶申辦,似乎早已有跡可循。據知名3C部落客「電腦王阿達」指出,隨著台灣之星與亞太電信被合併,「無框行動」理應有生存餘地,他認為最大主因是「無框行動」不支援VoLTE與VoWiFi功能,考量台灣3G網路即將在6月底關閉,無力升級及NCC要求二類電信業者落實KYC政策下,只好退出台灣市場。
不只NCC前委員!電信公司詐騙找門神 刑事局前副局長也被「延攬」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去年偵辦以合法掩護非法製作「黑莓卡」、「比特卡」漫遊網卡詐騙案時,追查出前NCC委員蕭祈宏每月領5萬元擔任電信公司顧問,最近繼而查出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自2022年退休後,疑似也擔任該電信公司顧問及另一件虛擬貨幣案的顧問,雲林地檢署15日傳訊莊定凱父子,莊定凱訊後以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去年偵辦詐騙案件追查人頭卡手機門號,查出第二類電信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銷售非法網卡,去年底起訴22人,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前通傳會(NCC)前委員蕭祈宏擔任電信公司顧問,今年4月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蕭祈宏。檢察官黃薇潔偵辦蕭祈宏案時,意外發現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也疑似擔任電信公司的顧問,顧問費也是5、6萬元,懷疑莊定凱也疑似違反旋轉門條款擔任該電信公司顧問,15日傳訊莊定凱父子。雲林地檢署從文件抽絲剝繭認為莊定凱自2022年退休後先到一家虛擬貨幣公司擔任顧問,接著到電信公司擔任顧問,其子也是,為釐清父子任職的關係,5日傳訊莊父子,聲押莊的兒子,但雲林地院裁定請回;莊定凱訊後以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15日聲押莊的兒子未成功低調未發新聞稿,但消息在台北傳開,雲林地檢署17日被動回應,對於相關細節相當保留。
NCC前委員淪詐騙門神 立委揭第二類電信漏洞
前NCC委員蕭祈宏遭查出淪為詐騙公司門神,國民黨團今開記者會揭露第二類電信公司向國內三大電信業者購買「白卡」,再利用KYC實名認證的漏洞,販售給詐騙集團的過程。國民黨團認為,蕭祈宏擔任詐騙集團顧問,NCC不能置身事外,必須自清是否有內部人員與蕭祈宏有過密的接觸?NCC主委陳耀祥與蕭祈宏關係為何?必須對國人說清楚講明白。副書記長徐巧芯表示,NCC對於《電信法》即將落日,要怎麼管理第二類電信業者,使用黑莓卡、SIM卡進行詐騙等犯罪行為時,並沒有提出任何配套措施。因此,國民黨立委很負責的對《電信管理法》第63、64條提出修法,針對違法業者加重罰則,將在近期進行審查,讓犯罪者獲得更重的懲罰。藍委黃健豪指出,第二類電信業者大量採購門號,變成詐騙集團工具多年,在網路平台,都能輕易買得到詐騙集團所使用的「白卡」,據了解,許多第二電信業者的倉庫,都可以找得到大量的「白卡」。每張「白卡」背後都一連串序號(批號),手機裝上「白卡」後,跳出需通過KYC「身份認證機制」網頁。問題就在於,進行KYC認證機制過程,可以隨意輸入任何編造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按下「確定」後獲得認證,即可撥打出去。黃健豪指出,在台灣可以隨意取得「白卡」,隨意在任何一支手機上使用,又能用假名、假證號通過KYC認證,請問NCC到底有沒有掌握到賣出的「白卡」,到底賣給了誰?NCC若無法杜絕「白卡」四處隨意販賣,那麼台灣詐騙案件將無法杜絕。檢調已經抓出NCC的內鬼,NCC請立即自清,並且重新檢視現行法令規範是否有漏洞,趕緊將破網補好。藍委葉元之表示,黑莓卡在網路電商隨處都可以購買,賣家甚至還有話術,聲稱「在總統大選落幕之後,2024年1月13日電信公司發布聲明,宣布將撤銷對台灣漫遊上網卡實名制政策」,亦即黑莓卡、漫遊卡恢復到過去即插即用。葉元之說,事實上,NCC並沒有撤銷實名制規定,賣家為了怕影響業績,先將批來的「白卡」進行KYC認證,再賣給買家,反正KYC認證過程,徒具形式而已。如此客製化的服務,深受詐騙集團歡迎。葉元之指出,蕭祈宏當詐騙集團顧問,NCC不要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還說NCC也都嚇一跳。葉元之痛批NCC,嚇一跳的是民眾,蕭祈宏當了詐騙集團門神,在NCC任職期間到底接觸過NCC那些人?陳耀祥主委有沒有包庇?要不要自清?NCC內部有沒有人拿到蕭祈宏的好處?有沒有內神通外鬼?藍委羅廷瑋提到,NCC的KYC認證機制,就像是當下網路遊戲可以用假名、暱稱註冊創建ID一樣,毫無把關功能。不是只有詐騙集團蒐購門號,包括線上博弈和不肖業務也在使用。例如,極少數不肖房仲業務就是利用人頭門號,在大街小巷張貼銷售、出租房屋小廣告,使得環保局找不到亂張貼廣告的人開罰。
