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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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弄會車互不相讓!賓士男「亮長槍」逼退讓 涉恐嚇罪遭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17日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行車糾紛,1名37歲黃男駕駛賓士車行經狹窄巷弄時,恰巧41歲劉男正駕車迎面而來,豈料雙方皆互不相讓起口角,黃男一氣之下竟「亮槍」作勢攻擊,劉男見狀只好倒車禮讓,事後警方在附近展開搜索,並尋獲黃男人車及鎮暴槍等證物,後續依法帶回移送偵辦。據了解,黃男駕駛賓士車欲返回新莊住處,行經民安西路173巷內時,由於該路段狹小擁擠,恰巧遇上迎面駛來的劉男轎車,但雙方因互不相讓爆發爭執,豈料黃男竟從副駕拿出1把長槍威脅,劉男只好乖乖倒車,隨後黃男便駕車迅速逃離現場,直到警方到場詢問劉男事發過程後,隨即在附近搜索黃男人車。警方表示,經警方積極追緝後,最終在附近路旁尋獲賓士車,警方隨即上前進行盤查,並在車內搜出1把鎮暴槍、5支鋼瓶、1包彈丸等證物,黃男眼看事跡敗露坦承是因著急回家且一時衝動,這才亮槍作勢攻擊,全案詢後黃男將依涉犯《恐嚇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同時呼籲民眾,若欲行車糾紛應循正當途徑處理,切勿施以暴力觸犯法規,否則後果恐得不償失。
明知巷子小還硬要鑽釀車禍 咆嘯運將嗆「叫警察來」喜吞至少6000元罰單
新北市三重區15日發生擦撞車禍,48歲張姓計程車司機於仁愛街右轉分子尾街時,明知道道路狹小、難以通行仍執意通過,並與23歲林姓重機騎士發生擦撞,張男更大聲咆嘯怒嗆「叫警察來」,警方到場後對依法舉罰張男,將處開出6000至3萬6000元罰鍰,而2人車禍後未盡速將車子移至路邊致妨礙他車通行也因而吞下罰單。根據當時的畫面,張男眼見林男從分子尾街出來,他卻硬要開車進入,雙方互不禮讓而發生擦撞,導致計程車前保險桿車漆些微脫落、普重機車前擋板輕微刮傷。張男大按喇叭後下車情緒依然高張,先是怒嗆「你現在是怎樣」,林男告知他「這條路不適合汽車通行」,他則回應「誰說的,不高興叫警察來」,三重員警獲報後則到場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計程車駕駛明知路幅狹小無法通過,仍執意向前行駛,意圖使機車讓道致碰撞肇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規定舉發,將處新臺幣6000至3萬6000元罰鍰。此外,由於雙方發生輕微車損事故,雙方車輛尚能行駛,未儘速移至路邊致妨礙他車通行,肇事雙方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2項規定舉發,將處新臺幣600至1800元罰鍰。
路幅狹小互不禮讓!行車糾紛爆全武行 6旬翁揮拳反遭KO倒地
北市信義區莊敬路巷弄口5日晚間6時許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事故,一名57歲的林姓男子行經該處時,疑似因該路段路幅狹小,因而與64歲的蔡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雙方互不相讓,更從口角衝突進一步衍生持肢體衝突,當街大打出手。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到場處理,雙方後續均依傷害罪嫌移送法辦。初步了解,信義區莊敬路口因路幅狹小,在會車時多半需要有一方禮讓才能通行,不過5日晚間卻發生一起行車糾紛,57歲的林姓男子與64歲的蔡姓男子雙方各駕駛一輛轎車行經該處,卻誰也不讓誰。林男見狀當即下車欲和蔡男理論,孰料蔡男當場就對林男做出揮拳動作,讓林男當場暴怒,怒朝蔡男還擊,直接將蔡男擊倒在地,而蔡男倒地後,林男還忿忿不平的再朝蔡男頭上猛踢,整個畫面也都被一旁的住戶全部錄下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雙方已未有肢體衝突情形,惟雙方均有明顯外傷,故立即通報119派員到場協助救治送醫,經就診後均為輕微外傷、意識清楚。全案後續雙方也互告傷害。信義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保持冷靜通報警方到場,警方對於暴力犯罪零容忍,對於違序違法暴行鬥毆等情事,絕對依法究辦,決不寬貸。