詐騙猖獗 藍委爆中華電信當幫兇「玩兩手」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葛如鈞、黃健豪召開記者會,質疑近來詐騙案猖獗,與國營事業中華電信包庇有關,質疑中華電一邊還對一般民眾玩兩手策略,一邊對詐騙集團不設防,一邊要用戶付錢買服務才能「防詐」,如果這樣做也OK,那麼詐騙民眾被詐後,可不可以向中華電信求償呢?中華電信是不是該考慮,防詐服務應給予所有客戶兩年免費,作為補償?三位立委指出,曾在2020年經中華電信、NCC核可的「虛擬行動網路服務」協力廠商「魔方移動」,屬第二類電信公司,可承租中華電、台哥大等一類電信業者提供的網路訊號服務,但NCC在2021年審查時不同意續發「魔方」牌照,已經不是合法廠商,但時值昨晚,魔方網站卻仍在網站上發售行動轉售及加值服務,公司設立在台中。徐巧芯立委質疑,中華電信對一般民眾玩兩手策略,邊對詐騙集團不設防,邊要用戶付錢買服務才能「防詐」,質問民眾是不是應該向中華電信求償?中華電信要不要補償受害民眾?(圖/徐巧芯立委辦公室提供)黃健豪指出,如果消費者進入「魔方」網站,其營業規章中記載該公司是像中華電信承租行動網路,是中華電配合廠商,不過今年初檢調查辦國內詐騙集團案門號及人頭帳號時,查獲「魔方」其實是提供相關網路服務及訊號服務給詐騙集團使用,讓詐騙集團詐騙一般民眾。他因此請中華電信說明,為何NCC在2021年已經對「魔方」撤照,中華電信卻直到今天還在與「魔方」合作?打詐喊了這麼多年,難道主管機關與業者仍沒有橫向聯繫管道?徐巧芯說,「魔方」可以向中華電購買企業漫遊門號,並賣給「卓一」公司,「卓一」在台灣與大陸都有分公司,但其實卓一大陸股權超過51%是中資,等於是透過「魔方」當中間人,將向中華電所買的企業門號「軟號」及「漫遊門號」賣給中資公司,「卓一」後台完全由上海「卓一」主導,因此就可能產生台灣使用者個資外洩的疑慮,上海卓一疑似再透過所購買的門號做出「黑莓卡」,賣給不希望被警方查獲門號的詐騙集團。徐巧芯說,「卓一」的廣告,標註販賣全台獨一的「比特卡」,還說可以「遠傳吃到飽,配三組虛擬號碼,台灣號碼」,保證全新號碼,無流量限制等等功能,還可以發簡訊、使用APP,後來被雲林地檢署查獲不法網卡兩萬多張及現金900多萬元,並證實比特卡或黑莓卡都是違法的產品,但為何能製作出來?就是「魔方」向中華電信購買漫遊門號,賣給中資卓一,將門號放在後台製作成黑莓卡或比特卡,給詐騙集團購買使用,檢調也在起訴書中寫明全部過程。葛如鈞補充,這整起事件就是「騙中騙中騙」,先由詐騙集團繞過KYC「身份認證機制」,取得可能不法的門號,賣給疑似詐騙集團,再由這些集團進行詐騙動作,民眾將誤以為這些簡訊「中華電信都有掌握使用者或使用公司資料」,疑似詐騙集團就會以為使用這些「無法對號到自然人的門號」,進行犯罪動作,但其實詐騙集團本身也被這些電信業者所騙,因為其實這些二類業者都掌握使用者的資料。更誇張的是,業者的執照被廢止後,竟然還能透過中華電信API介面軟體開通電信門號,到底是疏失還是有意為之?而且,中華電信還對一般民眾玩兩手策略,一邊對詐騙集團不設防,一邊要用戶付錢買服務才能「防詐」,民眾是不是應該向中華電信求償?或者,中華電信是不是應該考慮,防詐服務應該給予所有客戶兩年免費,作為補償?! 立委指出,目前依《電信法》第64條第2項規定,電信業者若無核對及登錄用戶資料,可裁處新台幣20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但這對於電信業者來說,具有嚇阻效果嗎? NCC是否應研議修法提高罰金,以達到督導第二類電信業者的必要?現在台灣電信詐騙猖獗,必須強力要求NCC要加強督導、管理所有的電信業者,不要放任電信業者淪為詐騙集團的幫兇。
雲林地檢查獲2萬多張「黑莓卡」 黑心業者供詐團網卡獲利近6億
雲林地檢署日前在偵辦詐騙案件時,循線追查出多家通訊公司業者涉嫌以合法設立之商店掩護,私下販賣不易被追蹤之網卡予詐騙集團使用,更從中獲利達6億多元,雲林地檢署日前也成功破獲黑心業者,並查獲2萬多張「黑莓卡」,偵結後依違反幫助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21人。該案件是因1名張姓車手於去年取款被虎尾員警逮捕,遭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後,使得檢察官連帶追查人頭門號來源,隨後前往搜索並破獲3家第二類電信公司、7家通訊行,當場查扣不法網卡2萬7千張、現金900多萬元,全案共拘提25人,其中5人經法院裁定收押,另10人分別以10萬至100萬不等金額諭知交保。雲林地檢署指出,有3家專營國外旅遊網卡之第二類電信業者,分別為31歲鄭男的飛x移動股份有限公司、39歲張男的臺灣x一電訊有限公司、31歲陳男的x五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皆涉嫌以合法掩護非法之方式,先私下產製俗稱「黑莓卡或比特卡」之漫遊及國內網卡,再經由41歲陳男、29歲邱男販賣給詐騙集團使用,藉此以非法手段獲利高達6億多元並且逃漏稅達3000多萬元。檢察官調查時發現,該3家黑心的電信業者,號稱所販售之網卡可「配3組虛擬臺灣號碼」、「二年內可開通使用-方便囤貨」、「安全無慮,吃到飽與號碼完全分開,追蹤不易」、「三角IP位置無法掌」,藉能幫助詐團設斷點以躲避警方查緝之方式,從中吸引更多詐騙集團上門購買。經檢方調查,3家從事不法的第二類電信業者,竟還蒐集國內外人士身分資料,以偽做實名制程序KYC方式誤導檢調辦案方向,且又向大陸電信業者引進國際電路配置系統,並提供在國內所申請之企業門號隨機製作不法網卡;上述各項行為經雲林地檢認定已嚴重侵害民眾資安與社會秩序,在偵結後依違反幫助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21人。雲林地檢呼籲,民眾於各類網站交易過程中,切勿輕易提供個人身分證件,以防止遭到不法份子利用,且亦勿輕信「辦門號換現金」等話術,否則將淪為犯罪集團使用之人頭門號。
消極不作為?電信詐欺猖獗 NCC只停斷話7773個門號
台灣高等檢察署7日發布「詐欺情勢分析」報告,指通傳會(NCC)接獲檢警通報後,對電信事業停斷話7773個門號。基層檢察官認為,NCC身為電信主管機關,處理大量人頭門號卻消極不作為,光是二類電信業者「海峽電信」勾結詐團,賣給一家資本額5萬元的水果行就高達2376個人頭門號,NCC卻僅停斷話7773個門號,難怪國內人頭門號及詐騙簡訊氾濫,詐騙案件猖獗,難以有效遏止。報告指出,今年上半年,國內詐欺案總財損高達36.7億元,全國地檢署共受理偵辦11萬711件案件;據刑事局統計,6月詐欺案財損7.2億,較5月財損8.3億降低1.1億元,「名人假投資」案,自今年4月以來高居詐欺案首位。高檢署說,高檢署日前統籌新北、桃園、高雄地檢署,合力偵辦羅楷傑集團申請大量門號、海峽電信勾結詐團案、業者協助詐團發送大量詐騙簡訊及收受簡訊認證詐騙案。羅男涉案遍及全國,先前已被雄檢起訴求重刑,又因重操舊業近日已遭收押。NCC副處長黃天陽說,NCC已就檢警偵辦發現的問題進行改善,未來不准電信業者協助企業戶發放OTP驗證碼,企業申請門號須以員工人數為限,並要求3區監理處每區每月抽檢業者、營業處所10處,要求業者設內稽制度、加強KYC,並對可疑門號進行停斷話。高檢署表示,NCC接獲檢警通報電信事業停斷話7773門,NCC裁罰電信事業共6次,裁罰總計2180萬元。不過,NCC這6次裁罰分別是3月22日對亞太電信裁罰150萬、250萬、50萬元、7月26日對台灣之星、海峽電信各裁罰100萬及30萬元,金額與民眾被詐金額相比都不高。直至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就「輕罰」海峽電信30萬元說出重話後,8月2日NCC才重罰台灣之星1600萬元。
去年詐騙財損達70億!海峽電信涉詐嚴重 NCC只輕罰30萬
通傳會(NCC)打詐三大懲處案據警方統計,去年國內有近3萬件詐騙案,財物損失高達70億元,但通傳會(NCC)昨日對涉詐的海峽電信,僅輕罰30萬元。民眾黨立委陳琬惠質疑,依《電信法》規定,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NCC為何只罰30萬?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說,NCC公信力蕩然無存,連「協助」政府打詐都做不到。海峽電信涉案 近千門號停話人頭門號橫行,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破海峽電信與詐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由中華電信核配給海峽電信的1.2萬個門號中,近1000個門號有涉詐嫌疑,被檢調要求停話。由於這是國內第二類電信業者涉詐首例,不只檢方高度重視,也行文要求NCC要有行政措施。NCC上月先要求中華電信收回尚未開通的門號,不可再核發新門號予海峽電信。原本外界預期NCC將祭出重罰,嚇阻電信業者與詐騙集團掛鉤,未料NCC委員會昨天僅以「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裁罰海峽電信30萬元,與該法條最高罰款100萬元呈現巨大落差。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海峽電信屬過去《電信法》時代的二類業者,其執照已在今年5月27日到期,此案在執照期間內發生,因此依《電信法》開罰;至於中華電信是否該負連帶責任,翁柏宗說,二類電信應有自行查核機制,因此未對中華電信開罰。檢方高度重視 結局令人意外NCC昨日同步開罰另兩案,一是台灣之星的企業客戶,將所申辦之門號轉讓予第三人使用,NCC認為台灣之星沒做好身分查核,導致門號落於詐團手中做為不法使用,依台灣之星適用的《電信管理法》,裁處罰鍰100萬元。二是伊瑪格科技在集資平台提案,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因影響電波秩序,重罰130萬元。外界質疑海峽電信涉詐嚴重,罰款遠不及台灣之星,更僅是販售紅魔電競手機的罰款零頭,標準令人難以信服。翁柏宗說,「事證到哪裡,就辦到哪裡」,製造、輸入未經核准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會影響國內電波秩序,情節也很嚴重,這些裁罰適用法條不同,不能在一起比較。立委批罰款 僅詐團得利零頭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詐騙令人深惡痛絕,NCC只開罰30萬,根本就是詐騙集團得利的零頭,這樣有展現打詐的決心嗎?洪孟楷表示,政府要考量門號濫發的漏洞發生多久,還有多少門號被詐團濫用,如果說這些被濫發的門號都有被當成犯罪工具,只開罰30萬元是不符合比例原則,也沒有辦法遏阻不肖業者。陳琬惠質疑,NCC平常在做什麼?都要等檢調通知才啟動打詐嗎?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打詐不是制度有問題,而是執行不力,對詐騙犯輕放,打詐變成打假球,政府就變成「詐騙隊」。
警3抄安博最大經銷商 掃蕩26犯罪處所逮11嫌⋯粗估侵權10億
今年東京奧運期間,藝人陳建州被抓包使用「安博盒子」觀看賽事,引發軒然大波。刑事局為此報請新北檢發動「淨頻專案2.0」,連月來逮捕安博在台最大經銷商,估計侵權達新台幣10億元。警方也憂心,Netflix、Disney+恐成下一個被侵犯著作權的被害者。刑事局電偵大隊指出,為避免類似今年東京奧運期間,相關國際賽事等重要資產遭非法機上盒犯罪集團竊取訊號賺取不法費用,刑事局與保二總隊成立專案小組,並於8、9及11月間發動3波行動,掃蕩全台26犯罪處所,順利查獲3處位於新北、桃園及彰化等地竊訊機房並成功逮捕11人到案。警方發現,國內民視、東森、TVBS、三立、年代、壹電視、中天、八大、非凡、緯來及日本TBS、FUJI TV、NTV、WOWOW、TV Asahi等各電視業者影音內容訊號,均被竊取;經「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ntent Oversea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簡稱CODA)」團體受各電視業者委託報案,檢警擴大追查。警方透過NCC指導,並與各電信業者合作,對市面上安博非法機上盒進行雲端鑑識及數位分析,除鎖定新北、彰化等地國內二類電信業者協助架設竊訊中繼主機,涉案黃嫌更在國內成立安博公司,負責向NCC申請非法機上盒的WIFI等射頻審驗執照。黃藉由取得硬體射頻執照來稱機上盒合法,並透過經銷商協助下載特定App進行收視盜版影音,該公司又以員工及友人名義申請各大OTT影視帳號,透過破解技術將訊號轉出到非法機上盒,能與一般坊間有線電視業者如出一轍。官警也不諱言稱,以台灣資訊科技的優勢,下一個受害者,可能就是Netflix、Disney+等串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